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寧市旅遊局

基本信息

地址:浙江省海寧市海州西路226號
郵編:314400

機構職責

(一)宣傳、貫徹落實國家、省、嘉興市關於發展旅遊業的方針、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旅遊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發展戰略、產業政策和年度工作目標,並組織實施。
(二)指導全市各類旅遊企業改革,積極培育、開發旅遊市場,完善旅遊經營管理體制。
(三)負責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指導協調旅遊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指導旅遊業基礎建設和利用外資工作,對市內重點建設項目進行審批、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A級旅遊區(點)質量等級評定審批、審核審報。
(四)負責編制申報全市旅遊發展資金的投資計畫,引導旅遊業的社會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配合市財政做好專項資金的分配、使用審核和旅遊發展資金的使用監管工作。
(五)研究和制定全市旅遊市場規劃和年度旅遊活動方案並組織實施;統一組織全市旅遊業整體形象的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組織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負責研究國際、國內旅遊市場動態,向旅遊企業提供市場信息。歸口管理旅遊涉外事務。
(六)負責對從事旅遊業務的企事業單位實行行業管理,歸口管理和審核申報旅行社(公司)及分支機構;負責旅遊飯店的星級審批、審核申報和旅遊飯店、餐館、商場等旅遊涉外定點工作;管理和指導全市旅遊教育培訓和崗位資格考試認證工作;負責全市旅遊行業的統計和信息工作。
(七)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國內外旅客投訴,保護消費者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承辦旅遊行政執法行政複議工作;指導和管理旅遊娛樂工作。
(八)組織指導“中國優秀旅遊城市”的創建活動;指導全市旅遊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全市旅遊行業協會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全市旅遊市場的管理和監督;協調旅遊交通、景區秩序、旅遊安全等工作,指導旅遊商品的開發、生產和銷售。
(十)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市場規劃科
研究制定全市旅遊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發展戰略、產業政策和年度工作目標,並組織實施宣傳,貫徹落實國家、省、嘉興市關於發展旅遊業的方針、政策;負責全市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指導協調旅遊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指導各類旅遊區(點)的規劃與開發建設;指導旅遊業基礎建設和利用外資工作,對市內重點建設項目進行審批、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A級旅遊區(點)質量等級評定審批、審核申報;研究和制定全市旅遊市場規劃和年度旅遊活動方案並組織實施;統一組織全市旅遊業整體形象的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負責研究國際、國內旅遊市場動態,向旅遊企業提供市場信息;歸口管理旅遊涉外事務;組織、指導旅遊商品的開發、生產和銷售。
行業管理科
負責對從事旅遊業務的企事業單位實行行業管理,歸口管理和審核申報旅行社(公司)及分支機構;負責旅遊飯店的星級審批、審核申報、創建綠色飯店工作和旅遊飯店、餐館、商場等旅遊接待推薦工作;管理和指導全市旅遊教育培訓和崗位資格考試認證工作;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指導國內外旅客投訴處理工作,保護消費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承辦旅遊行政執法和行政複議工作;指導和管理旅遊安全、旅遊娛樂等工作;指導全市旅遊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組織指導“中國優秀旅遊城市”的創建活動,指導全市旅遊行業協會工作及旅遊行業標準化工作。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行政事務;組織協調重要工作部署、重大決策的貫徹實施和催辦督辦;組織安排機關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負責文秘、信息、調研、財務、統計、檔案、計算機、收發、文印、保密及機關行政事務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及上報、下轉、結案等工作;負責機關公共秩序管理;配合做好專項資金的分配、使用審核和旅遊發展資金的使用監管工作。
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
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旅遊行業法規,維護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旅遊市場秩序,查處旅遊違法案件,打擊擾亂旅遊經營環境的違法行為;查處上級旅遊行政管理部門要求查處的案件,市區發生的違法、違規案件和跨市區違法、違規案件;協調公安、工商等部門綜合治理旅遊市場,監督檢查旅遊服務質量,規範旅遊經營活動;根據市旅遊局的委託,開展旅遊市場檢查工作;定期向市旅遊局提交工作報告、意見和建議;完成市旅遊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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