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二)擬定全區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收集、整理和發布工業經濟信息,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 (四)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區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產業政策;推進工業經濟結構調整和升級,實施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組織實施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作。 (十一)組織協調全區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參與監督管理信息網路安全技術的套用;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拓市場;承擔區信息化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根據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泰安市泰山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泰辦發〔2010〕8號)和《中共泰安市泰山區委泰安市泰山區人民政府關於泰山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泰山發〔2010〕24號),設立泰山區經濟和信息化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將原區經濟貿易局工業企業管理、經濟運行調節、指導推廣散裝水泥和區政府節約能源辦公室(不含再生資源回收職責)的職責劃入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二)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高新技術與改造傳統產業相結合,構建現代產業體系,推進信息化建設。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和執行國家有關工業經濟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參與制定全區經濟發展戰略目標及中長期規劃。
(二)擬定全區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收集、整理和發布工業經濟信息,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
(三)編制並組織實施經濟運行調控目標,監測、分析全區經濟運行態勢,調節日常經濟運行;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四)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區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產業政策;推進工業經濟結構調整和升級,實施重點行業、重點產品的調整方案,組織實施淘汰落後生產能力工作。
(五)組織擬定並實施工業企業行業規劃,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聯繫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社會中介組織。
(六)負責全區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的指導、協調、服務工作。研究提出扶持和加快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推動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組織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七)負責全區工業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年度計畫,做好區級技改項目備案工作,按有關規定逐級申報核准、備案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組織實施促進企業技術改造的有關政策;指導和推動創新型企業、企業技術中心建設。
(八)負責區直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指導和管理水泥生產企業做好散裝水泥的生產及推廣工作;協調鐵路道口監護管理。
(九)貫徹執行上級有關信息產業的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區信息產業發展和信息化建設方面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根據國家和省、市、區信息產業政策與技術發展政策,引導、扶持全區信息產業的發展,指導產業、產品和企業結構調整;推進全區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的科研開發工作,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
(十)指導協調信息資源開發利用,促進信息技術推廣套用;推動社會公共信息資源共享;指導、協調電子政務建設、電子商務發展以及經濟和社會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
(十一)組織協調全區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參與監督管理信息網路安全技術的套用;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拓市場;承擔區信息化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二)負責推薦、上報國家和省、市、區級工業和信息化特色產業基地;推進產業集群發展,組織培育區域品牌。
(十三)負責全區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工作,組織全區建設節約型社會、發展循環經濟和低碳經濟工作,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組織利用各種再生資源,推行清潔生產,發展節能與環保產業;負責全區節能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區節能減排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十四)負責研究制定多種所有制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推進企業管理現代化和多種所有制大企業大集團發展;指導工業企業管理和改革,按照國有(集體)企業改革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有關工業企業改革方案,嚴格控制國有(集體)資產流失,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和企業管理現代化;負責原區管工業企業的全面管理協調和服務工作。
(十五)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設8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全局文電、檔案、會務、機要、接待、保密、信息、政務公開、信訪、督辦、綜合治理、考勤、衛生、機關國有資產、車輛、水電、安全保衛、後勤保障等工作;搞好各科室協調、服務工作。
(二)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企業的人事、勞動及社會保障、黨務、紀檢、宣傳工作,做好全系統的職稱申報、審核,同時承擔局機關支部的日常工作。履行工會的各項職能,組織推動企業廠務公開。負責局機關及直屬企業的老幹部管理工作、計畫生育管理服務工作和婦女工作。
(三)經濟運行科
編制並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綜合監測、分析全區經濟運行態勢,調節日常經濟運行;起草經濟運行分析報告、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擬定淘汰落後產能總體方案,並牽頭組織實施;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拓市場,組織協調生產與流通銜接。
(四)規劃與技術改造科
負責全區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年度計畫;提出重點行業和產品結構調整方案;協調推進重大工業技改項目建設;負責全區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管理;負責國家和省、市下達專項資金項目的統計工作;按規定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相關抵免稅申報工作。指導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和新產品開發,推廣套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組織協調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和推動產學研聯合及科技成果轉化;負責國家和省、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初審、申報工作;市級創新型企業的初審、申報工作;指導和管理水泥生產企業做好散裝水泥的生產及推廣工作;協調鐵路道口監護管理。
(五)企業科
負責指導工業企業管理和改革;按照國有(集體)企業改革的方針、政策,研究、擬定企業改革方案,推進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和企業管理現代化;研究擬定全區中小企業發展的措施辦法;指導中小企業改革;對全區中小企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對策建議。研究提出中小企業的發展規劃和指導性計畫;指導中小企業合理布局和產業、產品結構調整,提高產品質量和經營管理水平;負責全區中小企業的統計工作,匯集、分析和發布經濟技術信息,提供信息諮詢服務。推動服務體系和誠信體系建設工作;組織開展民眾性質量管理活動;做好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教育培訓和企業家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聯繫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社會中介組織;聯合相關部門做好公路“三亂”治理工作;承擔區政府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積極組織實施招商引資及項目實施工作。
(六)信息產業科
負責擬定全區信息產業發展和信息化建設方面的規範性政策、檔案,並組織實施;根據國家和省、市、區信息產業政策與技術發展政策,引導、扶持全區信息產業的發展,指導產業、產品和企業結構調整;推進全區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的科研開發工作,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指導協調信息資源開發利用,促進信息技術推廣套用;推動社會公共信息資源共享;指導、協調電子政務建設、電子商務發展以及經濟和社會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組織協調全區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參與監督管理信息網路安全技術的套用;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開拓市場;承擔區信息化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推薦、上報國家和省、市、區級工業和信息化特色產業基地;推進產業集群發展,組織培育區域品牌。
(七)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科
負責區直工業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企業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材料的安全管理工作。
(八)財務審計科
檢查審核區直工業企業財務管理、審計,負責財會人員培訓、職稱評審等方面的有關工作;負責資金協調,提出資金使用和管理意見,合理安排機關經費;協調企業同財政、金融部門的關係,幫助企業解決資金困難。

四、人員編制

區經濟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13名,工勤人員編制2名;配備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經濟師1名,總工程師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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