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泗水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濟室字〔2010〕8號)和《中共泗水縣委泗水縣人民政府關於泗水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泗發〔2010〕3號),設立泗水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和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促進生殖健康產業發展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
(二)擬訂全縣人口發展規劃草案;組織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任務建議和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三)負責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及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和考核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四)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服務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五)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公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綜合、統計及信息化建設。
(六)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
(七)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規劃;依法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公布有關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重要信息;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依法規範配合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
(八)編制縣財政撥付的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投資的預、決算;負責違法生育社會撫養費的徵收管理;負責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等專項經費使用的審核、轉撥及結算工作,檢查指導全縣計畫生育獎勵優惠政策兌現落實情況,依法徵收計畫生育行政罰款;指導監管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指導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的管理;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
(九)依照法律法規授權,查處違反人口和計畫生育法規政策的單位和個人;協助紀檢、監察部門落實對違反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的黨員、幹部及有關責任人的處理。
(十)制定並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
(十一)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設8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督促落實局機關保密、保衛、接待、基建、督辦、車輛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衛生、水電物資管理、會議組織安排;負責局機關並監督所屬事業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組織內部財務審計;指導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獎勵扶助經費、技術服務經費、計畫生育藥具經費及社會撫養費的管理使用;負責管理與協調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對外交流和合作;組織協調縣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決定事項的辦理。
(二)人事秘書科
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人員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黨群等工作;負責文書處理、綜合協調、檔案管理和綜合性文稿的起草等行政事務;負責指導全縣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工作。
(三)政策法規與行政許可科
負責起草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和規範性檔案,對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社會撫養費徵收及相關工作;負責計畫生育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指導基層計畫生育依法行政;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人員執業證書核發,以及《計畫生育服務手冊》、《生育證》的複查、審批、發放工作。
(四)規劃統計科
組織開展全縣人口發展戰略研究;編制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指導鄉鎮落實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工作;指導全縣計畫生育微機信息的管理;完善全縣計畫生育系統微機信息網路建設及有關信息的開發和利用;人口統計數據的匯總、分析、錄入等工作。
(五)宣傳教育科
擬訂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協調開展全民性的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基層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基礎知識教育和科普知識宣傳;負責制定計畫生育專業教育及幹部培訓計畫,並組織指導鄉鎮實施;規範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品的管理;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對外宣傳工作。
(六)科學技術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發展規劃,依法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編制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擬訂並推動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治理工作,最佳化出生嬰兒性別比結構;配合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組織對病殘兒的初步醫學鑑定工作;負責計畫生育科技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七)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科
組織全縣流動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趨勢研究;擬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規範流動人口和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制度;協調有關部門建立流動人口和城市計畫生育管理工作。
(八)信訪科
負責接待有關計畫生育方面的民眾來訪,調查民眾來信來訪反映的問題;配合有關部門查處上級領導指示的信訪案件,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信訪案件的查處結果;指導全縣的計畫生育信訪工作。
人員編制
泗水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行政編制11名,可配備局長1 名,副局長4名。
黨群組織按有關章程設立,由機關人員兼職負責具體工作。紀檢、監察機構編制按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