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物

張文顯

個人簡介

個人榮譽

個人作品

張文顯個人簡介

法律人物法律人物

1951年生於河南省鎮平縣

1982年吉林大學法學院研究生畢業,獲法學碩士學位

1983年至1985年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從事法哲學法律社會學研究

1995年以來,發表論文百餘篇,自著或主編《當代西方法哲學》、《法學基本範疇研究》、《法律社會學》、《法的一般理論》、《馬克思主義法理學---理論和方法論》、《政治與法制---中國政治體制改革和法制建設的理論思考》、《二十世紀西方法哲學思潮研究》、《法理學》等論著。
2001年起擔任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吉林大學理論法學研究中心主任、中心學術委員會副主任。

現任吉林大學黨委常委,黨委書記,教授,博士生導師,校務委員會主任,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副主席。

工作分工:主持黨委全面工作,幹部工作、政策法規。

聯繫單位:馬克思主義學院、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第二臨床醫學院、東北亞研究院、東北亞研究中心、輥鍛工藝研究所、超塑性與塑性研究所、汽車材料教育部重點實驗室、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

社會兼職: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委員、法學學科評議組成員,中國法學會副會長,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法學評審組副組長,教育部社會科學委員會委員、法學組召集人,教育部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教育部學科專業設定專家委員會委員,中國法理學研究會副會長、法學教育研究會副會長,全國司法考試協調委員會委員,最高人民法院特邀諮詢委員,國際法律哲學與社會哲學協會(IVR)執委;吉林省社會科學聯合會副主席,吉林省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制委員會副主任,中共吉林省委諮詢委員會委員,吉林省人民政府首席法律顧問,吉林省人民政府立法諮詢委員會召集人。中國人民大學、南京大學、北京大學、南京師範大學、華東政法學院、大連海事大學、澳門科技大學等校兼職教授,上海交通大學校長顧問、兼職教授。

個人榮譽

1993年被國家人事部確定為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1992年被人事部、國家教委確定為國家有突出貢獻的回國留學人員,1997年入選教育部跨世紀優秀人才培養計畫,1998年確定為中央組織部直接聯繫專家,2006年榮獲吉林省五•一勞動獎章。公開出版學術著作(含主編教材)18部,公開發表學術論文130多篇。1987年以來,連續四個“五年計畫”主持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重點課題,連續三個“五年計畫”負責起草教育部法學發展規劃,有5項研究成果獲得教育部、法務部、吉林省優秀成果獎,其中一等獎3項,三等獎1項;5次獲國家級優秀教學成果獎(一等獎2項,二等獎3項),2次獲得國家優秀教材獎(一等獎1項,二等獎1項),法務部優秀科學研究成果獎一等獎1次(獨立完成),國家圖書獎1次(完成人之一),吉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一等獎2次(獨立完成1次,第一完成人1次),二等獎1次(獨立完成人)。1989年以來,先後向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法制辦、吉林省人民政府、長春市委提出多項立法建議和諮詢報告並被採納。2004年被遴選為中央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與建設工程法學教材課題組首席專家。2007年5月19日張文顯當選中共吉林省第九屆委員會委員,同時被推選為出席中國共產黨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的代表。

個人作品

[01]十七大報告的法學解讀[624]

[02]部門法哲學引論[435]
[03]超越法律實證主義和自然法理論[526]
[04]當代中國法哲學研究範式的轉換[311]
[05]民事執行權理論的法理思辨[306]

[06]構建中國的侵權行為法歸責原則體系[435]
[07]法學本科教育屬於素質教育[319]
[08]入世與法學教育改革[345]
[09]中國法律制度創新的法理基礎[421]
[10]戰後西方法哲學的發展和一般特徵[462]

[11]中國步入法治社會的必由之路[1557]
[12]新時代新階段的中國理論法學[1289]
[13]後現代方法與法學研究範式的轉向[1249]
[14]對法律規範的再認識[1300]
[15]法律責任論綱[1510]

[16]論法學的範疇意識、範疇體系與基石範疇[1224]
[17]法律文化的釋義[1209]
[18]從義務本位到權利本位是法的發展規律[1433]
[19]努力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1431]
[20]市場經濟與現代法的精神論略[1280]

[21]建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法律體系——政治法應是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1301]
[22]法制在政治體制改革中的地位和作用[1211]
[23]繼承·移植·改革:法律發展的必由之路[1208]
[24]入世與法學教育改革(一)[1140]

張文顯:走向和諧法治部落格http://www.bloglegal.com/blog/cac/14000041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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