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林產開發有限公司
海南林產開發有限公司(海南林場)
基本資料
為了充分開發利用森林和林地資源,套用先進技術和科學管理手段,在不新增加投資的基礎上,華明集團已於2000年3月13日將整個林場發包給新加坡金光集團下屬的海南金華林業有限公司,營造速生豐產林——小葉桉樹。承包期限為50年。
現狀
在承包期限內,由海南金華林業有限公司自籌資金、設備、技術,自組人員構建營林所需的設施,營造速生豐產林,並保證所造的林木平均每畝年產量在一立方米以上。簽訂承包契約後,承包方即先期向發包方按每畝30元錢支付預付款,在以後林場收入中扣除。林場林木採伐原則上每六年為一個砍伐期,可適當提前或推後,但砍伐時間延長不超過一年。林場的林木,按發包方占29 %,承包方占70 %,所余的1 %由發包方和承包方共同處理有關事宜時使用。同樣,採伐林木所需要的費用如採伐調查、伐木、集材和由產地至銷售的運輸費用以及稅費,也按發包方和承包方雙方林木比例承擔。
現在林場木材蓄積量每畝已超過2.5立方米。現林場一派鬱鬱蔥蔥,樹木覆蓋面積在95 %以上,並且,小葉桉樹有一個最大的特點,只種一次,砍伐後自然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