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洲藏族自治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根據《海南州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海南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的通知》(南政辦(2006)55號),其主要職責是:加強全州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巨觀調控,對全州經濟和社會發展改革重大問題的研究,促進社會全面協調發展,強化研究中長期發展戰略。

主要職責

(一)研究提出全州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規劃、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行業規劃。負責全州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巨觀性、全局性、戰略性的研究工作,提出全州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指導全州經濟體制改革工作。
(二)負責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搞好資源開發、生產力布局、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引導和促進全州經濟結構合理化和地區經濟協調發展。
(三)負責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等部門及其它部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情況,分析、研究經濟形勢;進行巨觀經濟的預測、預警。研究提出運用經濟槓桿、重要經濟手段的政策建議。
(四)提出全州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規劃州內重大項目的布局和資金來源。協調、指導政府性金融資金的使用方向,銜接、組織落實建設項目、外資項目的使用方向。銜接專項資金並負責項目的管理、協調、監督工作。
(五)研究地區市場供求關係,負責重要商品供求及總量平衡,調控和引導市場。
(六)貫徹執行國家價格政策和國家管理的重要商品、服務項目的價格。調整州級管理的重要商品及服務價格。
(七)做好科技、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全州國民經濟和發展的銜接平衡。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的產業化;研究、提高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八)研究提出我州農牧區經濟發展、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結構調整、資源開發以及重點項目布局的意見。
(九)、收集、整理和發布有關經濟信息,預測、監測和分析全州經濟運行動態,為巨觀決策提供依據。
(十)制定全州國民經濟動員預察和計畫,負責全州國民經濟實力調查統計工作,掌握戰時可供動員的人力、物力、財力情況,指導、檢查、監督全州國防經濟動員,協調處理有關問題。
(十—)擬定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及糧食流通中長期規劃,貫徹落實國家關於糧食流通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法規,對中央儲備糧油、省級儲備糧油實施行政管理,組織對儲糧的輪換、補充。負責各項政策性財政補貼的審核、劃撥和監督使用。
(十二)制定並實施全州旅遊近期發展目標和遠景規劃,指導重點景區景點的開發建設,組織全州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促銷活動,履行旅遊行業管理職責,指導組織旅遊從業人員的培訓考核。
(十三)承辦州委、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海南州價格監督檢查局的職能配置
海南州價格監督檢查局依法實施價格監督檢查工作。其主要職責是:價格監督檢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