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楊鴻台,華東政法大學教授、刑法學專業碩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會員、中國性學會會員、上海市性社會學研究中心研究員、上海市性教育學會理事、上海法學會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分會理事。曾先後多次承擔國家社會科學、法務部、上海市重點研科項目等,均為各課題組主要成員。曾連續3次承擔上海市政府法制辦公室課題,並歷任課題組組長。出版個人專著:《錯位的愛》、《同居法律規制研究》、《死亡社會學》、《實用禁毒知識手冊》、《中華女界之最》、《中華性學辭典》(副主編)、《同居法律規制研究》等。合著出版10餘種。發表各類論文、文章、調研報告等逾200篇。
圖書目錄
第一章建國以來的未成年人道德建設/
第一節建國初期未成年人道德法治化建設的雛形
(1949~1965年)/
第二節“文革”時期未成年人道德法治化建設的破壞與虛無狀態
(1966~1977年)/
第三節社會轉型期的我國未成年人道德法治化建設/
一、未成年人道德法治化建設的三個發展階段/
二、社會轉型期未成年人道德失范現象分析/
三、未成年人道德法治化專題研究——“90後獨生子女公民
意識親職教育調查報告”/
附一:“90後獨生子女公民意識親職教育調查報告”/
附二:我國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現狀分析/
第二章中國傳統道德對未成年人道德的影響分析/
第一節中國傳統道德述略/
一、中國傳統道德的探源/
二、中國傳統道德的特點/
第二節中國傳統道德對未成年人的影響分析/
一、傳統道德的積極成分及其缺失對未成年人的影響/
二、傳統道德的消極成分及其對未成年人的影響/
第三章未成年人道德體系建設/
第一節未成年人道德結構/
一、未成年人的一般道德內涵/
二、未成年人的特定道德內涵/
第二節未成年人道德體系建設的內容/
一、未成年人家庭、學校和社會道德體系建設/
二、幼兒、小學生、初(高)中學生和大學生道德體系建設/
三、未成年人學習道德、網路道德和性道德體系建設/
第三節未成年人道德體系建設的重點/
一、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未成年人道德建設/
二、加強與法律規範相協調的未成年人道德建設/
三、與中華美德相融合的未成年人道德建設/
第四節未成年人道德體系建設的步驟/
一、實現道德轉型/
二、追求道德創新/
三、臻於道德內容與道德教育完善/
第四章道德困境問題研究/
第一節道德兩難的困境/
一、理論困境/
二、現實困境/
三、道德困境呈現階段性/
第二節未成年人道德困境原因/
一、外在道德困境原因分析/
二、內在道德困境原因分析/
第三節現實道德兩難破解途徑/
一、“我的同桌在考試中作弊,我應該告訴老師嗎?” /
二、“老人倒地要不要去扶助?”/
三、“超越時空的道德問題,如偷錢為治療母親疾病。”/
四、中西方對比下的道德教育養成差異/
五、破解道德困境——解構與重構/
第四節誠信問題/
一、未成年人誠信狀況分析/
二、誠信成本問題/
三、重塑誠信之路 /
第五章未成年人道德立法/
第一節未成年人道德立法的根據/
一、未成年人法律與未成年人道德的一致性/
二、未成年人道德法律化與法律道德化/
第二節具有道德規範作用的未成年人法律法規/
一、憲法/
二、未成年人保護法/
三、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四、各省市自治區制定的《未成年人保護條例》/
第三節國外未成年人道德立法的類型和原則/
一、國外未成年人道德立法的各種類型/
二、國外未成年人立法的基本原則/
第四節我國未成年人道德建設法治化的形式與內容/
一、我國未成年人道德立法的形式/
二、自律性和他律性的未成年人道德規範/
附一: 中小學生守則 /
附二: 小學生日常行為規範(修訂)/
附三: 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修訂)/
附四: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
第六章未成年人道德越軌與非刑罰化處遇/
第一節未成年人道德越軌/
一、倫理性越軌/
二、違紀性越軌/
三、法律越軌中的非犯罪化道德行為/
第二節未成年人道德越軌的非刑罰化處遇/
一、未成年人非刑罰處置的一般理解/
二、未成年人非刑罰措施處置適用對象範圍的各國比較/
三、目前我國未成年人非刑罰處置的主要措施/
四、我國未成年人非刑罰處置措施的問題和不足/
五、完善我國未成年人非刑罰處置措施的構想/
第七章未成年人制度倫理建設/
第一節未成年人制度倫理建設的相關基礎理念/
一、制度倫理的涵義/
二、未成年人制度倫理建設的歷史進程/
三、未成年人制度倫理建設的基本原則/
第二節未成年人傳統非制度倫理——農村與城市的比較研究/
一、農村地區未成年人傳統非制度倫理/
二、城市未成年人傳統非制度倫理/
第三節以新的時代背景構建未成年人現代制度倫理/
一、全球化背景下未成年人現代制度倫理建設/
二、網路時代背景下未成年人現代制度倫理建設/
第四節未成年人現代制度倫理的價值取向/
一、未成年人現代制度倫理的價值取向確定的艱難歷程/
二、未成年人現代制度倫理價值取向確立的四大支柱/
三、未成年人現代制度倫理的價值取向及內容/
第五節未成年人制度倫理的建構/
一、未成年人的新學習道德規範/
二、未成年人的新個體道德規範/
三、未成年人的新社會道德規範/
四、未成年人的新家庭道德規範/
第八章外國未成年人道德教育/
第一節各國未成年人道德教育/
一、美國未成年人道德教育/
二、英國未成年人道德教育/
三、日本未成年人道德教育/
四、韓國、新加坡未成年人道德教育/
第二節我國未成年人道德教育與各國之比較與借鑑/
一、中西方道德教育對比與借鑑/
二、中國與東亞各國道德教育對比與借鑑/
參考文獻/
後記/
文摘
第一節建國初期未成年人道德法治化
建設的雛形(1949~1965年)1949年9月29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第四十二條規定:提倡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護公共財物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全體國民的公德。1982通過的《憲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國家提倡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公德,在人民中進行愛國主義、團隊精神和國際主義、共產主義的教育。這是首次將全體公民的道德規範用法律檔案形式規定下了。可以說,我國包括未成年人在內的公民道德法治化建設從建國之初就已呈現良好的開端。
新中國成立初期,面對國際、國內複雜的政治和經濟形勢,為了迅速恢復國民經濟,對農業、手工業、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對反對舊社會遺留的陳舊、腐朽的思想和資產階級思想,中國共產黨黨組織開展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改造運動,教育、激發人民建設社會主義的勞動熱情和創造精神,社會主義革命與建設在較短的時期內取得了巨大的成就。1955年毛澤東在《中國農村的社會主義高潮》一書的按語中提出一個著名論斷,即“政治工作是一切經濟工作的生命線”。建國初期的道德建設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部分,即進行共產主義理想和革命人生觀教育,進行共產主義道德風尚教育以及進行勞動和團隊精神教育等等。當時黨的思想政治工作的直接目的,就是幫助人們自覺地改造主觀世界。黨的思想政治工作另一個重要理論依據,就是馬克思列寧主義政黨學說中關於先鋒隊向民眾灌輸馬克思主義的原理。當時實施的道德教育具體方法是採取自上而下的灌輸教育法。毛澤東對青少年的道德培養一貫寄於高度期望、熱情和支持。早在1917年,毛澤東就在《新青年》發表上“體育之研究”,批判傳統教育制度和課程對青少年學生的摧殘:“我國學制課程密如牛毛,雖成年之人,頑強之身,猶莫能舉,況未成年者乎?況弱者乎?觀其意,教者若特設此繁重之課,以困學生,蹂躪其身而殘賊其生,有不受者則罰之;智力過人者,則令加讀某種某種之書,甘言以恬之,厚賞以誘之。嗟乎,此所謂賊夫人之子歟!”毛澤東在文中疾呼:“欲文明其精神,先自野蠻其體魄。”毛澤東身體力行,堅持冷水浴、到中流擊水、登山越嶺,練就了一副強壯的身板。建國後,毛澤東更是把體育作為全面培養青少年的首要環節。1953年,他在《青年團的工作要照顧青年的特點》一文中說:“十四歲到二十五歲的青年們,要學習,要工作,但青年時期是長身體的時期,如果對青年長身體不重視,那很危險。青年比成年人更需要學習,要學會成年人已經學會了的許多東西。但是,他們的學習和工作的負擔都不能過重。尤其是十四歲到十八歲的青年,勞動強度不能同成年人一樣。青年人就是要多玩一點,要多娛樂一點,要跳跳蹦蹦,不然他們就不高興。我給青年們講幾句話:一、祝賀他們身體好;二、祝賀他們學習好;三、祝賀他們工作好。我提議,學生的睡眠時間再增加一小時。現在是八小時,實際上只有六七小時,普遍感到睡不夠。因為知識青年容易神經衰弱,他們往往睡不著,醒不來。一定要規定九小時睡眠時間。”毛澤東把“身體好”排在“三好”中的第一位,這與後來他所強調的德智體全面發展的排序有所不同,是有深意的,從關心青年以及道德培養的根本宗旨來說,身體好是首要前提。1957年毛澤東在《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中說:“我們的教育方針,應該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體育幾方面都得到發展,成為有社會主義覺悟的有文化的勞動者。”在開始全面建設社會主義時期,毛澤東同志和全黨十分重視全國上下的共產主義道德教育。20世紀60年代初期,為了克服經濟困難和戰勝自然災害,黨中央號召全國人民團結起來、為國分憂、艱苦奮鬥,宣傳“延安精神”,緬懷革命前輩和先列的光輝業績,加強了共產主義道德教育,提出了“樹立標兵”、“典型引路”等工作方法。相繼樹立起郝建秀、向秀麗、邢燕子、劉文學、焦裕祿、王進喜、王傑等先進個人典型,為進行共產主義道德教育樹立了一面又一面旗幟。毛澤東同志於1963年發出的“向雷鋒同志學習”的號召,更是廣泛和有力地推動了用先進典型進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共產主義道德教育活動,成為全黨、全軍和全國人民、尤其是廣大未成年人的學習榜樣。
第二節“文革”時期未成年人道德法治化建設的
破壞與虛無狀態(1966~1977年)歷時十年的“文化大革命”,對當時尚未成年的紅衛兵與知識青年受害最深,他們既是“文革”的主要參與者,也是最直接的受害者,又是當時法律虛無主義特定年代的道德畸變者。究其當時的道德畸變原因,主要有如下幾種動因:
第一,法律虛無主義造成對未成年人道德建設的嚴重破壞。由於林彪、“四人幫”一夥出於篡黨奪權的目的,提出砸爛公檢法,大搞形“左”實“右”的法西斯專政,使我國經濟、政治、文化遭到了巨大的破壞,國民經濟面臨崩潰的邊緣,社會道德建設也受到嚴重的損失。林彪、“四人幫”鼓吹“一切為了權”的道德觀,推行法西斯式強權道德;污衊道德修養就是不講階級鬥爭,就是“修正主義”;煽動“打砸搶”風氣,宣揚“文盲”、“痞子流氓”道德觀;在樹立先進典型時,把先進經驗絕對化、公式化、模式化以致弄虛作假。從而導致人們的道德是非觀念混淆,道德判斷失準,心理失衡,道德和信仰危機加劇,並且對此後我國道德建設產生重大消極影響。
第二,未成年人對領袖的極度個人崇拜。未成年人對領袖的極度個人崇拜也是道德崇拜。由於毛澤東在對待個人崇拜問題上的失誤,加之林彪、康生等人的極力鼓吹拔高,使得全國上下對毛澤東的個人崇拜之風迅速蔓延,尤其在天真幼稚的廣大未成年人中產生了極大的消極影響。在絕大多數未成年心目中,只有毛澤東才是唯一正確、絕對正確、永遠正確的化身。毛澤東的“捨得一身剮敢把皇帝拉下馬”、“造反有理”等造反言行,不僅是最高指示,也是未成年人在社會上沖衝殺殺的道德楷模和行為依據。
第三,革命功利主義成為道德價值評判標準。為達到革命勝利的目標,凡是符合這個目的的行為就是善的、有價值的行為,凡是不符合這個目的的行為就是惡的行為,這種以革命功利主義作為道德價值的評判標準,自然而然地內化為未成年人的價值觀。
第四,虛無縹緲的理想主義革命情操。由於環境的封閉和教育的片面,未成年人很難了解到現代文明和人類優秀的文化成果的全貌,容易以偏概全,把自己周圍的一切事物看成是世界上最美好的。對未成年人的政治思想教育只進行新舊社會的縱向對比,缺乏與已開發國家的橫向的客觀對比;只注意正面的灌輸,缺乏對自身存在的消極陰暗面的客觀認識和實事求是的分析。在學校開展的各種學英雄、求進步的活動中,摻雜了許多形式主義的東西。
第五,絕對化的團隊精神教育。“文革”期間片面地宣揚團隊精神精神和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的品德,所有人都必須服從集體利益,所謂“集體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個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動輒狠批“私字一閃念”,“從靈魂深處爆發革命”,當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發生衝突時,理所當然地應當犧牲個人利益,服從集體利益,其實質是否定個人利益的價值正當性,從而誤導並形成了一代未成年人的非理性道德觀。
第六,狹隘的階級道德教育。在階級鬥爭擴大化理論的影響下,把許多不是階級鬥爭的問題當作階級鬥爭問題去認識和對待,結果是混淆了不同性質的矛盾,混淆了是非。在階級教育的內容上,只講“不忘階級苦,牢記血淚仇”,廣泛宣傳“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將地主、富農、資本家、反革命分子、右派分子及他們的子女劃入另冊,殘酷鬥爭、無情打擊,從精神上甚至肉體上進行凌辱、摧殘甚至是消滅。
第七,片面的價值觀教育。理想的價值觀教育理念應該同事具備科學和人文兩種精神特質,但“文革”時期所體現出的價值觀教育卻與之相悖。具體表現為:一是對人文精神的背離,人文精神是一個人價值觀的核心內容,缺乏人文精神的政治價值取向教育,使未成年人的價值觀教育失去了理性基礎,除了陷於政治狂熱,很少有人對自己人生的意義有人文精神的理性思考。二是表現為對科學精神的否定,科學精神旨在追求客觀真理,並通過實驗、觀察事實加以驗證,“文革”時期“左傾”理論的踐行者出於階級鬥爭的需要,以政治化的實用主義,壓抑、打擊了科學精神的教育,體力勞動被奉為神聖、高尚的第一勞動,知識分子精神的創造活動及教育活動則被視為異端邪說,導致許多未成年人形成“知識無用論”、“讀書無用論”、“知識越多越反動”、“大老粗光榮”等非理性、被扭曲的價值觀。
第八,提出絕對化的團隊精神道德取向。“文革”時期提出的絕對化的大公無私和團隊精神,是一個虛幻的政治概念,忽視乃至否定了正當和必須的個人利益,在團隊精神的價值觀下,只能壓抑個性,迷失自我,來迎合、順從團隊精神道德取向的高壓。
“文革”時期未成年人道德建設的是非顛倒和歪曲異化,給人們留下了太多的歷史教訓:其一,構建未成年人社會主義道德體系,離不開法律保障及實施道德法治化,這是一個值得嚴肅對待和深刻思考的課題。其二,教育應保持相對獨立性,一旦教育被政治所滲透或替代,必然會造成完整社會的失衡。其三,教育應以對人的關懷為前提,未成年人社會化的過程,其實也是塑造其獨立人格的過程:“社會化的正式定義就是一個人獲得自己的人格和學會參與社會或群體的方法的社會互動過程。”戴維·波譜諾著、李強等譯:《社會學》,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142頁。
第三節社會轉型期的我國未成年人道德法治化建設
改革開放以來,步入社會轉型期的我國未成年人道德法治化建設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並開始步入正軌,但是也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理論問題和現實問題。
一、未成年人道德法治化建設的三個發展階段
第一個發展階段(1978年至1986年上半年),其特徵是廣泛開展民眾性思想道德活動,此項活動持續多年,有聲有色、影響廣泛、深入人心,使人際環境日益和諧,未成年人的社會道德風尚逐漸提高。
第二個發展階段(1986下半年至2000年),其特徵是蓬勃開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在《中共中央關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指導方針的決議》(1986年9月)和《中共中央關於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若干重要問題的決議》(1996年10月)的精神指引下,廣泛開展以文明創建為載體,民眾性文明單位、文明行業、文明城區、文明社區、文明村等文明創建活動,有力地提高了未成年人的文明程度和道德水平。
第三個發展階段(2001年至今),其特徵為公民道德建設。2001年1月,黨中央提出以德治國與依法治國相結合的治國方略。同年9月,中共中央印發《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2004年3月22日發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是未成年人道德法治化建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綱領性檔案。《意見》共28條,分為十個部分,包括: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是一項重大而緊迫的戰略任務;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主要任務;紮實推進中國小思想道德教育;充分發揮共青團和少先隊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中的重要作用;重視和發展親職教育;廣泛深入開展未成年人道德實踐活動;加強以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為重點的未成年人活動場所建設、使用和管理;積極營造有利於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社會氛圍;淨化未成年人的成長環境;切實加強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的領導。 《意見》提出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主要任務是:從增強愛國情感做起,弘揚和培育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偉大民族精神。從確立遠大志向做起,樹立和培育正確的理想信念。從規範行為習慣做起,培養良好的道德品質和文明行為。全國中國小教育領各中國小未成年人道德法治化開始步入正軌:全國各中國小德育課程標準被修訂,思想品德、語文、歷史等課程教材管理得以加強,學生綜合素質和學校教育質量考核評價辦法進一步合理化;中小學生守則、日常行為規範以及教師行為規範被重新修訂,新時期學生道德行為要求和教師育人職責更加明確,班主任隊伍建設得到加強。”《為祖國明天更美好——我國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綜述》,《人民日報》2009年11月29日。
二、社會轉型期未成年人道德失范現象分析
自我國進入社會轉型期以來,都對未成年人道德建設問題給予了高度重視。未成年人道德建設,可以說是目前我國黨和政府乃至全社會社會最為關注、最為重視、最令人憂慮的社會重大問題之一。未成年人道德建設也是我國當公民道德建設中最重要的構成部分之一,因為未成年人道德建設不僅直接關乎未成年人道德建設直接關乎我國的未來和命運。相對於成年公民道德建設而言,未成年人道德建設難度更大,效果更難顯現。正由於此,黨和政府從戰略高度出發,頒布了一系列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以及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綱要和意見;全國人大立法機關先後出台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和未成年人預防法等一系列法律檔案,社會各界也才如此深刻地認識到未成年人道德建設的重要和急迫。
(一)目前我國未成年人道德體系建設研究的諸種缺陷
綜觀目前我國未成年人道德體系建設的理論研究和實踐探索,可以發現至少存在如下不足:
1研究方法問題
很多學者及有關工作者在分析尋找未成年人道德方面存在的問題時,往往只是眾口一詞地從家庭、學校、社會等定性角度,羅列和分析千篇一律、眾所皆知的籠統原因,然後從家庭、社會、學校“三位一體”地構築道德教育防線,自認為已經找到了問題存在的根本癥結和作出了正確的結論。缺失對該問題的定量實證分析研究,尤其是缺少對未成年人道德建設的長期跟蹤調查研究和比較研究,因此此類論著的理論價值和實際參考價值均十分有限。
2脫離社會轉型實際的浮誇性研究色彩濃厚
所謂浮誇性的研究,較多地表現在對上級意圖的領會和貫徹落實,停留在空泛宣傳教育的層面,缺少對未成年人道德體系建設的學理研究深度。筆者遍查CNKI中國期刊全文資料庫,據大致統計,截止2011年底,被CNKI全文收錄的其內容與未成年人道德體系建設有關的論文共901篇,其中青少年道德建設(28篇)、青少年倫理(10篇)、未成年人道德(126篇)、未成年人倫理(1篇)、青少年道德教育(205篇)、未成年人道德教育(49篇)、青少年倫理教育(1篇)、倫理體系(73篇)、道德體系(406篇)、道德規範(1篇)、倫理(249篇)。專著部分共260種,其中道德建設(10種)、道德規範(1種)、倫理(249種),而直接研究未成年人道德建設的專著則付諸闕如。在已發表的論著中,對未成年人道德體系建設的研究多停留於純理論思辨,直面探究中國“社會轉型”深刻影響未成年人道德建設為數甚少,反映出研究者對未成年人道德建設與社會轉型或社會變遷的重大現實背景的忽視、脫離和割裂,未能對未成年人道德建設的諸多問題給出深刻的解釋。“譬如在傳統社會本來並不存在的未成年人道德建設問題,為什麼只是到了現代社會才如此明顯和必然地凸現出來?為什麼在中國未成年人道德建設問題與改革開放的實際進程如此地密切相關?一句話,為什麼未成年人道德建設在中國驀然間成為整個社會熱議的‘問題’?對於諸如此類嚴肅的問題,脫離“社會轉型”這一重大現實背景,是無法得到全面和深刻闡釋的。”廖小平:《未成年人道德建設研究及其路徑的批判性審視》,《天津社會科學》2008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