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本省有關招生考試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制定並組織實施本省招生考試工作管理制度。
2、組織實施和管理國家開設、並由教育部門辦理的各類考試,承辦黨政群機關、企事業單位委託辦理的各類考試。
3、承擔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中專)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
4、管理參加學歷考試的考生考籍。
5、評定普通高中學歷達標資格,核發會考合格證書;審定並頒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合格證和驗發全國自學考試本(專)科畢業證書。
6、組織部分類別考試的命題和各類考試的試卷印刷工作。
7、負責國家開設、並由教育部門辦理的各類考試的考紀考風管理,查處招生考試中的違紀行為。
8、聯辦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海南省考試局內設辦公室(黨總支、工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處、成人高等(中專)學校招生處、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普通高中畢業會考處、社會考試處、命題與評價處、信息管理處。
辦公室(黨總支、工會)
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信息綜合、文書檔案管理和試卷保密管理;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和黨群工作;財務管理職能按有關規定執行。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處
擬定並組織實施本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方案,組織考生報名、考試、評卷、錄取。
成人高等(中專)學校招生處
擬定並組織實施本省成人招生工作方案,組織考生報名、考試、評卷、錄取及部分科目命題。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
擬定並組織實施本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計畫、實施方案,組織考生報名、考試、評卷及部分科目命題,負責成績報告、合格證發放、試卷保管、畢業證書驗發及辦理跨省轉學手續等工作。
普通高中畢業會考處
擬定並組織實施本省普通高中會考方案,組織考生報名、考試、評卷,負責成績報告、考籍管理、合格證驗發及辦理學生流動手續等工作。
社會考試處
承辦黨政群機關、企事業單位委託辦理的各類考試(包括過渡、競崗、補員等資格考試和選拔考試),組織命題、考試、評卷,向委託單位、考生報告成績。
命題與評價處
負責各類招生考試相應的命題工作;負責組織高考成績的質量分析工作;負責高考評價改革和有關科研工作;開展海南基礎教育教學評價科研工作;開展教育質量評價和人才評價改革研究。
信息管理處
負責各類招生考試的信息化管理工作,制定信息化建設的發展規劃、工作計畫和管理規章。
現任領導
局長:杜明娥
副巡視員:陳健陽
副局長:林演、盧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