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而言之,津貼給付型醫療保險是保險公司按照契約規定的補貼標準,向被保險人按次、按日或按項目支付保險金的醫療保險。理賠與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無關,無須提供發票。
無論得了什麼病,在治療中花了多少錢,賠付標準不變。如果在多家公司投保,就能從多家公司得到理賠金,不管投保多少份都進行給付。這部分津貼可以對因住院產生的醫療費用之外的其他損失進行補償,如因病假所產生的收入損失、交通費用等。
“錦上添花”的津貼給付型醫療保險通常來說,如果已經參加了社會醫療保險,則比較適合選擇重大疾病保險搭配津貼給付型醫療保險。津貼給付型醫療保險與社會保險沒有直接聯繫,只要住院或者手術,保險公司就必須賠償。
投保案例陳女士,家庭主婦,30歲。為自己先生在三家保險公司各投保1份某保險公司的住院醫療保險(津貼型,200元/天,疾病住院,免賠3天)。今年8月,陳先生因病住院60天。出院後,陳先生不僅從社會保險機構獲得醫療費用的部分賠付,而且三家保險公司總計賠付楊女士36000元(200元/天*60天*3)的住院醫療津貼。
解析:楊女士為其先生選擇的是津貼給付型醫療保險。津貼型醫療保險最大的特點是只與住院的天數相關,不跟醫療費用產生任何關係。
醫療保險投保建議購買醫療保險首先要考慮的是報銷醫療費用的問題,其次才能考慮到因為住院所產生的損失補償問題,只有將基礎的保障夯實,在此基礎上作補充才能錦上添花。有充足社會保險保障的人士,選擇醫療保險可以優先選擇津貼給付型醫療保險。
保險原理在保險學中,有一個關於“健康保險是否適用補償原則”的問題。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補償原則是指“被保險人獲得的補償不能高於其實際損失”。津貼給付型醫療保險則不適用,其保險金的給付與實際損失無關。其設計原理實際是考慮被保險人在住院期間,因病假導致的工資損失,因此契約約定按住院天數給付補貼費用,它不考慮實際住院發生的費用,和實際經濟損失無關,屬於“定值保險” 的一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