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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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的法院管轄
"廣東高級人民法院,可管轄訴訟標的額在3億元以上的第一審民商事案件,以及訴訟標的額在2億元以上且當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轄區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審民商...
基本信息 級別管轄 地域管轄 移送管轄 指定管轄 -
澳門普通管轄法院
澳門普通管轄法院是澳門行使一般審判權的第一審法院。即原有的澳門法區法院。現由4個法庭組成,每庭擁有1名法官。院長一職由4名法官輪流出任。可以以獨任庭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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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案件管轄與案件分配
《法院案件管轄與案件分配》是2007年5月1日法律出版社出版的特殊性,作者是(荷)蘭布克、(意)法布瑞,譯者是范明志。
內容簡介 圖書目錄 -
專屬管轄
專屬管轄是地域管轄的一種。法律規定某些案件必須由特定的法院管理,當事人不能以協定的方式加以變更。具有強制性和排他性,與特別管轄不完全相同。世界各國對於專...
基本概念 法律效力 適用範圍 相關區分 理論研討 -
民事審判管轄
民事審判管轄,是指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分工和許可權。依照法律規定,法院在其管轄範圍內行使審判權,稱為管轄權。
民事審判管轄 正文 配圖 相關連線 -
法院
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其組織體系是: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各級各類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統一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的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絕...
職能職責 組織機構 最高人民法院 編制 相關圖書 -
關於鐵路運輸法院案件管轄範圍的若干規定
《關於鐵路運輸法院案件管轄範圍的若干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鐵路運輸法院案件管轄範圍的若干規定》已於2012年7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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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院
稅務法院,是指專門行使稅務訴訟案件審判權的司法機關。主要任務是通過審判活動,協調稅務機關同納稅人之間的關係,保障納稅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簡介 研究 中國稅務法院的設立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轄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上海金融法院案件管轄的規定》於2018年7月31日由最高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46次會議通過,2018年8月7日公布,共七條,自2018...
規定發布 規定全文 -
民事訴訟管轄
民事訴訟管轄又稱“民事審判管轄”。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分工和許可權。基於管轄權而產生,是對民事案件審判權的一種“恆定”,法院對於沒有管轄權的民事案...
概念 管轄恆定 專門法院的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