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落實上級有關國內貿易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研究擬定全縣商貿發展戰略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系統內商貿企業經濟運行中各方面工作,抓好商貿企業改革創新、經濟發展的政策並監督實施。
2、培育發展城鄉市場,抓好家電和汽車機車下鄉、家電以舊換新、萬村千鄉市場工程,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發展連鎖經營、現代流通方式,指導企業不斷改進經營管理模式,改善最佳化發展環境。
3、負責研究制定全縣近、遠期商貿流通發展規劃,科學編制商貿企業網點建設規劃,使其布局合理,方便流通。定期調查研究商貿流通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
4、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和商品供求狀況,並適時進行調節。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查與調控,做好市場商品行銷和產品行銷行業管理,開展企業行銷及市場研究,並提出指導性建議,確保市場供應,滿足消費需求,穩定市場秩序。
5、協調有關部門做好下屬“企業品牌”及“產品品牌”的名優爭創工作,加強商貿企業文化建設,指導下屬企業發展連鎖經營等新型經濟業態,拓展經營領域,努力推動服務業及商辦工業逐漸向專業化、集約化、科學化、現代化發展。
6、負責全縣生豬定點屠宰的管理和有關政策法規的貫徹與實施,加強對定點廠(場)的監督、指導和協調服務,搞好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加大稽查力度,規範生豬市場行為,全力推進“放心肉”民心工程。
7、抓好勞動人事政策的貫徹落實,加強系統內勞動人事管理和服務工作,定期開辦業務培訓班,積極為下崗職工提供就業崗位,努力做好老幹部工作。
8、做好全系統平安建設和信訪穩控工作,貫徹落實上級信訪法規政策,協調解決企業遺留問題,不斷化解矛盾,徹底排除隱患,保持全局各項工作健康穩定運行,維護社會安定。
9、加強黨建和文明共建工作,認真學習貫徹“四項監督制度”,積極開展“創先爭優”活動,不斷強化黨風廉政建設。
10、完成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