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少年象棋錦標賽競賽規程

七、競賽辦法:(一)執行中國象棋協會最新審定的《象棋競賽規則》。 (四)參賽棋手到達賽區報到時,出示由中國象棋協會審定的業餘棋手技術等級證書的棋手,每人交報名費50元。 (七)各參賽單位於7月31日和8月1日到賽會報到。

一、主辦單位:中國象棋協會
二、承辦單位:浙江省棋類協會、浙江山海棋院
三、競賽日期和地點:
2010年8月2日至8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舉行。
四、參賽單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體育局,行業體協和經中國象棋協會審核批准的參賽單位。
五、競賽項目:男、女少年個人賽。
六、參賽資格:
(一)每單位須報領隊、教練各1人。
(二)男、女組各分4個組別:
16歲(甲組,1994年1月1日以後至1995年12月31日出生)
14歲(乙組,1996年1月1日以後至1997年12月31日出生)
12歲(丙組,1998年1月1日以後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
10歲(丁組,2000年1月1日以後出生)
(三)2009年全國少年錦標賽男、女各組前三名棋手,可以報名參加高一個年齡組的比賽,報名時須出示成績複印件。
七、競賽辦法:
(一)執行中國象棋協會最新審定的《象棋競賽規則》。
(二)採用積分編排制。
(三)根據各組參賽人數,設定比賽輪次。
八、錄取名次:
(一)男、女各組均錄取前八名。
(二)男女各組棋手的成績按國家體育總局最新頒布的《象棋棋手等級標準》授予相應等級稱號。
(三)14歲、16歲組男女冠軍,可獲得參加2010年全國象棋錦標賽(個人)資格。
(四)男子各組冠軍可獲得參加“第十六屆亞洲象棋錦標賽少年選拔賽”資格。
九、報名與報到:
(一)各單位於2010年6月30日前(以郵戳為準)將報名表一式兩份和出生證明或戶口複印件分別寄到國家體育總局棋牌運動管理中心象棋部(北京市天壇東路80號,郵政編碼:100061)和浙江山海棋院(浙江省杭州市體育場路153號浙江省棋類協會,郵政編碼:310004,聯繫人:金純如)電郵方式:報名表另請發至。
逾期報名無效。
報名表請註明所預訂房間的規格和數量,通過浙江山海棋院網預先繳費訂房,費用繳納和房間落實情況請通過浙江山海棋院網查詢。
(二)食宿費繳納方式:按報名表所註明的房間規格和數量將食宿費匯入以下賬號
⑴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浙江省分行杭州浙大支行營業中心
賬號:19042101040000859 開戶名:浙江山海棋院;
⑵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浙江省杭州市浣紗支行
賬號:4580651203189006 開戶名:顧韶音;
註:報到時請攜帶銀行交款憑證單。
聯繫人:顧韶音
(三)報名表必須加蓋有資格報名參賽的單位主管部門公章,否則報名無效。
(四)參賽棋手到達賽區報到時,出示由中國象棋協會審定的業餘棋手技術等級證書的棋手,每人交報名費50元。無以上技術等級證書的棋手,每人交報名費100元。
(五)報名時請各參賽單位須將報名表格按要求填寫完整,清晰準確的填寫棋手姓名、出生年月日和參賽組別。
報名後請於7月10日-15日在中國棋院線上網核對報名結果。
(六)領隊須是本單位在職人員,並率隊與會。
(七)各參賽單位於7月31日和8月1日到賽會報到。提前報到人員不享受大會食宿收費標準。
(八)報到地點:杭州市文一西路1000號省委黨校內。
十、裁判員和仲裁委員會:
(一)裁判長、副裁判長部分仲裁和裁判員由國家體育總局棋牌運動管理中心選派。承辦單位根據需要和精幹原則,遴選二級以上裁判員擔任大會裁判工作,並於賽前15天將裁判員名單報到國家體育總局棋牌運動管理中心象棋部審核。
(二)設仲裁委員會,人員組成和職責範圍按《仲裁委員會條例》執行。
十一、經費、器材:
(一)食宿費標準
住宿費:120元/人
一伙食費: 60元/人/天
雙標間:240元/間/天(1.2米床2張)
大床房:240元/間/天(1.5米床1張)
普通套間:580元/間/天(1張大床,不提供加床)
豪華套間:780元/間/天(1張大床,不提供加床)
(二)參賽人員旅費、食宿費用自理,每人每天180元。
(三)棋子、棋盤和棋鍾要按中國象棋協會比賽器材標準的要求備齊,賽前由裁判長檢查確認。
十二、其他:
(一)全體參賽人員的食宿必須接受大會的統一安排。
(二)每位參賽棋手可有一名家長或監護人陪同享受賽會食宿標準,超編人員不享受賽會食宿費用標準。
(三)參賽棋手必須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報到時向組委會出示保險證明,否則比賽期間發生的意外傷害事故責任自負。
(四)組委會和技術會議定於8月1日晚19:00召開,各報名參賽單位必須由領隊或教練參加,否則視為自動棄權。組委會召開時間為報到最後期限。
十三、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規程解釋權在中國象棋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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