海曙區監察局

(五)負責行政監察的宣傳教育工作。 (七)承辦上級監察機關和區政府委託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紀檢監察室(執法監察室)

機構簡介

寧波市海曙區監察局,履行政府行政監察職能,對區政府負責。監察局為區政府組成部門。
地址:寧波市靈橋路229號

主要職責

(一)主管全區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市、區政府關於行政監察工作的決定,監督檢查區政府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各街道及其主要負責人和區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政府決定、命令以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等情況;負責部署全區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並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二)負責調查處理區政府各部門、區屬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各街道及其主要負責人和區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對有關責任人依法作出行政處分或提出給予行政處分的建議;必要時直接查處下級監察組織管轄範圍內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
(三)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保護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的正當權利和合法權益。
(四)負責對行政監察工作的理論研究;對反腐敗工作中帶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制定反腐敗工作的規範性檔案及政策;負責變更或撤銷下級監察組織不適當的決定和規定。
(五)負責行政監察的宣傳教育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教育國家工作人員遵紀守法,廉潔從政。
(六)指導下級監察組織開展工作,組織業務培訓;協同考察下級監察組織負責人,並對其職務任免進行審核。
(七)承辦上級監察機關和區政府委託和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黨風室、研究室)
綜合分析全區反腐敗工作情況,協調機關各室工作;組織起草工作計畫、總結、報告和其它重要檔案;負責案件管理、財務管理、文書檔案、信息編髮、機要保密等日常行政事務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局長辦公會議及有關會議的會務工作;處理、督辦上級和局領導交辦的事項;指導、檢查和督促反腐敗工作的落實;負責黨風廉政監督員的選聘和聯絡工作,協調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案答覆工作。
信訪室(舉報中心)
負責處理民眾來信來訪來電,辦理民眾舉報事項,受理涉及政風政紀問題的檢舉、控告、申訴;檢查部分舉報線索,辦理一些時間緊急、情節單一的案件和打擊報復舉報人的案件;核查信訪問題,提供案件線索,疏導上訪民眾;綜合反映帶普遍性和傾向性的信訪信息;協調、指導全區監察信訪業務工作;承辦區政府和上級監察機關交辦的信訪件。
紀檢監察室(執法監察室)
檢查區機關各部門、區屬各單位、街道及領導幹部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和反腐敗工作情況;綜合、協調和指導基層監察組織的工作。
案件審理室(宣教室)
負責審查處理區監察局立案檢查、調查及司法機關移送需要追究政紀責任的案件,審理下級報批案件及徵求意見的案件,審核備案案件;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負責申訴案件的複議複查、複審覆核工作;承擔監察局在行政訴訟中的應訴事宜;負責政紀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指導全區監察幹部培訓工作。
糾正行業和部門不正之風室
提出行風建設和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的工作意見;監督檢查各單位和行業貫徹執行政策、方針、制度的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行風建設方面的糾風治亂工作;承擔區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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