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泰康人壽萬能險打破了傳統保險產品只有固定保障的格局,使您能夠根據人生不同階段的保障需求,在個人投保規則允許的範圍內,靈活調整保險金額,同時即享有保障,又可充分利用您的資金進行投資理財。
泰康人壽萬能險有以下保障利益:
1.以年存6000元存10年為例,24小時後即可生效,您即刻擁有了10萬元的身價;
2.90天后大病保障生效,即可擁有8萬元的大病保障;
3.24小時後即刻生效的高利益帳戶,其中包括:
(1)免利息稅的保障;
(2)按天計息、按月結算,1年滾動12次(複利計息);
(3)第5年增加2.5%持續獎金;
(4)終身帳戶、不分割、不查封、不凍結、不交任何稅;
(5)可隨時追回帳戶(隨時往自己的帳戶記憶體錢,類似往銀行里存錢);
(6)第5年可部分領取;
(7)第11年後可將年金領取(年領、月領、一次領);
萬能保險具有較低的保證利率,這點與分紅保險大致相同;保險契約規定交納保費及變更保險金額均比較靈活,有較大的彈性,可充分滿足客戶不同時期的保障需求;既有保證的最低利率,又享有高利率帶來高回報的可能性,從而對客戶產生較大的吸引力。提供了一個人一生僅用一張壽險保單解決保障問題的可能性。彈性的保費繳納和可調整的保障,使它十分適合進行人生終身保障的規劃。
產品介紹
泰康卓越財富終身壽險(萬能型)
產品特點:靈活規劃理財,利率保底安心。人生不同階段,保障隨需應變。滿足不同需求,領取靈活自如。持續按期繳費,賬戶增值獎勵。緩繳保費無憂,人性最佳體現。個人賬戶價值,費用透明公開。
保單年度:即保單已生效的年數,如1則表示保單已生效滿一年,如10則保單已生效滿10年。
年末年齡:即投保時年齡加保單年度數,如35為投保時年齡30加保單年度數5。
保險金額:是由客戶與保險保險公司約定,並載明於保險單上,作為契約賠付的基礎。0至60歲的被保險人最低投保保險金額為20000元,60歲以上的被保險人最低投保保險金額為2000元;65歲及以上的被保險人最高投保保險金額為5000元(免體檢)。契約生效一年後,客戶可隨時向保險公司申請增加或減少保險金額,但每個保單年度最多申請一次。
期繳保費:即基礎保險費。按年度期繳的保險費,一部分用於保障,一部分作為費用,其餘的進入個人賬戶。當個人賬戶價值餘額足以支付保障費用和保單管理費,則可以選擇暫緩支付後續基礎保費,契約繼續有效。以後繳納基礎保費時必須按順序依次補繳以前緩繳的各期基礎保費,並依次扣除相應初始費用後再進入個人賬戶。以上示例中基礎保費為每年8000元,實際每年可最少繳交5000元。
額外投資保費:客戶除了每年基礎保險費外,還可選擇額外投資保費以增加個人賬戶價值,每次額外投資保費最低金額2000元且為500元的整數倍,最高不限。該保險費可隨時申請繳交。
累計保費:該保險費金額為年度基礎保險費乘以繳付年數與額外投資保費之和。
泰康卓越財富終身壽險(萬能型)
產品特色:利率保底安心,投資年年增值。十年短期繳費,減輕客戶壓力。持續按期繳費,客戶收益增加。隨時追加保費,規劃美滿人生。初始費用降低,投資利益更大。保障費用低廉,保額因需而變。增加重疾保障,觀察期限更短。重疾保額靈活,延續賬戶收益。
基本保險費:基本保險費以期繳方式繳付,繳費期為10年,且不得高於保單簽發時的保險金額的1/20,並不得高於人民幣6000元。
追加保險費:投保人在投保時或在契約有效期內,按照契約約定支付各期應繳的基本保險費後,經保險公司同意,可隨時繳納追加保險費用於增加保單賬戶價值。
結算利率:保單賬戶價值每月結算一次,結算日為每月1日,保險公司在結算日起六個工作日內公布結算利率,結算利率用於計算本契約項下保單賬戶價值在上個結算期間累積的利息。
最低保證利率:自契約生效之日起的前5個“保險單年度”,保單賬戶最低保證利率為年利率2.5%。從第六個保險單年度開始,保險公司有權每隔5個保險單年度對最低保證利率進行調整,但調整後的保單賬戶最低保證利率不會低於2%。保單賬戶最低保證利率是最低年結算利率,保險公司對每月的結算利率不作最低保證。
持續獎金:自契約生效之日起,如基本保險費按期繳納,則從第五個保單年度起,保險公司將按照當期應繳基本保險費的2.5%作為持續獎金進入保單賬戶。若基本保費繳費中斷,則永久性停止向保單賬戶分配持續獎金。保險公司分配的持續獎金不以現金形式發放,僅用於增加本契約項下的保單賬戶價值。
通過以上兩款泰康人壽典型的萬能險產品,應該對泰康萬能險有了一定的認識,其實萬能險產品相關條款都是大同小異,只要找到適合自己的產品就好。
保險責任
保險金為以下兩項金額之和:
1、被保險人身故之日的契約的保險金額。
2、被保險人身故之日的契約的保單賬戶價值。
重大疾病保險金:
被保險人在等待期內(於附加契約生效之日起90日內)非因意外傷害導致罹患重大疾病,公司將確診當日本附加契約的未滿期保費退還至主契約的保單賬戶,主契約保單賬戶價值按退還的金額等額增加,附加契約效力終止;
被保險人在等待期後初次確診罹患重大疾病,保險公司按附加契約的保險金額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在給付附加契約的重大疾病保險金後,主契約項下的保險金額按給付的重大疾病保險金等額減少。如果主契約的保險金額減少至0,保險公司向投保人支付主契約的保單賬戶價值,主契約終止。
萬能賬戶:
為履行萬能保險產品(契約即屬於萬能保險產品)的保險責任,保險公司根據保險監管機關的有關規定,為萬能保險產品設立萬能賬戶,該賬戶資產的投資組合及運作方式由保險公司決定。
保單賬戶:
為履行契約的保險責任,明確投保人的權益,保險公司專門為契約項下的投保人設立保單賬戶。
部分領取:
若在猶豫期滿後,投保人可申請部分領取保單賬戶價值。每次申請部分領取的金額不得低於500元,領取後的保單賬戶價值餘額不得低於保險公司規定的最低金額。如果部分領取後的保單賬戶價值餘額低於保險公司規定的最低金額,投保人只能書面申請解除契約,不能申請部分領取。投保人申請部分領取的金額扣除相應退保費用,保單賬戶價值按投保人申請部分領取的金額在部分領取日等額減少。
年金轉換:
自契約生效之日後,且自第十一個保險單年度起,投保人可提出書面申請部分或全部的保單賬戶價值轉換為年金。若契約項下的保單賬戶價值全部轉換為年金,契約終止。
保險責任是指保險人承擔的經濟損失補償或人身保險金給付的責任。不論什麼保險,對於保險責任的留意十分重要。所以在選定某款保險產品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保險責任。
責任免除
泰康人壽萬能險的責任免除也和其他保險的責任免除大同小異,因下列原因中的一種或數種直接或間接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或全殘的,保險公司不承擔給付身故或全殘保險金的責任:
(1)投保人或受益人的故意行為;
(2)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拒捕、故意自傷;
(3)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注射毒品或未遵醫囑使用管制藥物;
(4)被保險人在本契約生效或最後復效之日起2年內(以較遲者為準)自殺;
(5)被保險人酒後駕駛、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的機動交通工具;
(6)被保險人感染愛滋病病毒或患愛滋病;
(7)戰爭、軍事行動、暴亂或武裝叛亂;
(8)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9)被保險人在本契約生效或最後復效之日起180天內(以較遲者為準)因疾病身故或全殘。
發生上述情形,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或全殘,契約終止,保險公司會退還身故或全殘當時的個人賬戶價值。對於已收取的契約終止日之後的風險保障費,保險公司將無息一併退還。
責任免除又稱除外責任,指根據法律規定或契約約定,保險人對某些風險造成的損失補償不承擔賠償保險金的責任。投保人在投保之前,一定要先弄清楚哪些是除外責任,自己保的險種都包括對哪些事故的賠償。只有這樣,才不會在發生事故之後,還搞不清楚到底能不能得到保險公司的賠償。責任免除大多採用列舉的方式,即在保險條款中明文列出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的範圍。所以在投保之前看清楚責任免除還是很有必要的。
泰康人壽萬能險 - 購買須知
購買須知
契約的構成
契約是投保人與保險公司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係的協定,包括保險條款、電子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電子投保單、與契約有關的投保檔案、合法有效的聲明、批註、批單及其他投保人與保險公司共同認可的書面或者電子協定。
保險費的交納
契約保險費交納方式為不定期交納。投保人交納的首次保險費金額不得低於規定的首次保險費最低限額。在契約有效期內且在猶豫期之後,投保人可以選擇不定期交納追加保險費,但追加保險費的交納次數和交費金額應符合交納追加保險費時的相關規定。
保險金的申請
在申請保險金時,身故保險金受益人作為申請人須填寫領取保險金申請書,並須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的原件:
(1)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2)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醫療機構、公安部門或者其他有權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的死亡證明;
(3)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等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委託他人領取保險金時,受託人還必須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及委託人親筆簽名的授權委託書。
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遺產時,繼承人還必須提供可證明其合法繼承權的相關權利檔案。
受益人或者繼承人為未成年人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時,由其合法監護人代其申請領取保險金,其合法監護人還必須提供受益人或者繼承人為未成年人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證明和監護人具有合法監護權的證明。
可選部分保險金額變更
若被保險人生存,投保人可以在契約的年生效對應日的前30日內對可選部分保險金額提出書面變更申請。
穩健的萬能險投資賬戶為平台,充分體現了泰康人壽的穩健投資理念與資本市場結合的優勢,可以滿足客戶養老、子女教育等不同的理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