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述
2月 23日凌晨2時59分,溫嶺市公安局接報稱溫嶺市澤國鎮牧西村中行西路106號三間六層民房發生火災。消防部門經過1個小時的撲救,於凌晨4時許撲滅火災。事故造成8人死亡、17人煙燻受傷。6月8日,浙江台州市中院公開審理了該縱火案。被告人林斌偉涉嫌放火罪,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賠償給16名原告經濟損失總計140.89萬元。
開展排查
案發後,台州、溫嶺以疑似命案對案件進行先期介入,成立了由有關專家和200多名民警組成的特偵組,連夜開展工作。特偵組根據案發現場住宿人員的身份特徵,梳理矛盾糾紛等因果關係,開展排查,發現住在二樓的網店股東之一的劉某因個人矛盾與一名叫“小林”的本地人發生糾紛,“小林”曾揚言報復對不起他的人。警方通過進一步查證,確定“小林”真名為林斌偉,男,26歲,住溫嶺市澤國鎮澤楚路。通過反覆觀看分析視頻資料,特偵組發現林斌偉駕駛的一輛小麵包車在起火期間出現在現場附近。經刑偵、消防專家現場勘查,起火點位於現場後面鐵皮棚西壁底部。結合相關調查情況,警方綜合分析認為林斌偉有重大作案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