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取批次、時間及院校安排
(一)文、理科專業 第一批(含該批提前錄取院校) 2010年7月9日-7月21日 全國重點高校、“211”高校和經批准列入該批的本科高校專業,對應一類考試科目; 第二批(含該批提前錄取院校)2010年 7月27日-8月7日 一般本科高校(包括獨立學院、民辦高校)的本科專業,對應二類考試科目; 第三批(含該批提前錄取院校) 2010年8月13日-8月24日 高職(專科)院校專業,對應三類考試科目。 軍事(國防生)、公安、航海類專業;國際關係學院、外交學院、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北京電子科技學院、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城市大學及經批准列入提前招生的高校、專業,按重點本科、一般本科和高職(專科)分別安排到一、二、三批提前錄取。(二)藝術類專業 第一批 2010年7月9日-7月12日 31所獨立設定的藝術類院校、教育部批准的清華大學等13所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其他專業校考和“211”高校及經批准列入該批錄取的藝術類本科專業; 第二批 2010年7月14日-7月21日 專業省統考的藝術類本科專業; 第三批 2010年7月31日-8月7日 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中央美術學院和中央戲劇學院高職專業在7月27日-29日單獨錄取)。
(三)體育專業 第一批 2010年7月 14日-7月21日 本科專業; 第二批 2010年7月 31日-8月7日 高職(專科)專業。 錄取工作具體時間安排詳見附屬檔案2。
錄取辦法及要求
(一)所有在我省招生的普通高校全部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各高校須在每批次錄取開始前一天在網上報到,網址略。沒有收到網上錄取系統用戶名、密碼的高校,請與我院信息技術處聯繫。(二)有關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政策規定、具體辦法、進程安排及相關資料,請參見《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實施意見》、《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體育專業招生辦法》、《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細則》(見附屬檔案1)等,也可通過我院網站查看和下載,網址略。
(三)請各高校於7月5日前,將《2010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文理科投檔比例申請表》(見附屬檔案3)寄我院計畫發展處。逾期不報的高校按我省規定的相應比例投檔。
(四)各高校應選派熟悉招生政策、工作認真負責、遵守紀律、熟悉電腦操作,2010年無直系親屬參加高考的同志參加錄取工作。
(五)藝術類第一批錄取院校、專業(含中央美術學院、中央戲劇學院專業校考高職),務必在7月5日前,按我院《關於印發2010年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的通知》(浙教試院[2010]8號)附屬檔案“2010年浙江省藝術類專業擬錄取名單資料庫結構”要求,將擬錄取考生資料庫,以電子郵件形式發我院,同時,還須按規定格式列印一份擬錄取名單,加蓋公章後特快專遞或傳真我院計畫發展處。經我院審核後網上投檔,學校下載辦理錄取手續。對超過相應批次錄取時間提供的擬錄取考生名單,將不予辦理調檔手續。第二、三批錄取院校、專業實行平行志願,按平行志願辦法投檔錄取。
普通高校招生電子檔案製作費
根據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財政廳浙價費[2002]160號檔案規定,各高校需按實際錄取人數向我院交納每生40元的考生電子檔案製作費,並及時通過銀行轉帳或匯票匯入我院財政專戶(本省高校結帳時請隨帶匯款憑證複印件)。 收款單位:浙江省財政廳非稅收入結算分戶 銀行帳號:7332710195900000580 開戶銀行:中信銀行杭州省府路支行 匯款用途註明“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電子檔案製作費;編碼:303024”。我院將根據有效結算憑證寄送新生錄取名冊。 需委託代寄考生紙質檔案的高校,郵寄費用結算另行通知。其他
我院有關處室聯繫電話(錄取期間電話另行通知):略我院地址:杭州市文二路331號,郵編:310012。
附屬檔案請到下面的網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