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在畫壇爭議頗多的畫家范曾以收藏家郭慶祥等人沒有事實依據隨意貶損其名譽為由,起訴至法院要求郭賠償其精神損失500萬元。
范曾表示,在沒有事實根據的情況下,郭慶祥等人的文章主觀武斷,橫加指責,使用侮辱性語言,直接攻擊其人品、作畫方法、創作意圖、作品價格等。
回應
郭慶祥回應稱,所謂“沒有事實依據”是不存在的:“1995年榮寶齋業務經理米景陽找到我,稱他的好友范曾在法國購買了一處房產,因沒錢支付房款了,請郭慶祥幫忙購買范曾200張畫。當時的價格是每平方尺4000元。我隨即打了200多萬元過去。很快拿到了第一批畫,展開一看,題材與技法嚴重雷同,像是一個模子裡刻出來的。疑問之下,到其畫室一看,很多3平方尺的宣紙都用吸鐵石整齊地吸在畫牆上,“老子出關”“鍾馗”“達摩”等題材幾乎和前100張沒有什麼兩樣,都是這幾個人物造型來回組合。我認為他的這種程式化、模式化的製作過程既不是一個藝術家的創作,也不如一個美術工作者的水平,簡直就是畫匠的商品畫,也就是一個工匠的簡單勞動。工作現場就像是工廠車間的流水線,自己複製自己的作品,已和印刷品沒有什麼區別。在了解了這200幅畫的內容和製作過程後,認為作品題材重複過多,就叫朋友趙剛拿了其中數十幅作品要求范曾換一些新的題材。”
這一案件於2010年11月9日審理。范曾書畫在業內一直存在較大爭議,贊之者稱之為畫壇奇才,而批評者則指其字畫難逃俗態,近於複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