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任領導
周 濤(黨支部書記,主任),主持單位全面工作,分管人事、財務、計畫、海洋環境預報業務等工作。
李文歡(班子成員,副主任),協助主任工作,分管海域動態監視監測業務工作,分管橫向項目運行和拓展、科技創新、科技培訓及科研等工作。
林道全(班子成員,副主任),協助主任工作,分管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儀器設備管理、安全保衛、後勤保障工作。
陸恵祥(黨支部副書記),協助主任工作,分管單位黨務及工青婦工作。
職能機構
辦公室
負責“中心”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制訂內部規章制度,檢查監督各項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負責起草和審核“中心”有關綜合性行政檔案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信息綜合、文書資料檔案、業務資料檔案、職工人事檔案和技術檔案管理、保密工作;負責人事事務、勞動紀律、勞動工資、財務和單位公章管理工作;負責按有關規定執行財務管理,組織匯總年度財務預算,承擔除儀器設備以外的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安全保衛、環境衛生及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後勤保障及對外接待等工作。
總工室
負責中心技術管理和質量管理工作;編制中心各類指令性監測方案及報表報告,負責監測數據審核報送工作;負責主持編寫年度全省海洋環境質量公報;負責組織實施指令性海洋環境監測外業調查與評價任務;負責中心質量認證和日常質量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年度技術培訓計畫和持證上崗考核組織工作;負責中心業務的分包管理及契約評審;負責申訴和投訴管理工作;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監測室
負責實施本省所轄海域海洋環境監視監測與評價工作;貫徹執行本中心質量方針、質量目標,按年度計畫和管理體系檔案的要求完成各項業務工作;負責本省海洋傾廢物成分檢定與評價工作;負責為海洋行政主管部門海洋環境保護管理提供技術支撐;開展海洋環境與生態保護和海洋環境監測等方面的科學技術研究;開展海洋環境治理監測調查與研究;負責相關實驗室及所用儀器設備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制定儀器設備、試劑及實驗耗材購置計畫;開展海洋環境監測技術服務;參加年度全省海洋環境質量公報編制工作;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漁業站
負責組織實施本省所轄範圍的漁業水域的環境監視監測與評價工作; 提供經校核的漁業環境監測原始數據,負責漁業報表報告編寫及報送工作;承擔我省漁業污染事故的調查工作;承擔我省轄區內對漁業水域有影響的污染源分布及變化規律的調查;負責我省漁業環境監測網的業務培訓和技術交流;負責有關實驗室的日常管理和分析測試儀器設備的保養,制定相關儀器設備和實驗耗材的購置計畫以及藥品試劑的管理等工作;組織本站業務學習、開展漁業生態監測技術與分析測試方法的研究試驗工作;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預報室
為各級政府海洋災害應急管理提供技術支撐;積極開展專項海洋環境預報服務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儀器設備科
負責“中心”儀器設備管理、維護及採購;負責“中心”信息化建設推進及辦公自動化升級維護;負責“中心”網站日常維護、運行及管理;負責“中心”計算機、網路的安全管理及維護;負責“中心”用電、防雷、消防設施的維護、維修和安全管理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本省海域使用動態監視監測工作;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主要職能
(1) 負責組織實施本省海洋與漁業環境監視監測與評價工作,負責本省海域海洋污染事故及海洋災害等應急監測和調查評估,負責本省海域海洋生物多樣性和海洋生態調查、監測、評價,編制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報告、通報和海洋與漁業環境質量年報、公報;承擔本省漁業污染事故調查工作;負責本省市縣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工作的指導、培訓及質量保證的監督管理;為本省海洋環境保護和管理提供技術支撐;積極開展本省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技術服務。
(2) 負責本省所轄海域及鄰近海域的海洋環境預報和海洋災害預警報;製作、發布海洋環境預報、中長期預測和海洋災害的預警報;負責編制本省海平面變化和海洋災害公報;負責本省海洋災害調查與評價;為海洋災害應急管理提供技術支撐;積極開展專項海洋環境預報服務。
(3)負責組織開展本省海域使用動態監視監測工作;負責省級海域動態監視監測管理系統業務化運行工作;負責市縣級海域動態監管中心業務指導與培訓工作。
(4)負責本省海洋信息收集、管理、處理和服務;承擔本省數字海洋系統開發和業務化運行;承擔本省海洋信息業務系統規劃與建設;承擔本省海洋行政管理和執法的業務化信息支撐。
(5)承擔本省海洋環境保護規劃、海洋功能區劃、海洋防災減災、海洋傾廢區選劃、海域與海島使用論證、海洋環境治理監測調查與研究、海洋工程項目調查研究等海洋科技和套用項目。
(6) 承辦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海洋監測中心
基本情況
海南省海洋監測中心負責全省海洋和漁業水域環境的監測、監視,是全省唯一有權向社會公開發布海洋監測通報、公報和年報的單位,也是我省唯一取得國家頒發的漁業污染事故調查資格證書的單位,取得國家計量認證資質證書,認證通過的項目共六類68項。
主要職能
1、負責組織實施海南省所轄海域海洋環境監測、漁業水質環境監測、海洋生物體監測、傾廢監測、應急海洋監測,編制海洋監測報告、通報和海洋環境質量年報。
2、承擔海洋監測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的編擬,並組織實施。
3、負責全省海洋監測業務技術管理;負責對全省各市縣的海洋監測技術指導;負責海洋環境質量保證管理工作。
4、編制各類海洋監測方案並組織實施。
5、負責收集、匯總、處理、存儲、管理轄區監測數據資料,進行數據評價和海洋環境評價。
6、負責開展重點港灣、養殖區、漁場、海水浴場等海洋環境質量保證的監測工作。
7、負責實施海南省陸源入海排污口監測、海水入侵與鹽漬化監測、東海岸和西沙珊瑚礁重點保護區監測等海洋環保監測任務
8、負責組織海洋監測技術交流活動,參與國內外技術交流。
海洋預報台
基本情況
海南省海洋預報台是全省唯一有權向社會公開發布海洋環境預報的單位。負責海南省所轄域及鄰近海域的海洋環境預報和海洋災害的預測和預報,為海南省海洋經濟開發服務,為省"三防"提供防範海洋災害、減輕海洋災害的決策依據。海南省海洋預報台技術力量雄厚,設備先進,是海南省風暴潮和海浪預警報權威技術部門。
主要職能
1.製作並發布海南省所轄海域及鄰近海域的海洋環境預報、警報及海洋環境預報要素的診斷分析產品。
2.開展為海南省經濟建設、社會發展、防災減災和海上其他活動的專項海洋預報服務和海洋環境條件的評價等活動。
3.負責對海南省所轄海域內的年度海洋災害分析評估、預測和預報經驗總結;負責對轄區內海洋災害進行災情調查、分析評估,並報上一級主管部門。
4.負責海南省所轄海域的海洋環境中長期預測和預報,參加與各級海洋預報台的預報會商。
5.負責對本預報台海洋預報質量的評定。
6.負責制定預報台與預報業務相關的各項規章制度、保證預報質量、使預報業務制度化、規範化。承擔海南省海洋預報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的編擬。
海域動態監管中心
海南省海域動態監管中心的共建單位為海南省海洋監測預報中心,海域動態監管工作作為海南省海洋監測預報中心三大主業之一,其職責是負責組織開展本省海域使用動態監視監測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