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後,洪德法師歷任天寧禪寺管理委員會主任,天寧寺監院等職,並歷任江蘇省青年聯合會第一屆委員會委員、第三屆常務委員,常州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常州市第三至五屆委員會委員。
“文化大革命”期間,洪德深受其害,但仍堅信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堅持愛國愛教的宗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團後,繼續擔任天寧寺代理住持。工作積極負責,作風踏實,廣泛團結寺內僧眾和廣大教徒,積極協助政府貫徹和落實宗教政策。他十分關心天寧寺的修復和寺廟的管理,並為保持天寧寺禪守道風,提出了許多有益的見解。他還十分關心台灣回歸祖國,實現祖國統一,不僅與身居美國的敏智方丈經常通信聯繫,而且在敏智方丈回國之機,帶病會見敏智方丈。
洪德法師因病久治無效,於1985年8月26日園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