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財經學院軍事協會

浙財軍協活動照浙財軍協活動照
浙江財經學院軍事協會,簡稱浙財軍協,成立於2010年9月17日,是浙江省為數不多的學校軍事協會之一。雖然創立時間不長,但意義深遠,為浙江省內大學生培養國防意識,鍛鍊堅強體魄,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宗旨

接受挑戰,勇於進取,成長為高素質的一代大學生。

職能

為愛好軍事科技的同學們提供一個交流的平台,同時在各種活動中鍛鍊同學們的動手能力、策劃能力、統籌能力、處事能力、應變能力;磨練意志,培養團隊精神;提高同學們對我國乃至世界軍事的認識,了解當今世界的軍事格局與形勢。加強同學們的國防意識,豐富同學們的課餘生活,推動良好校風學風建設,幫助同學們將來更好地融入社會。

主持活動

宣傳國家防務政策,關注國內外軍事動態;組織軍事愛好者月活動,開展野外定向,軍棋博弈,真人CS等興趣活動;定期舉辦軍事熱點論壇,普及軍事國防知識;定期進行軍事電影觀摩;走入軍營,感受軍旅生活;
校園安全日宣傳活動;完成學校交給的其他任務。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本協會全稱為:浙江財經學院軍事愛好者協會
第2條 本協會由愛好軍事,關心國防建設的大學生組成。
第3條 本協會的宗旨:接受挑戰,勇於進取,成長為高素質的一代大學生。
第4條 本協會的口號:自強不息,奮鬥不已!
第5條 本協會屬校級社團

第二章 協會職能和業務

第6條 本協會的職能與活動範圍包括:
1宣傳國家防務政策,關注國內外軍事動態;
2 組織軍事愛好者月活動,開展野外定向,軍棋博弈,真人CS等興趣活動;
3 定期舉辦軍事論壇,普及軍事國防知識;
4 定期進行軍事電影觀摩;
5 走入軍營,感受軍旅生活;
6校園安全日宣傳活動;
7完成學校交給的其他任務。

第三章 會員

第7條 本協會會員分為個人會員和團隊會員。團隊會員由協會個人會員自願組成。個人會員採取雙軌制,分為內部會員和普通會員。內部會員為參與協會管理工作的成員,要求有較高的工作熱情,在相關領域有一定的知識功底,主要由協會會長,部長和幹事組成。協會內部的管理工作由核心內部會員負責。普通會員在內部會員的組織協調下,參與協會的相關活動。協會對普通會員參加活動的情況沒有強制性要求。
第8條 凡申請入本協會的成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 浙江財經學院在校大學生;
2 具有一定的心理和身體素質;
3 承認本協會章程,服從協會安排;
第9條 會員入會程式
1 個人提出入會的申請;
2 繳納一定會費;
4 建立會員檔案並頒發會員證,成為正式會員;
5 申請時間不作限制;
第10條 會員的義務
1 會員在本協會組織的活動中有遵守學校紀律及協會章程的義務;
2 內部會員有按時完成協會下達的工作範圍之內力所能及的各項任務的義務;
3 全體會員有維護本協會形象和名譽的義務,不得以浙江財經學院軍事愛好者協會名義做出任何損害協會形象和名譽的事情;
4 按時繳納會費;
5 積極參與協會建設。
第11條會員的權利
1 參與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享受協會內各種培訓
2 成為內部成員後,享有協會內部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3 監督協會運作,提出合理化的批評與建議
4 入、退會自由
第12條 會員退會應向協會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
第13條 會員有嚴重違反本協會章程和校紀校規者應勸其退會。

第四章 產生、罷免、任期

第14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利機構為全體內部會員大會(內部會員由會長,副會長,主任,副主任,幹事組成),其權利職責是
1 制定和修改章程;
2 選舉和罷免幹部;
3 審議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和財政報告;
4 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15條 全體內部會員大會原則上需由2/3以上的內部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全體內部會員大會的決議,需經到會人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16條 協會常務委員會是全體內部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在全體內部會員大會或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全體內部會員大會負責。
第17條 常務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由會長,副會長及主任組成)的職權;
1 執行全體會員大會的決議
2 籌備召開全體內部會員大會
3 向全體內部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4 決定會員的吸收和除名
5 決定協會下屬各部門負責人的聘任
6 領導本協會開各機構開展工作
7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第18條 全體內部會員大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第19條 會長職權
1 確定協會學期發展目標,制定協會的學期活動計畫;
2主持並協調各部門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3提名副會長及各部部長,交由內部會員大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4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20條 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分管內外部事務,經會長委託行使會長職權;
第21條 部長職權
1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學期工作計畫;
2 提名副部長,報經主管部門批准後,提交常務委員會決定;
3 決定辦事結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任;
4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22條 副部長協助部長開展工作,受部長委託行使部長職權;
第23條 本協會幹部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 志願加入本協會,了解協會的宗旨和內容
2 熱心本協會的各項工作,並做出一定貢獻
3 過硬的工作能力,良好的民眾基礎
第24條 協會負責人任用具體程式
1 協會會長從副會長,部長及副部長中產生,由會長提名;
2 協會副會長,部長及副部長從幹事中產生,由副會長及部門主任提名;
3 協會競選以演講為主要形式,由全體內部大會投票決定協會競選入選人;
4 協會由在任常務委員會確定入選人的具體職務,組成新一屆常務委員會;
第25條 協會負責人罷免具體程式
1 符合下述情況下,可進行負責人罷免:
(1)協會負責人任期滿的,
(2)協會負責人主動向全體內部會員大會或常務委員會提出辭職請求的,
(3)協會負責人不能履行所屬職權的,
(4)有嚴重違反本協會章程和校紀校規者的。
2 具體流程
(1)協會負責人任期滿或者主動請求辭退的,經由常務委員會提交,全體內部會員大會批准後,對協會負責人進行罷免。
(2)協會負責人不能履行所屬職權或違紀的,由常務委員會提出請求,全體內部會員大會批准後,對協會負責人強行罷免。
第26條 部以上幹部任期一年,若需連任,需經常務委員會審議,報經主管部門通過批准。

第五章 活動經費來源及使用

第27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1協會內部自行籌集;
2在核准的活動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3成員的會費;
4其他合法收入;
第28條 本社團按照浙江財經學院社團聯合會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29條 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成員中分配;
第30條 協會經費由協會辦公室主任負責,由常務委員會監督,並定期匯報有關帳務情況;
第31條 協會換屆或更換負責人之前必須接受常務委員會的財務審計;
第32條 協會資產管理必須嚴格遵守浙江財經學院社團聯合會的財務管理制度,受浙江財經學院監督;
第33條 協會資產屬本協會成員共有,用於服務會員,發展協會。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成員

協會設會長一名,副會長兩名,實行會長負責制。協會下設四個部門,即協會辦公室、政治部、參謀部、後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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