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門縣

西漢武帝置浩門縣,因水得名。 漢光武帝建武十二年(36年)省金城郡,浩門縣屬隴西郡。 次年恢復金城郡,浩門縣還屬。

西漢武帝置浩門縣,因水得名。《大清一統志》記載:“浩門為金城大河,即今西寧之大通河也”。《漢書·地理志》顏師古註:“浩,水名也。門者,水流峽山岸,深若門也”。古城在甘肅永登縣連城附近,轄區當在甘肅永登縣八寶川及青海省樂都東部一帶。屬張掖郡。漢昭帝始元六年(前81年),屬金城郡。漢光武帝建武十二年(36年)省金城郡,浩門縣屬隴西郡。次年恢復金城郡,浩門縣還屬。魏,西晉因之。前涼、前秦、後涼、南涼、西秦、後秦、北涼因之。北魏太延五年(439年)後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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