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洗硯池晉墓,位於山東省臨沂市洗硯池街北側、王羲之故居公園東北部。陵墓分一號墓和二號墓。2003年5月初在臨沂市王羲之故居公園擴建工程施工中被發現。
洗硯池晉墓的兩座墓葬東西相距30餘米,除墓門為石制之外,其餘均為磚築。其中1號墓為雙室墓葬,為山東已發掘漢晉大中型磚室墓中保存最完整的一座,也是山東已發掘大中型磚室墓葬中惟一一座未被盜掘的墓葬,出土了豐富精美的隨葬品。
發現過程
2003年4月30日,在臨沂市洗硯池街,王羲之故居公園擴建工程施工時,施工人員在開挖大雄寶殿東配殿地基時,感覺到土層異樣,用鋼釺戳,腳下土層突然露出一個洞口。洞裡隱約可以看見一些形狀各異的器皿。巧合中,洗硯池晉墓一號墓重見天日。2003年6月7日,在施工過程中,又發現了二號墓。
形制規模
一號墓
一號墓為雙室墓葬。墓頂距地表兩米左右,原夯築有高大的封土堆,後被人為破壞。墓室前近處夯土為石灰層與土層交替夯築而成。
一號墓分東西兩室,門南向,東西寬8.2米,南北長4.6米,高3.4米。以楔形磚砌成拱形單層券頂,頂面抹石灰層封護。兩室墓門均為形制相同的雙扇石門,可以自由開合。
墓室前東西兩側向南伸出長為2.9米的擋土牆,門前地面經過硬化加工,以象徵地上庭院。墓門外側砌築封土磚牆,封門磚上放置有與祭祀有關的青瓷罐、釉陶獸形水注、五銖錢等物品。
墓室內,墓底由青磚鋪設,呈龜背形凸起,部分墓底嚴重變形,青磚翹起,隨葬器物多散落在龜背狀墓底四周。墓門前堆積有不少器物,有些器物被細如粉的沙子填充,此外還發現有田螺、貝殼。墓內壁發現有積水的痕跡,且有斑塊狀似紅褐色鐵鏽的附著物,部分青磚外層酥軟有脫層,部分內壁清晰可見麥穰摻雜物。
考古專家用勘探鏟在墓室外打了兩個探孔,探測墓室地質構造,在深半米處便有細沙出現,時逢雨季,地下水順著探孔不停地往外涌動。專家分析,龜背狀墓底或許並非原始砌築的棺床,很大程度上是因在地質變化下,外力作用引起原本承重的墓壁四周下沉。而墓底地下又系河床,下沉後的四壁致使墓底隆起,原本平整的墓底隆起也導致墓底青磚間出現間隙,出現發掘時呈現的龜背狀墓底。
古墓距離涑河、沂河較近,地下河床相連,地下水旺盛時便會夾雜著細沙、田螺貝殼上涌,水量充足時幾乎能灌滿整個墓室,由此便可以理解墓壁、墓頂發現的積水痕跡。
對於墓底呈龜背狀另有一種觀點:這是一種極其罕見的墓葬地面處理方式,建墓者把墓底做成四周落下、中間凸起的龜背狀,再把棺槨和陪葬品放置凸面頂端,避免墓室滲水受影響。
一號墓墓室內因長年積水,棺木已經腐朽,僅存灰痕,但棺木表面的漆皮仍然存在並基本保持原狀,並可看出棺木的形狀和大小。在此共發現3具棺木,經鑑定,一號墓埋葬的三人均為未成年人,其中西墓室墓主年齡約五、六歲,佩戴有金手鐲、金指環、金釵和金簪等;東墓室的兩具人骨,一個為一歲多的幼兒,另一個為不滿周歲的嬰兒,隨葬品有金器、瓷器、陶器、青銅器等。
二號墓
二號墓在一號墓西側36米處,該墓頂結構為磚砌單室墓,雙層券頂由甬道和主室兩部分構成,甬道門前兩側有門垛。主室與甬道均為有石框雙扇石門,可自由開合,石門兩扇鑿有條狀把手。
該墓因先後兩次被盜,墓室已遭嚴重破壞,隨葬品所剩無幾。主室內有兩具棺木殘跡,兩具成人骨骼分別散落於墓室西部。
隨葬品僅見青銅器虎子、青瓷燈以及串飾瑪瑙珠、小珍珠,另有棺飾小金釘24枚及小銀釘等。
二號墓葬為單磚室墓,主墓室前有寬大的甬道,是山東已發掘磚室墓中規模最大的單室墓葬,雖然經過兩次盜掘,但墓室結構保存依然完整,殘存各類文物20餘件。
出土器物
墓葬出土隨葬品十分豐富,有銅器、瓷器、陶器、漆器、鐵器、金器及其它質料的隨葬品250餘件(套)。
其中瓷器主要為南方風格的青瓷,器形有盤口壺、雞首壺、罐、缽、水注、燭台等。
陶器有盤、釉陶瓶等器類,其中盤多為漆衣陶。
金器主要為裝飾品,有手鐲、釵、簪、鈴、串珠、牌飾、指環等。
鐵器有刀、燈、鏡諸類。
墓葬隨葬漆器數量也很多,但多腐朽嚴重,可辨器形有奩、壺、耳杯、盤、勺等類。
在出土隨葬品當中,尤以青瓷胡人騎獸燭台、青銅人物騎獸燭台、鳳鳥形銅熏爐等器物造型優美,保存十分完整;銅弩機上刻有“正始二年五月十日左尚方造……”等30餘字銘文;部分漆器的底部有清晰的朱書文字,記載明確的年號,內容有“太康七年”、“太康八年”和“十年”三個年號以及“王女”、“李平”、“李次”、“官”等文字。
考古研究
從兩座墓葬的形制結構、隨葬品的器物組合特點和紀年資料初步判斷,墓葬的年代應屬西晉時期。一號墓完整地反映了當時的葬制葬俗。同一墓葬埋葬3個未成年人,是考古發掘中極為罕見的現象。
二號墓雖然被盜,但規模更大,墓室結構完整,與1號墓葬相距不遠,時代相近。兩座墓葬規模較大、構築方式考究、出土文物豐富精美。
在山東迄今已發掘的7000餘座漢晉時期的墓葬中,兩處墓室保存如此之完整是少見的。在兩晉時代,最流行的墓葬有兩種:磚室墓和石室墓。一號墓屬磚室墓,是山東迄今發掘的漢晉大中型石墓中最完整、也是唯一一座未被盜掘的墓葬。二號墓為石室墓,雖然兩次被盜掘,但墓室結構完整,其主墓室規模之大,為山東發現晉代墓葬中所僅見。
兩座墓葬共出土近300件(套)隨葬品,器物豐富精美是山東晉墓所僅有的。其中59件被定為國家珍貴文物,一級文物7件、二級文物7件、三級文物45件。出土瓷器主要為風格獨特的青瓷。
鮮亮如初的湖人騎獅子青瓷燭台和栩栩如生的鳥形青銅熏爐等器物,造型優美,保存十分完整;青銅弩機上刻有“正始二年五月十日左尚方造”等30餘字銘文;部分漆器的底部有清晰的朱書文字,記載明確的年號。
山東境內以往發現的墓室一般都是夫妻合葬墓,而一號墓所葬的是三名幼童,在考古發掘中是極為罕見。而從奢華墓葬和大批隨葬品中透露出的信息,顯然說明孩子夭折後得到了非同一般的厚愛,這遠非普通家庭能操辦的葬禮。
此外,中國古代,死者不滿8歲被稱為無服之殤,死後只以瓦棺裝斂,埋在園內了事,極少按照成人禮儀埋葬。但一號墓夭折的3個孩子,不但有規模如此巨大的墓葬,而且有豐富精美的隨葬品,更證實墓主人的身份非同一般。
首先,營造墓葬的具體時間有待考證。從墓葬的形制結構、隨葬品的器物組合特點和紀年資料初步判斷,這個墓室的年代大體確定為西晉時期。而從已經出土的器物,特別是從部分漆器上來看,有三個明確的年號:“太康七年”、“太康八年”和“太康十年”,但漆器本來就有使用壽命的問題。這些年號也只能表明墓的大致年代,但具體到哪一年,則尚需進一步考證。而青銅弩機上雖刻有的“正始二年”年號,但考古專家判定這件文物早於墓葬時期,是為北魏時期。
其次,該墓墓主身份現在還不能確定。從出土漆器上的朱書文字看,“王女”、“李平”、 “李次”等文字所提供的信息有限。如果是姓氏,其與墓主有無關係等,也需要在詳細整理髮掘材料後進一步研究考證。而據史料記載,兩晉時期臨沂地區的琅琊國實力強大,除皇族司馬氏外,另有王氏、諸葛氏、顏氏等各大家族。王氏家族權力集中在今臨沂城一帶,諸葛氏集中在今沂南一帶,顏氏則跨今費縣、沂南等地,各大家族盤踞一地,當屬地方名門望族。
查閱王氏族譜可知,王祥、王覽的眾多兒子中,除早亡者外其他皆為西晉高官。太康年間,王祥族孫王戎、王衍已經為朝中名臣,聚斂了巨額財富,其他王氏子弟相繼入仕。無論是政治勢力還是經濟實力,王氏首屈一指。王氏家族完全有條件建設大規模墓葬。
此外,西晉各琅琊王為了維護封國秩序,與其他姓氏建立了密切聯繫。他們世代交好聯姻,形成了穩固的地域性政治、經濟利益集團。除王氏家族外,當時諸葛氏、顏氏家族都有實力為夭折的孩子舉行盛大葬禮。至於墓主人的身份,能界定的應該屬於王侯、名門望族或高級官吏一類的家族成員。
再者,一號墓中三名幼童性別尚不能確定。一號墓西墓室內,骸骨四周散落有大大小小多種隨葬品。小孩頭上盤著的頭髮清晰可見,還帶有髮簪和發衩,兩隻胳膊上都戴著金鐲,旁邊還放有金鈴鐺。胸部還有散落的小串金珠(估計原是一串金項鍊)。兩手交叉在腹部,手上帶有11枚金指環。有專家認為這具骨骸性別為女孩。但是,從西墓室內發現的隨葬品中有3把鐵刀、1個弩機和幾枚骨鏃,其中最長的鐵刀和死者身高相當,顯然小女孩隨葬品中不可能隨葬有武器。
考古專家在發掘過程中發現古墓中沒有二次下葬的痕跡,專家推測三個孩子當中只有一個是真正的墓主人,而其他兩個則是給這位權貴墓主人陪葬。單從隨葬品來看,西室明顯多於東室,而且更為精緻貴重。西室所葬幼童身上佩戴的黃金製品遠高於東室兩名死者所佩總數。由此分析,西墓室中的這名幼兒應該是一號墓的核心人物。
由於西墓室出土有金簪、金項鍊等物品,用隨葬品來判定死者性別是比較準確,如果墓主是男性,古有男孩賤養的習俗,極有可能長輩為幼兒長命而故作女孩養活,死後隨葬金釵、金簪等器物,也是可以理解。隨葬物品既有項鍊又有武器,因為幼兒年幼,骨骼鈣化程度低發育不完全,醫學專家無法從骨骼判斷三名幼兒的性別。專家正在進行DNA檢測,墓葬主人男女性別有望真相大白。
雖然一號墓墓主的性別難以考證,但可以肯定的是,根據二號墓墓室結構與出土文物的特點等埋葬情況綜合分析,二號墓為晉代夫妻合葬墓,與一號墓墓主應屬同一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