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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號: 01441653/2011-00072
主題分類: 工業、交通
發布機構: 泰州市運輸管理處
發文日期: 2011-07-11
文 號: 泰運管〔2011〕81號
正文
泰州市運管系統政務信息工作考核辦法
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全市運管系統的政務信息工作,提高政務信息工作的質量和水平,逐步實現全系統政務信息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運管政務信息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服從服務於運管中心工作,及時全面反映運管發展的新情況、新亮點,以提高信息質量和被採用率為核心,以服務各級領導為重點,為領導機關把握全局、科學決策和實施領導提供及時、準確、全面的信息服務,不斷開創信息工作的新局面。
第三條 考核對象範圍為:各市(區)運管處(所)、處機關各科室。
第四條 政務信息報送的重點:
(一)國家、省、部、廳、市的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的貫徹落實情況。
(二)運管重點工作進展情況;行業管理的重大部署及實施情況;行業管理中面臨的突出矛盾及相關建議。
(三)運輸安全監管情況及經驗。
(四)運管行業深化改革和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情況等。
第五條 政務信息報送的要求:
(一)提高信息質量。圍繞“準確、全面、快速、深入、超前”的要求,所用事例、數據必須準確無誤,重大事件上報前要認真核實;要深入調研,發掘信息內在價值,做到有情況、有分析、有建議;要有超前意識和大局意識,對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關注和社會關心的重大問題,提前收集分析有關情況,及時跟蹤,及時反饋,為領導提供系統的決策依據。
(二)強化報送時效。急事、要事和突出性事件應當在事發後4小時內迅速上報,做到不遲報、不漏報、不誤報,並做好續報工作。
(三)突出報送主題。上報信息要一事一報,主題鮮明,要素清楚。
(四)堅持實事求是、喜憂兼報的原則。報喜信息要恰如其分,避免虛假情況;報憂信息要敢於反映真實情況,內容準確可靠。
(五)堅持信息工作與調研工作相結合。信息人員要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資料,發現問題、分析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和措施,寫出內容充實、有深度分析和對策建議的調研信息。
第六條 政務信息工作考核內容分政務信息基礎工作、政務信息報送工作、政務信息採用情況等3個方面。
第七條 基礎工作共5項,每項4分,總計20分,對不達標的按分值酌情扣分。
(一)領導重視,有明確的分管領導、責任部門、信息員三級負責制的組織機構,有健全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目標,責任考核到位。
(二)有一支由專、兼職信息員組成的信息工作隊伍,形成覆蓋本單位的運轉有效的工作網路。
(三)每年開展信息員業務培訓活動。
(四)有規範的信息報送載體,信息工作所需設施齊全。
(五)積極參加省、市運管系統信息工作會議、活動,按時保質完成上級政務信息主管部門交辦的工作任務。
第八條 報送工作共4項,總計80分,對不達標的按分值扣分。
(一)堅持正常報送信息,各市運管處平均每月向市處辦公室至少報送10條,高港運管所平均每月向市處辦公室至少報送5條。總分50分,每月少報一條扣2分。
(二)緊急重要信息不遲報、漏報、誤報。總分10分,發現一條遲報、漏報或誤報的,扣5分,直至扣完為止。
(三)專約、專報信息能按時、保質報送。總分10分,發生一次未按要求報送的扣5分,直至扣完為止。
(四)調研及反饋信息能經常、及時報送,總分10分,發生一次未按規定報送扣5分,直至扣完為止。
第九條 信息採用情況評分根據信息採用載體的等級和信息得到領導批示的種類給予打分。
(一)在市交通運輸局主辦的信息載體上採用:一般動態信息1分,緊急重要信息3分;調研信息5分。
(二)在市委、市政府辦公室主辦的各種信息載體上採用:一般動態信息5分,緊急重要信息8分;調研信息10分。
(三)在省廳運管局辦公室及省以上辦公廳主辦的各種信息載體上採用:一般動態信息10分,緊急重要信息20分,調研信息30分。
(四)被省廳、市級領導批示:一般性批示(如閱研類批示)每條加10分,重要性批示(如對內容肯定性批示)每條加20分,決策性批示(如要求納入政府及部門工作方案中實施的批示)每條加15分。
(五)省級以上領導批示:一般性批示加20分,決策性批示加15分,重要性批示加20分。
第十條 對各單位、部門政務信息基礎工作的考核,採取各單位、部門自檢自查、市處辦公室不定期抽查和組織各單位分組互查相結合的方法進行;報送工作由市處辦公室根據各單位報送信息的情況進行考核;採用情況由市處辦公室每月進行一次統計,並予以通報。
第十一條 市處根據各單位政務信息工作考核情況,年終進行綜合評比,對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一)評選政務信息工作先進集體。在完成任務的各市(區)運管處(所)及處機關科室中各評選出一個“先進集體”,(市處辦公室、政工科原則上不參與該項評選)。
(二)評選政務信息工作先進個人。先進個人原則上在政務信息工作先進集體的信息員及在政務信息報送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信息員中產生,每年評選5名左右。
(三)評選優秀信息。主要是調研信息,以信息納入領導決策領域,領導對信息有重要性批示或決策性批示,在領導指導工作、科學決策中起到重要作用為標準,每年評選3篇左右。
第十二條 政務信息被部、省政府,省局、市政府、市局政務網站、內參採用的,調研性信息每條各獎勵250元、150元、80元;其他信息每條各獎勵150元、80元、30元,被領導批示,引起重大影響的,每條各另獎勵150元、100元、50元。
兩人以上署名的稿件按一篇計算,一篇稿件同時被各級媒體採用的按最高級給予獎勵。
第十三條 各單位(部門)政務信息工作完成情況與年度考核直接掛鈎,凡未完成的單位及個人年度考核不得評優。
第十四條 成立全市運管系統政務信息工作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全市運管系統政務信息工作考核的組織工作。組長:申元昌,副組長:竇順東,成員由處領導班子其他成員和各市運管部門負責人擔任,市處辦公室負責對日常工作的管理、指導和考核。各市(區)運管部門、處機關各科室指定專人任信息員,並將信息員名單報市處辦公室,負責與市處辦公室的對接聯絡。
第十五條 各單位上報的信息主要以電子郵件形式規範上報。
第十六條 本辦法由市運管處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