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嶺"2·23"特大縱火案

浙江溫嶺

"被告人林斌偉涉嫌放火罪

案件概述


2月 23日凌晨2時59分,溫嶺市公安局接報稱溫嶺市澤國鎮牧西村中行西路106號三間六層民房發生火災。消防部門經過1個小時的撲救,於凌晨4時許撲滅火災。事故造成8人死亡、17人煙燻受傷。6月8日,浙江台州市中院公開審理了該縱火案。被告人林斌偉涉嫌放火罪,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賠償給16名原告經濟損失總計140.89萬元。

開展排查

案發後,台州、溫嶺以疑似命案對案件進行先期介入,成立了由有關專家和200多名民警組成的特偵組,連夜開展工作。特偵組根據案發現場住宿人員的身份特徵,梳理矛盾糾紛等因果關係,開展排查,發現住在二樓的網店股東之一的劉某因個人矛盾與一名叫“小林”的本地人發生糾紛,“小林”曾揚言報復對不起他的人。
警方通過進一步查證,確定“小林”真名為林斌偉,男,26歲,住溫嶺市澤國鎮澤楚路。通過反覆觀看分析視頻資料,特偵組發現林斌偉駕駛的一輛小麵包車在起火期間出現在現場附近。經刑偵、消防專家現場勘查,起火點位於現場後面鐵皮棚西壁底部。結合相關調查情況,警方綜合分析認為林斌偉有重大作案嫌疑。

實施抓捕

特偵組在掌握相關證據的情況下,抽調警力對林偉斌實施抓捕,並連夜開展審訊。經審查,嫌犯林斌偉與網站股東劉某因個人矛盾發生糾紛,懷恨在心。2月23日凌晨2時40分許,林斌偉開車來到劉某租住的澤國鎮牧西村中行西路106號民房,用打火機點燃劉某堆放在一樓後面鐵皮棚內的貨物,引發火災,並最終釀成8人死亡、17人受傷。

官方通報

浙江溫嶺24日召開 “2·23”火災新聞通報會稱,這起火災系人為縱火,嫌犯林斌偉因與網店股東劉某個人矛盾,於23日凌晨引燃網店民房後的貨物,最終釀成8人死亡、17人受傷的慘劇。26歲的林斌偉為溫嶺澤國鎮人,現已被溫嶺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判處死刑

6月8日,浙江台州市中院公開審理了致8人死亡的溫嶺“2.23”特大縱火案。被告人林斌偉涉嫌放火罪,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賠償給16名原告經濟損失總計140.8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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