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體育局

浙江體育局,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受委託研究起草有關體育行政(行業)管理的地方性法規性、規章草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受委託研究起草有關體育行政(行業)管理的地方性法規性、規章草案,經審議通過後組織實施。
二、指導和推動體育體制改革,制定體育發展戰略,編制體育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協調區域性體育發展。
三、指導落實《全民健身計畫綱要》,指導並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
四、統籌規劃競技體育發展工作,研究和平衡全省體育競賽、競技運動項目設定與重點布局;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
五、管理體育外事工作,開展國際間以及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體育合作與交流。
六、培育、發展體育產業,規範、制定體育產業和經營活動的政策,歸口管理體育市場;制定體育經營活動從業條件和審批程式;協同有關部門規劃、協調體育設施建設布局;制定體育設施、器材裝備標準。
七、組織、指導體育宣傳、科學研究和教育工作,培訓體育幹部和專業人才,加強體育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八、負責全省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依法管理健身氣功。
九、承辦省政府和國家體育總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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