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烏海市委辦公廳、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南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烏黨辦發[2010]8號)精神,設立烏海市海南區科學技術局,為烏海市海南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有關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牽頭擬訂烏海市海南區科技發展規劃和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二)負責組織制訂烏海市海南區套用技術研究與開發專項資金項目計畫;負責統籌協調基礎研究、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及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工作,牽頭組織烏海市海南區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
(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政策。
(四)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牧區和社會發展的政策,制訂相關措施和辦法,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民生科技建設和社會建設。
(五)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烏海市海南區促進產學研相結合的相關政策,制定烏海市海南區科技成果推廣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六)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烏海市海南區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
(七)負責烏海市海南區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有關政策建議,負責歸口管理全區科技成果工作。
(八)制定烏海市海南區科普規劃和政策,擬定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政策,制定科技保密管理辦法,負責相關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管理。
(九)歸口管理全區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編制科技合作工作計畫、商簽和執行官方科技合作協定、協定;協調重要民間科技合作活動;會同有關部門審核派遣出國、出境和邀請國外、地區科技交流團組。
(十)執行國家、自治區及烏海市有關智慧財產權的方針、政策,組織協調全市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智慧財產權執法協作機制,開展相關的行政執法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智慧財產權戰略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區智慧財產權重大活動、重大問題的統籌協調以及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
(十一)負責制定烏海市海南區智慧財產權及專利發展規劃和方針、政策。依法處理專利糾紛,查處假冒專利行為,負責全區專利信息公共服務體系的建設工作。
(十二)組織重大專利轉化項目的實施,指導全區企事業單位智慧財產權工作。
(十三)負責海南區地震應急、群測群防、巨觀觀測、災情速報、抗震設防要求管理、防震減災行政執法及宣傳教育等日常管理工作。
(十四)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