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介紹
首先,是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重視與扶持。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載體是傳承人。無論是英雄史詩、民間傳說的講述者,還是技藝精湛的工藝美術大師,無論是禮儀節慶的組織者、實施者,還是口傳身授出神入化的表演藝術家,可以說,技藝就在他們身上,沒有他們,就沒有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對於這些傳承人,國家不僅給 予他們榮譽,也給予他們資金扶持,更幫助他們傳授弟子,使得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能夠一代代傳承下去。
其次,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生態保護區的設立。死水養不出活魚。要讓一池水都活起來,就不能僅僅只是對某一個非遺項目的保護,而是讓非物質文化遺產生存的環境變成一池活水,體現出活態傳承的原則。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產生,是歷史、地理、經濟、人文等綜合環境造成的。南音、梨園戲、泉州提線木偶之所以產生於泉州,是泉州總體的文化生態所形成的結果,要保護好這些非遺項目,就需要在泉州文化生態保護區的整體生態中進行,在當地民眾生產生活的過程當中進行保護傳承。文化生態保護區的設立,就是要激活一池春水,讓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在文化生態保護的大環境中得到整體性保護。
第三,是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生產性保護。我們今天衣食住行當中的許多部分,都蘊含著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內容,這些內容依然擁有強大的生命力。對這些項目進行生產性保護,就是在符合保護規律的前提下,通過生產,使它們能夠更好地傳承與發展。一方面,通過生產性保護,使得這些非遺項目能夠在商品市場中生存,獲得經濟效益,從而調動從業人員的積極性,並吸引更多的人才進行這一項目的學習與傳承;另一方面,通過生產,讓這些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產品走進千家萬戶,成為人民大眾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讓非物質文化遺產紮根民間。這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發展才能建立良性循環,成為具有造血功能的完整系統,實現活態傳承。
傳承目標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千百年來人民民眾的偉大創造。今天的世界飛速發展,許多新科技、新觀念層出不窮,這些新的創造既萌生於傳統當中,又不斷積澱成為新的傳統。不容否認,由於生產生活方式的改變,有一些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已經不適應今天的社會生活環境。從前生活在高山之巔的民族要從山腳下背水,一邊走一邊唱,成為這個民族的生活習俗。然而當自來水引到家中,再不需要下山背水,自然不必為了保存這項習俗而非要下山背水,或只作為一項民俗活動來演示,告訴後代曾經有過的歷史風俗。我們今天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不是為了強行保存已經過時的風俗習慣或傳統技藝,而是尊重我們的歷史,尊重我們祖先的創造,尊重社會歷史的自然發展規律,讓這些非物質文化遺產活在當下,並從中尋找持續發展與創新的靈感與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