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浙江省森林城市(城鎮),是指城市(城鎮)生態系統以森林植被為主體,強調城鄉綠化協調發展,注重森林多功能利用和多效益發揮,各項建設指標達到標準,並經浙江省關注森林組織委員會批准授牌的城市(城鎮)。森林城市的建設區域為城市規劃區涉及的街道或鄉鎮、開發區等(以行政區域為單位),森林城鎮的建設區域為建制鎮的行政區域。
意義
(1)城市森林是城市生態環境的主題
(2)城市森林是城市有生命的基礎設施建設
(3)城市森林建設是增加城市綠色GDP的有效途徑
(4)城市森林有利於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
原則
(1)堅持城鄉統籌,政府主導的原則
(2)堅持生態優先,師法自然的原則
(3)堅持林水相依,鄉土植樹為主的原則
(4)堅持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原則
主要評價標準
(1)森林生態文明
①黨政主要領導高度重視,創建組織機構健全,建設資金納入政府公共財政預算,科學編制森林城市(城鎮)建設規劃,並納入城市(城鎮)發展總體規劃。
②宣傳工作到位,市民對創建森林城市(城鎮)的知曉率達到80%以上,支持率達到70%以上。
③森林生態科普宣傳設施完善,森林城市至少建成2處 (森林城鎮至少建成1處)縣級以上森林或濕地等生態科普知識教育基地或場所,每年舉辦各類生態科普活動2次以上。
④全民義務植樹盡責率達80%以上,建立義務植樹登記卡制度;每年開展林木綠地認建、認養等多種形式的公眾參與綠化活動,並建有各類紀念林基地。
(2)森林生態建設
①森林城市建成區林木覆蓋率達到30%以上;人均公共綠地面積9平方米以上,其中喬木樹種面積比重達到70%以上。森林城鎮建成區林木覆蓋率達到25%以上;人均公共綠地面積7平方米以上,其中喬木樹種面積比重達到70%以上。
②建設區域內的公路、鐵路、河流、城區(鎮區)骨幹道路等綠化率達到90%以上。
③建成區內建有多處以各類公園、居住綠地、公共設施綠地為主的休閒綠地,90%以上的市民出門平均500米有休閒綠地;規劃區內建有市級以上森林公園、濕地公園或一定規模的片林或環城(鎮)林帶。
④近5年來鄉村綠化面積逐年增加,農田林網控制率達到90%以上,全面推進村莊綠化,且有30%以上的村莊綠化達到市級以上“綠化示範村”標準。鄉村旅遊和林木種苗、花卉等特色生態產業健康發展。
(3)森林生態保護
①森林植被得到有效保護,近三年無重大破壞森林事件和森林火災發生。
②重視生物多樣性保護,樹種豐富,鄉土樹種數量占城市(鎮)綠化樹種使用數量的70%以上。
③綠地和各類露土地表覆蓋措施到位,科學栽植、管護樹木,對大樹移植嚴格管理,做到全株移植。
④古樹名木保護管理嚴格規範,措施到位。
⑤森林功能有效發揮,空氣負離子平均濃度達到700個/cm3以上;空氣污染指數良好以上天數達到80%以上。
驗收方法
主要採取聽取匯報、材料審核、問卷調查、網路調查、實地考察、整體觀察六種方法評審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