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區環境保護局

副局長:周大鳴 副局長:羅玉春 2環境管理股

機構概況

根據洪江區工委、洪江區管委《關於中共洪江區工作委員會、洪江區管理委員會機構設定的通知》(洪區發[2001]27號)和《關於印發<洪江區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洪區發[2001] 28號)精神,設定洪江區環境保護局。區環境保護局是主管全區環境保護工作的區管委辦公室管理的工作機構(正科級),現有在職工作人員24名,其中公務員7名,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技術人員8名。

機構領導

局 長:王慧成
主持區環保局全面工作
書 記:李 慧
主持環保局黨組工作,分管政策法制股、環境監察大隊(局屬二級事業機構)
副局長:周大鳴
分管環境管理股、環境監測站(局屬二級事業機構)
副局長:羅玉春
分管辦公室、財務及生態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政務工作;組織執行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負責綜合信息、文電、檔案、保密、保衛和綜合性會議的組織及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和勞動工資等有關管理工作;負責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國有資產的管理;負責局機關行政管理和後勤服務工作。
2環境管理股
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和政策;負責全區近遠期環境保護髮展規劃的年度計畫的制訂和組織實施;負責按許可權審批環境影響報告表或環境影響登記表,並組織、執行、驗收全區新、擴、改建項目“三同時”工作;負責實施污染源限期治理和節能減排工作;負責環境科學技術的推廣與套用;擬定並組織實施轄區內污染物問題控制計畫;負責有毒化學品環境管理和有害廢物的處置管理;負責轄區內的輻射安全管理工作及放射源的污染調查處理工作;參與調查處理環境污染糾紛;辦理區人大工委、區政協工委交辦的全區新、擴、改建項目環保方面的建議和提案。
3政策法制股
負責環境保護法制建設。審議本局起草、修訂的地方性環境保護規範性檔案;組織開展各股、隊、室、站貫徹執行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執法檢查;負責審查、審議對環保違行為實施的處罰,並對執行處罰的情況實施監督,組織環保違法案件的聽證工作,負責對拒不執行處罰的案件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負責環保行政案件的應訴工作;依法審理涉及本部門的行政賠償事宜;綜合協調區人大工委、區政協工委交辦的有關環保方面的議案建議和提案;編制全區環保宣傳規劃、計畫,擬定全區環境保護宣傳提綱,組織指導和協調全區開展多種形式的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活動;推動環保專業教育、業餘教育和科普教育工作,並總結推廣經驗。
4環境監察大隊
組織開展排污申報登記,並查處申報登記中的違法行為;負責徵收排污費和超標準排污費,查處繳納排污費過程中的違法行為;負責辦理排污許可證的登記、調查、核定、發放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新建項目“環評”、“三同時”執行情況,限期治理項目、限期整改項目的實施情況,查處不辦理“環評”、不執行“三同時”及逾期不完成整改任務的違法行為;接待和處理關於環境污染的來信、來訪,負責污染糾紛和各類污染投訴的調查處理工作,參與對自然生態環境破壞事件、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對環境污染處理設施運轉情況的監督檢查;辦理區人大工委、區政協工委交辦的有關環境監察方面的建議和提案;受區環保局委託,查處其他環境違法行為。
5環境監測站
負責開展全區環境要素監測,制訂監測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向上級報送監測數據,編制環境監測月報、季報、年報和環境質量報告書;負責開展全區污染源的監督、監測,建立污染源的動態監測檔案,為排污收費提供依據;參與“三同時”項目和限期治理項目治理方案的論證,負責竣工驗收監測和污染治理設施運轉效果的監測;負責排污申報的技術核查並參與污染物問題控制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年度考核工作;參與本地區污染事故的調查,為仲裁環境污染糾紛提供監測數據;組織開展環境監測技術研究和有關課題研究;根據企業委託組織開展有關的環境監測;完成上級及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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