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型電子政務運維管理
治理型電子政務運維管理體系是指以IT治理為指導,以推動信息技術與政府業務的動態融合為出發點,以建設服務型政府為最終目標,以流程為導向、以客戶為中心、以績效評估為改進IT服務動力、以保障IT基礎設施整體可用和為政府業務提供可靠服務為目標的管理體系。治理型電子政務運維管理體系是沿著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科學思路,堅持走有中國特色的IT服務管理之路的“結晶”。
治理型電子政務運維管理的目標
倡導治理層重視並理解電子政務服務管理的重要性,由單純的技術或管理向各利益相關方的綜合治理轉變;
樹立面向政務業務服務的電子政務運維管理理念,建立科學合理的績效評價體系,由粗放管理向精細管理轉變;
推行集中統一的電子政務運維管理模式,由分散管理向集中管理轉變;
建設統一高效靈敏的電子政務運維管理平台,由無序服務向有序服務轉變;
建立規範標準的電子政務運維管理流程,由職能管理向流程管理轉變;
套用先進、實用、高效的電子政務運維管理工具,由被動管理向主動管理轉變。
治理型電子政務運維管理體系的指導原則
一、以業務為中心
治理型電子政務運維管理體系以業務需求和治理需求為出發點,以績效為驅動。始終從如何運用 IT 來支持業務發展的角度來解決 IT 問題,以ITGov科學的信息化發展觀和IT治理框架為指導,分為業務目標與IT目標、管理模式、管理規範、技術支撐四個層面。
在信息化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思想的指導下,以業務目標和IT目標動態融合為出發點,根據組織業務目標規劃IT目標,依據IT目標決定管理模式,再依據管理模式,設計制度體系(如制度規範體系、流程體系、績效考核體系、預算管理體系等等),再由制度體系決定技術支撐體系,即採用什麼樣的技術工具手段可以固化制度體系,可以支撐業務目標的實現。這是一種科學的信息化發展思想,而我國當前的信息化是一種“廠商主導的信息化”(這也是危險的信息化,最終將導致信息產業發展不可持續),很多行業用戶在廠商的忽悠下,習慣於技術路線的思維範式,一有需求就想到要採用什麼新技術,從業務需求一步跨到技術產品,而不是像上述過程那樣經過邏輯嚴密的分析和推理,遵循科學的信息化發展觀。
二、聚焦IT發展轉型機遇
IT治理可以為組織創造戰略轉型機遇,核心IT能力是組織核心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IT在組織轉型發展中,可以發揮“輔助、支撐、突破式創新和贏利”的價值與作用。輔助作用就是實現業務管理關鍵環節的信息化支持;支撐作用就是實現全價值鏈的IT服務,滿足日益增長的業務需要和客戶的個性化需求,提高運營效率,降低業務風險,保障業務連續性;突破式創新作用就是助推或引領業務產品、流程、服務、管理、制度、工具創新,最佳化、整合和再造流程,尤其是助推業務服務模式的創新,為組織創造戰略競爭優勢;盈利作用就是實現IT對組織的間接創收、直接降費,為組織提高效率、降低成本、提升質量和客戶滿意度以及創造戰略價值。
三、關注制度設計
在解決IT問題時採用縱觀全局的方法,“觀念決定想法,想法決定方法,方法決定做法。需要首先樹立科學的治理觀念(科學的信息化發展觀),在科學的信息化發展觀的指導下,設計IT治理的體制與機制、實現方法與工具,培育核心IT能力,開展IT治理績效評價,建設可持續發展的信息化。在此過程中,更重要的是設計各方利益最大化的制度安排,而不僅僅是以往我們所關注的IT解決方案。
治理型電子政務運維管理體系需規劃的內容
組織模式層:確定和規範電子政務運維管理體系運行的管理方式和與之相配套的人員崗責安排、機構設定,將電子政務運維服務相關的全部活動進行統一決策與規劃,形成集中統一的電子政務運維管理機制,實現對用戶的端到端服務。在集中統一的電子政務運維管理模式下,按照電子政務運維管理任務科學設定或調整組織機構,劃分任務、角色、崗位,合理配置電子政務運維管理資源,達到人、工具、流程的有機融合。
制度規範層:分別從管理與操作方面建立電子政務運維管理過程中各個參與要素(人、流程、工具)的行為準則與工作程式,從電子政務運維管理體系總體運行、流程執行和崗位職責三個層次建立考核評價體系,確定運維費用的組成與計算方式,規範運維費用的來源保障,實現電子政務運維管理的量化管理。具體內容包括管理制度的制定、管理流程的設計、評價考核體系的執行、運維費用的管理等。
技術支撐層:建立針面向業務用戶的電子政務服務請求回響視窗和面向技術支持人員的體系運行管理視窗,建立負責電子政務運維管理流程運行的流程管理平台、負責IT基礎設施的集中監控管理平台和負責業務套用系統運行監控的業務服務管理平台,根據不同類型IT基礎設施和業務套用系統的管理職能,建立若干技術管理子系統,建立知識庫、配置庫、報表及日常操作等共享支持子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