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法律專業碩士學位與現行法學碩士在學位上處於同一層次,但規格不同,各有側重。該學位獲得者應掌握基本的法學基礎理論和較寬廣的法律實務知識,具有寬口徑、複合型、外向型的知識與能力結構,能夠綜合運用法律、經濟、科技、外語和計算機等方面的知識,獨立地從事法律實務工作。
隨著國家的法制化進程,政法部門及社會其他部門都急需大批較高層次的套用型、複合型法律人才。法律碩士專業(簡稱“法碩”)學位教育應運而生。1996年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批准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等8所高校首批試點招收法律碩士專業研究生。1998年,又允許在職攻讀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目前,經批准的培養單位共有28所。
自1996年試辦至今,我國已有115所高等院校開展法律碩士教育。實質上,全日製法律碩士由於跨專業報考,難度極大。從2002年開始至今,法律碩士總分及單科分數線均為所有研究生考試中最高,競爭極其激烈.所以一般為原本科學科學習成績較優異的本科生報考,大多數為理工科出身,邏輯思維較好,素質也較高。加上有權招收全日製法律碩士的院校均為國家重點985及211院校,因此法律碩士在實務及國家司法考試中表現極佳。多為現檢法系統中青年骨幹力量。在國家司法考試及公務員考試成績中,法律碩士遠遠超過學術型的法學碩士。
區別
法律碩士不同於法學碩士。前者是具有特定法律職業背景的專業學位,主要為立法、司法、行政執法、法律服務與法律監督部門以及經濟管理、行政管理和社會公共管理部門培養套用型法律人才;後者則是法學學位系列的一個層次。我們通常所說的“考法律專業的研究生”一般都是指報考法學碩士。(事實上,法學碩士與法律碩士的最終出路差別不大。)
時下社會上存在一種錯誤認識,只知道法律碩士,而不知道法學碩士。實際上,兩者存在一些區別:
招生條件是不一樣的
法學碩士必須要求國民教育本科畢業,不招收同等學歷;法律碩士要求具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學歷的非法律專業的畢業生。(從2009年起,允許法學本科畢業生報考法律碩士。)
考試試題不同
法學碩士專業課試題傾向於理論化試題,以主觀題為主。而法律碩士起源為英美,遵循美國法律人才培養原則,需要有較強的邏輯思維與推理能力,所以法律碩士是由本科為非法律專業畢業生考錄,題目傾向於實務。
錄取比例不一樣
法學碩士的錄取比例,一般都是在10:1左右,而法律碩士由於引進於英美國家,目前屬於國內考研熱門專業,加上有權招收全日製法律碩士的院校皆為國家重點大學,所以競爭極為激烈,平均達到15:1。
培養方式不同
法律碩士基本是自費,如北大的是每學分800元,論文指導和論文答辯費6000;法學碩士有公費也有自費。
教學方式不同
法學碩士分專業採取導師制,每個學生一個導師(教授或者副教授),在讀期間能夠得到導師的不斷輔導,深入學習相關法律理論。而法律碩士不分專業,採用"雙導師"制.以經世致用為原則,實務為先,貫徹理論學習與實踐操作的教學理念。
因此可見,法學碩士的培養目標是以教學、學術為指向,而法律碩士是以致用、實務為指向。但從目前實際情況來看,在就業及資格考試上,如國家公務員考試及國家司法考試.法律碩士 擁有較大的優勢,通過率也遠遠超過法學碩士,法律碩士也是以後法律教育發展的方向。
特點
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中的“法律”是指職業領域,它是指具有特定法律職業背景的專業性學位,是培養高層次的法律實踐專門人才的專業學位。它的特點是:
第一,它是一種專業學位
它雖然與法學碩士學位處於同一層次、同一規格,但類型不同,各有側重。根據培養方案,法律碩士專業學位主要培養面向法律實務部門中級以上專業和管理崗位的專門人才。
第二,它是以法律為職業領域的
或具有法律職業背景的專業性學位。這使得它不同於工商管理碩士學位(MBA)或公共管理碩士學位(MPA)等其他職業領域的專業學位。
第三,它是一種高層次的學位
這是因為法律專業的特點決定的,這個學位的培養目標就是以能夠勝任法律實務工作為基準。要達到“實踐部門中級以上(含中級)專業與管理職務的任職要求”。這就是說,其人才培養目標不同於法律本科教育的培養目標,而是高層次的、即達到碩士研究生水平的一種學位。
報考
報考要求
2000年起,不再允許法律專業本科畢業生(含同等學力)報考,而只招收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或同等學力)的非法律專業畢業生。對於法律專業本科畢業生,鼓勵報考法學碩士研究生。這項措施大大降低了考試的競爭壓力。從2009年起,法學本科畢業生也可報考法律碩士。
考試範圍
2000年開始試行全國聯考。2003年法碩招生入學考試中的初試科目由5門改為4門,政治理論、外國語、綜合基礎課(含憲法、法學基礎理論、中國法制史)和專業基礎課(含民法學、刑法學)。其中,政治理論和外國語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綜合基礎課和專業基礎課等業務考試科目為全國聯考科目。聯考科目的考試範圍和要求依據全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教育指導委員會編寫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大綱》和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法務部法規教育司組織編寫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指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
種類
第一種是參加每年一月份全國39所高校聯考的法律碩士,招生對象為非法律專業本科畢業生(含同等學歷者),考試科目為政治、外語實行全國統考,專業基礎課和綜合課實行全國聯考,考試用書為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大綱》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指南》。錄取類別包括計畫內非定向、計畫內定向、計畫外委培和計畫外自費,學習方式有脫產學習和不脫產學習,畢業時獲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
第二種是參加每年十月份全國39所高校聯考的在職法律碩士,招生對象為法律專業或非法律專業的在職法律工作者,考試科目除政治由各校自行命題外,外語和三門專業課實行全國聯考,考試用書為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大綱》和《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考考試指南》。錄取後全部是委託培養,採取在職不脫產方式學習,畢業時只獲碩士學位證書。
報考條件
考生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在職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大專畢業學歷後經兩年或兩年以上(從大專畢業到錄取為碩士生當年9月份),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學力的本科結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按本科畢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4、參加自學考試並取得畢業證書的也可報考
考生在高校學習的專業為非法學專業,下列13個專業不得報考: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智慧財產權法、刑事法。
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法律碩士的報名時間與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統考的報名時間相同,一般在每年的11月中旬報名。(在職的一般在七月份)
報名方式
(一)考生填寫誠信承諾書
教育部要求,從今年起,考生要在《報考碩士研究生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上籤字,以維護國家教育統一考試的公平、公正,加強對考生遵守考試紀律的教育,強化考生的自律意識,營造誠實守信的考試環境。
(二)全面試行網上報名
(從今年起,碩士研究生招生在全國範圍全面試行網上報名。考生在規定的時間(10月8日-31日每天8:00-23:00)內通過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按報名網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寫本人報名信息,然後於11月10日-14日到省級招辦指定的報考點確認報名信息,並進行繳費、照相。
(三)注意事項:
1、參加“法律碩士聯考“的考生可以填報兩個試辦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的院校。
2、應試的外語語種按招生單位的規定任選一種。
3、同等學力的報考人員,應按招生單位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4、填寫報名登記表時,相應項目應與報名機讀卡一致,二者有出入的以機讀卡為準,因失誤造成的後果由考生自負。
錄取類別
1.計畫內非定向培養:按國家招生計畫錄取,學生戶口和人事檔案轉入學校,培養經費由國家提供,畢業後在國家計畫指導下,學生選報志願,學校推薦,用人單位擇優錄用就業。
2.計畫內定向培養:按國家招生計畫錄取,招生時定向單位、學生和學校三方簽訂定向培養契約,培養經費由國家提供,畢業後按契約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
3.計畫外委託培養:招生時委託單位、學生和學校三方簽訂委託培養契約,不轉學生戶口和人事檔案,培養經費由委託單位承擔,畢業後按契約規定到委託單位工作。
4.計畫外自籌經費:招生時學生和學校簽訂契約,培養經費由學生自行承擔,學生戶口和人事檔案將轉入學校,畢業後由學生選報志願,學校推薦,用人單位擇優錄用就業。
計畫外委託培養和自籌經費的收費標準各校有所不同,一般在每年7000元到14000不等。
教學
法律碩士採用全日制脫產和非全日制不脫產兩種學習方式,全日制學習為二至三年,非全日制學習不超過四年。在教學上,法律碩士以課堂教學為主,重視案例教學,強調實際操作能力的培養。教學內容按法學一級學科設定,採用學分制,包括必修課和選修課,必修課為30學分,總學分不得低於45學分。法律碩士實行導師組集體培養,導師組由各專業具有碩士生導師資格的正、副教授組成,並吸收法律實務部門的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碩士學位論文根據學生的興趣愛好和原專業背景有所側重,字數一般不少於2萬字。
開通院校
1996年批准的第一批: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吉林大學、武漢大學、華東政法學院、西南政法大學。
1997年批准的第二批:廈門大學、南京大學、中山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西北政法學院。
1998年批准的第三批:復旦大學、浙江大學、黑龍江大學、湘潭大學、四川大學、安徽大學、蘇州大學、山東大學、鄭州大學。
1999年批准的第四批:清華大學、遼寧大學、南開大學、山西大學、蘭州大學、雲南大學。
2003年批准的第五批:中國人民公安大學、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河南大學、煙臺大學、上海交通大學、南京師範大學、江西財經大學、湖南大學、海南大學、西南財經大學、貴州大學。
2004年批准的第六批:大連海事大學、湖南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大學、福州大學、內蒙古大學、解放軍西安政治學院。(由於批准時間較晚,和第七批在06年首次招生)
2005年批准的第七批:上海財經大學、中央財經大學、東北財經大學、華中科技大學、河北大學。
1996年批准的第一批: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吉林大學、武漢大學、華東政法學院、西南政法大學。
2007年30所新增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單位名單
中央民族大學 北方工業大學
北京師範大學 天津師範大學
河北經貿大學 中國刑事警察學院
瀋陽師範大學 上海大學
同濟大學 東南大學
寧波大學 浙江工商大學
安徽財經大學 華僑大學
南昌大學 江西師範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青島大學
中南民族大學 中南大學
暨南大學 廣東商學院
深圳大學 華南理工大學
廣西師範大學 重慶大學
西安交通大學 西北大學
青海民族學院 新疆大學
高校法學實力
首批擁有法學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予權的普通高等學校(自動獲得全部十個法學博士點):
北京大學 中國人民大學 武漢大學 中國政法大學 西南政法大學
新增法學一級學科博士點:
吉林大學 華東政法學院 南京師範大學 廈門大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新增法學二級學科博士點:
法學理論: 浙江大學 中山大學中共中央黨校
法律史: 湘潭大學
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上海交通大學 山東大學 鄭州大學
民商法學: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黑龍江大學 復旦大學 山東大學
經濟法學: 遼寧大學 安徽大學 湖南大學
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福州大學 中國海洋大學 重慶大學
國際法學: 湖南師範大學
在此新增之前各大高校法學博士點與碩士點介紹:
北京大學:
博士點:法理學、憲法與行政法、經濟法、刑法、國際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法律史、環境法等學
碩士點:法理學、憲法與行政法、經濟法、刑法、國際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法律史、環境法等學
清華大學:
博士點:民商法學
碩士點:法理學、刑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
中國人民大學:
博士點:法理學、憲法與行政法、經濟法、刑法、國際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法律史、環境法等學
碩士點:法理學、憲法與行政法、經濟法、刑法、國際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法律史、環境法等學
中國政法大學:
博士點:法理學、憲法與行政法、經濟法、刑法、國際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法律史、環境法等學
碩士點:法理學、憲法與行政法、經濟法、刑法、國際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法律史、環境法等學
軍事法學
西南政法大學:
博士點:法理學、憲法與行政法、經濟法、刑法、國際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法律史、環境法等學
碩士點:法理學、憲法與行政法、經濟法、刑法、國際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法律史、環境法等學
華東政法學院:
博士點:國際法學、法律史、刑法學、經濟法學
碩士點: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經濟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國際法學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博士點:民商法學、法制史和憲法、行政法學
碩士點:法學理論、法律史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法學、訴訟法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國際法
西北政法學院:
碩士點:法學理論、法律史、民商法學、刑法學、經濟法學、憲法與行政法學、訴訟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國際法學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博士點:國際法
碩士點:國際法、民商法、經濟法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
博士點:訴訟法學
碩士點:法學理論、刑法學、訴訟法學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
博士點:法理學、憲法與行政法、經濟法、刑法、國際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法律史、環境法學
碩士點:法理學、憲法與行政法、經濟法、刑法、國際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法律史、環境法學
復旦大學
博士點:國際法學
碩士點:法理學、法律史、憲法與行政法學、民商法學、刑法學、訴訟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國際法學
上海交通大學法學
碩士點:法理學、憲法與行政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環境法學、國際法學
武漢大學:
博士點:法理學、憲法與行政法、經濟法、刑法、國際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法律史、環境法等學
碩士點:法理學、憲法與行政法、經濟法、刑法、國際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法律史、環境法等學
吉林大學:
博士點:刑法學、法學理論、民商法學
碩士點: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訴訟法學、經濟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國際法學
黑龍江大學:
碩士點:民商法學、憲法與行政法學、法學理論、經濟法學、刑法學、法律史學
遼寧大學:
碩士點:法學理論、訴訟法、經濟法、憲法與行政法、國際法、刑法學、
南開大學:
碩士點: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與行政法、民商法、經濟法、訴訟法、國際法、資源與環境保護法
山西大學:
碩士點:經濟法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民商法學
蘭州大學:
碩士點:濟法學、民商法學、環境與自然資源保護法學、憲法與行政法學、刑法學、國際法學
山東大學:
博士點:法理學、
碩士點:憲法與行政法、民商法、法理學、刑法學、國際法專業、法律史學、經濟法學、訴訟法學
煙臺大學:
碩士點:民商法學、刑法學、法理學、國際法學
南京大學:
博士點:經濟法學
碩士點:法理學、法律史學、憲法與行政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民商法學、刑法學
安徽大學:
碩士點:法律史、訴訟法、經濟法學、民商法學
南京師範大學:
博士點:法理學、訴訟法
碩士點:法學理論、訴訟法學、憲法與行政法學、民商法學、法律史學
蘇州大學
博士點:憲法與行政法學
碩士點:法學理論、法律史、刑法學、憲法與行政法學、訴訟法學、國際法學
浙江大學:
博士點:憲法與行政法學
碩士點:法學理論、憲法學與行政法學、經濟法學、民商法學、國際法學
廈門大學:
博士點:國際法學、民商法學
碩士點:法理學、憲法與行政法學、民商法學、刑法學、經濟法學、訴訟法學、國際法學
江西財經大學:
碩士點:刑學學、經濟法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訴訟法學
鄭州大學:
博士點:憲法與行政法學
碩士點:刑法學、經濟法學、民商法學、憲法與行政法學、國際法學、法理學、訴訟法學、法史學
河南大學:
碩士點:法律史、訴訟法學、刑法學和民商法學
湖南大學:
碩士點:法學理論、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國際法學
湘潭大學:
博士點:訴訟法學
碩士點:訴訟法學、刑法學、經濟法學、法史學、法學理論、憲法與行政法學、國際法學
中山大學:
碩士點:國際法學、法律史、經濟法學、刑法學、法學理論、訴訟法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民商法學
海南大學:
碩士點:訴訟法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
四川大學:
博士點:訴訟法學
碩士點:刑法學、訴訟法學、民商法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經濟法學、法理學
西南財經大學:
碩士點:民商法學、經濟法學、刑法學
貴州大學:
碩士點:憲法與行政法、民商法學、國際法學、經濟法、
雲南大學:
博士點:民族法學
碩士點:法學理論、憲法與行政法、經濟法、民商法、刑法、民族法
大連海事大學:
博士點:國際法
碩士點:國際法學、民商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湖南師範大學:
碩士點:國際法學、法學理論、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
華中師範大學:
碩士點:經濟法學、民商法
福州大學:
碩士點:經濟法、環境法等學
內蒙古大學法:
碩士點:民商法、訴訟法、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中國人民解放軍西安政治學院:
碩士點:軍事法學、訴訟法學、法律史
河北大學:
碩士點:民商法學、憲法和行政法學、訴訟法學
東北財經大學:
碩士點:經濟法學、民商法學、憲法與行政法學
上海財經大學:
碩士點:經濟法學、憲法與行政法學、國際法學
華中科技大學:
碩士點:法學理論、民商法學、經濟法學
中央財經大學:
碩士點:經濟法學、民商法學
法律碩士的報名人數在2007年研考中排名第一,是十分熱門的專業。我國現有北京大學、清華大學、復旦大學、中國人民大學等80所高校招收法律碩士。
那么,哪些人適合考法碩?考生考法碩應如何備考?記者就這些問題分別採訪了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法理學專家馮玉軍、中國人民大學2006級法碩第一名劉新群。
記者:哪些專業、哪些性格的考生適合報考法碩?
馮玉軍:事實上,具有工科、理科、農科、醫科知識背景的考生都適合報考法碩專業。因為法碩培養複合型、套用型的法律實務人才,它的根本在於本科其他學科背景與法律知識的融合。比如,法律領域近幾年最熱的智慧財產權法就適合工科學生報考,因為智慧財產權法的技術性很強,涉及專利申報、商標註冊等方面,工科學生具備紮實的技術背景,學起來很快,將來可同時處理法律和技術事務,就業前景廣闊。
法碩較適合外向型性格考生報考,因為法律是社會關係的調節器,解決人與人之間的事情,將來做法官或律師都要廣泛與人打交道。內向的考生報考法碩要注意訓練自己的交流能力。
記者:在今年人民大學法碩複試中,有多少考生複試?最後錄取了多少?未被錄取的原因有哪些?
馮玉軍:今年人大有240人進入法碩複試,最終錄取了200餘人。考生被淘汰的主要原因有兩點:首先,考生在複試中筆試成績較差,對專業知識理解不夠深入。其次,考生在面試中表現不好,對考官的提問無所適從。
記者:考法碩要做好哪些準備?
劉新群:第一,我要提醒大家的是不要過早地進入複習階段,大三下學期開始就行,之前還是要認真學習本科課程。如果準備過早,就會影響本科專業的學習,無法達到法碩培養複合型人才的目標了。大學四年是人生非常重要的階段,應該是豐富多彩的。考研很辛苦,切勿虎頭蛇尾,前緊後松。
第二,法碩考試要取得成功,必須選好書、用好書。目前比較權威的指導用書有兩本:一本是考試指南,一本是考試分析。由於本考試由教育部統一命題,考試分析是教育部考試中心編寫的,所以答案基本上以它為藍本,人大版的考試指南處於次要地位,但仍然不可小視,尤其是複習的初級階段。考試指南的刑法分則部分編得很詳細,也比較準確,而考試分析在這一部分編得很簡略,不適合備考使用。另外,考試分析的民法部分也相對簡略,初學者可能摸不著頭腦,建議最好先看一遍指南,然後再看考試分析。
第三,複習階段,考生要做好學習計畫,並注意研究歷年真題,尤其是前三年的考題更要細細琢磨,從中找出出題規律,指導自己複習。
第四,考研複習階段,考生要注意知識點的總結與歸納,做好複習筆記。記筆記不等於抄書,把重點、難點、易錯點記下來就可以了。另外,建議考生記筆記採用活頁筆記本,等最後總複習時,把每遍的筆記按章節歸類,考生會發現裡邊有自己次次都認可的重難點,這些就是考試的重難點了。
記者:法碩畢業後的就業方向是什麼?能從事哪些工作?
劉新群:法碩以本科背景為依託,又經過系統的法律學習,就業前景廣闊。學生可通過公務員考試,進入公、檢、法、司等國家機關,也可去律師、會計師事務所,還可去公司、企業等,以發揮法碩複合型、套用型的專業優勢。
複習方法
(1)認真研讀指定教材。法碩專業課複習時應當以教材為根本,全面、牢固掌握教材內容,圍繞教材內容展開複習,這是必不可少的複習環節。
(2)認真分析歷年試題。認真分析業務課的歷年試題具有非凡的意義。因此認真分析歷年試題,做好總結,對於考生明確複習方向,確定複習範圍和重點,做好應試準備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分析試題主要應當了解以下幾個方面:命題的風格(如難易程度,是注重基礎知識、套用能力還是發揮能力,是否存在偏、難、怪現象等)、題型、題量、考試範圍、分值分布、考試重點、考查的側重點等。考生根據這些特點,有針對性地複習和準備,其效果一定頗佳。
(3)全面複習和重點複習相結合。所謂“全面複習”,是指考生在複習業務課時應當對教材的內容予以全面掌握,不能憑主觀猜測哪些內容考,哪些內容不考。複習時應持正確的態度全面複習,全面掌握,把握基本概念、基礎知識,建立起知識點之間的聯繫,形成完整的知識體系,用全面、整體的觀念看待每一個知識點,這樣才能融會貫通,全面、準確、牢固、深入地掌握教材內容。考研試題覆蓋面較廣,不僅考查重點、熱點,還考查一些次要的、偏僻的知識點,考生務必全面複習。所謂“重點複習”,是指在全面複習的基礎上對重要的概念、理論投入更多的時間和精力,力求熟練掌握,並能靈活運用,而不是眉毛鬍子一把抓,不分主次輕重。重點內容是考研的主要考查對象,並且所占分值極高。
(4)專業課教材的學習方法。首先把每本書的章節和結構整理清楚,做到胸有全局,然後開始做筆記。筆記內容不要全部抄書,把書上的內容按照題型來進行歸納總結。可以去一些法碩方面的專業培訓機構,例如新東方等都具備多年的培訓經驗。
(5)有針對性的練習。考生對教材及其相關材料複習2-3遍後,應當根據歷年試題的特點,有針對性的進行練習。有針對性的聯繫既可以檢查自己的複習效果,發現自己的不足之處,以待改進;又可以鞏固所學的知識,使之條理化、系統化;還可以增長“實戰”經驗,到考場上就會感到輕鬆自如,可以盡情發揮了。有針對性的聯繫,最佳的方式是模擬考試,不僅要做歷年真題,還要做與試題類似的模擬試題,然後進行評分,總結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