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棋類協會

浙江省棋類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本會名稱為“浙江省棋類協會”,簡稱為省棋協。英文譯名為:Zhejiang Chess Association ;英文縮寫為:ZCA。第二條 本會是由全省熱愛棋類運動的各界人士自願結成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組織。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一)提倡和研究西洋棋、象棋、圍棋等
棋類運動,實施《浙江省全民健身計畫條例》,致力於發展我省棋類事業、推動全省性棋類運動的開展,提高我省棋類運動競技水平,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諧社會建設。
(二)增進全省從事棋類運動的研究者和棋類運動的愛好者之間的友誼和團結,促進我省棋界與各兄弟省、市及國際棋類界的友好交往。
第四條 本會依照國家社團登記管理條例制定本章程,並依照協會章程組織會員開展活動,協會及會員的一切相關活動都必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五條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浙江省體育總會,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浙江省民政廳的監督管理。本會辦公地址設在:浙江省杭州市體育場路212號,浙江體育大廈12樓。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的主要任務:
(一)增大素質教育力度,為開拓青少年智力發展發揮積極作用。
(二)大力開展民眾性棋類運動,指導全省棋類活動的普及工作。
(三)致力於我省棋類運動技術水平的提高,積極培養和推薦優秀的青少年棋類運動員。
(四)主辦或配合有關部門舉辦全省、全國和國際性的棋類競賽和活動。
(五)組織舉辦各種類型的棋藝研討會、報告會、講座和訓練班。
(六)協助省體育局、有關職能部門審定、公布業餘棋手的等級稱號,業餘段位資格和評審等級教練員。
(七)舉辦裁判員培訓班,提高裁判業務水平,協助省體育局考核並審批等級裁判員,推薦報考國家級裁判員的人選。
(八)爭取和接受社會捐款、資助和饋贈,以供本會促進棋類活動開展。
(九)收集交流和整理編印有關技術資料。
(十)協助下屬各棋類團體和其他棋類團體開展和組織棋類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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