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法國新民事訴訟法典附判例解釋(套裝全2冊)》是大陸法系現代訴訟法的典型代表,法典所規定的民事訴訟基本原則及其程式沒計都具有樣板性:中澤本第一次增加了判例解釋,是一部極有參考價值的文獻。1806年的法罔《民事訴訟法典》是拿破崙主持制定的五大法典之一,自1807年1月1日生效以來至今已有200年,它同拿破崙民法典》、《商法典》等一起,開創了資產階級國家法制建設的先聲,在世界上產生了廣泛影響。
目錄
法國新民事訴訟法典(上冊)
第一卷 適用於所有法院的通則
第一編 卷首規定
第一章 訴訟的指導原則
第二章 非訟案件之特有規則
第二編 訴權
第三編 管轄
第一章 職權管轄
第二章 地域管轄
第三章 共同規定
第四編 起訴
第一章 本訴
第二章 附帶之訴
第五編 防禦方法
第一章 實體上的防禦
第二章 程式上的抗辯
第三章 訴論不受理
第六編 和解
第六編(二) 調解
第七編 提出證據
第一副編 向法院提出的書證
第一章 當事人之間傳達書證
第二章 取得第三人持有的檔案、字據
第三章 由一方當事人持有的檔案、字據的提交
第二副編 審前預備措施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二章 法官親自審查
第三章 當事人親自出庭
第四章 第三人聲明
第五章 由技術人員執行的審前預備措施
第三副編 有關書證的異議
第一章 有關私證書的異議
第二章 提出公證文書屬於偽造申明
第四副編 裁判上的宣誓
第八編 多數當事人
第九編 訴訟參加
第九編(二)在法庭上聽取未成人的陳述
第十編 自行迴避,申請迴避與移審
第十一編 訴訟附帶事件
第十二編 訴訟代理與訴訟助理
第十三編 檢察院
第十四編 判決
第十五編 判決的執行
第十六編 抗訴途徑
第一副編 共同規定
第二副編 普通抗訴途徑
第三副編 非常抗訴途徑
第十七編 期間,執達員文書與通知
第十八編 訴訟費用與其他費用
第十九編 法院書記室
第二十編 司法委託
第二十一編 最後條款
法國新民事訴訟法典(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