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間市財政局

(三)國庫科負責全市財政資金的撥付、管理與核算;負責編制財政收支旬、月報,做好預算執行分析;負責全市財政資金賬戶的審批和管理;負責編制全市財政總決算、部門決算;負責全市非稅收入、土地出讓金、廉租住房保障金、彩票公益金賬戶管理、運行監督、資金撥付及再生資源增值稅退稅等工作。 負責發改局、商務局國有資產人員工資預算編審及發放工作;負責市政府收購、移交的破產改制企業房屋土地等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辦理我市國有企業產權登記、檢查及國有資產投資收益管理工作;協調法院負責我局各科室已起訴資金的催收工作。 (十五)財務室負責局機關行政經費的收支、核算和各科室非專項資金的統收統支、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婦聯和計生工作;負責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和領用;臨時負責河間市城鄉建設投資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

機構概況

河間市財政局是河間市人民政府對國民收入進行分配和對國民經濟實施巨觀調控的綜合行政管理部門。主要負責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的發展戰略、各項法規和方針政策,依據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擬定全市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編制年度財政預算草案,並負責組織和實施財政預算的執行;依法管理全市各項財政預算內外收入和財政公共支出,並對社會財力進行綜合平衡;負責本市國有資產管理、社會保障以及會計管理等項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局機關內設辦公室、預算科、國庫科、財政集中支付中心、文行科、社會保障科、企業科、農財科、國資科、採購辦、財政投資評審中心、稽查大隊、會計科、城建科、財務室、信息中心16個科室,具體承擔著各項財政管理職能。自2000年起連續10年被滄州市委市政府評為“文明單位”。2010年財政集中支付中心被評為省級文明單位

機構設定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稿起草、會務組織、檔案管理、財政信息宣傳、安全保密、政務公開、行風建設、精神文明建設、人事、後勤、車輛管理、來人來客招待、文電收發、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等工作。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預算科
研究財政預算分配政策和預算管理改革,擬定預算管理制度;編制年度財政預算草案和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匯總年度全市預算;審查和報批部門預算;聯繫國、地稅、收費局和各執收執罰單位負責全市財政收入的協調調度;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政策的措施與建議;負責對鄉鎮的財政轉移支付工作;統一辦理預算追加追減事宜;指導鄉鎮預算管理工作;在許可權範圍內,研究、擬定地方稅收政策及非稅收入政策;管理稅收減免、退稅、返還工作;調查稅源,監督稅收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全市的預算績效管理,監督有關部門、單位的財務運行和收支預算情況;負責歸口預算的上級專項資金的管理。
(三)國庫科
負責全市財政資金的撥付、管理與核算;負責編制財政收支旬、月報,做好預算執行分析;負責全市財政資金賬戶的審批和管理;負責編制全市財政總決算、部門決算;負責全市非稅收入、土地出讓金、廉租住房保障金、彩票公益金賬戶管理、運行監督、資金撥付及再生資源增值稅退稅等工作。
(四)支付中心
負責審核辦理市直行政、事業單位日常公用經費支付業務;負責審核辦理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專項資金支付業務;負責審核辦理市、鄉兩級中國小義務教育經費支付業務;負責審核辦理政府採購資金支付業務; 負責審核辦理市直行政、事業單位其他資金支付業務;負責管理支付中心賬戶、統一資金結算;
(五)文行科
負責監管彩票市場;參與非稅收入等政策的制定、管理;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工作;做好歸口教育、科技、文化、行政、政法等部門上級專項資金的管理;負責保障性安居住房相關政策的制定和管理;負責推進農村綜合改革的相關工作;做好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
(六)社保科
負責老幹部局、民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市殘聯、藥監局等部門各項社保資金的收支管理及資金審批、撥付工作;對上述單位的財務執行情況及政策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編制社保資金年度預算、決算工作;參與社會保障制度改革,落實社會保障有關政策;社保資金賬務處理,月報、季報編制上報;會同有關部門落實涉及行政、事業、企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待遇政策及標準等;負責市直企業、行政事業單位離休幹部的公費醫療管理。
(七)農財科
承擔全市農業、林業、水利等部門預算工作;負責支農專項資金的審核和年度預算執行、分析、監督工作;管理扶貧專項貸款貼息,統籌安排財政扶貧資金工作。
(八)企業科
對應省廳經濟建設處、涉外處、企業處、金融處。負責經濟建設、企業、涉外財務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申報項目,爭取上級資金;負責糧食雙補資金、成品油補貼資金、家電下鄉補貼資金、汽車機車下鄉補貼資金髮放工作;負責農業保險保費財政補貼資金工作。
(九)國資科
負責審批資產處置、出租、出借、對外投資和閒置資產調劑工作;負責國有資產處置、房屋出租出借收入收繳及返還審批工作。負責發改局、商務局國有資產人員工資預算編審及發放工作;負責市政府收購、移交的破產改制企業房屋土地等資產的管理工作;負責辦理我市國有企業產權登記、檢查及國有資產投資收益管理工作;協調法院負責我局各科室已起訴資金的催收工作。
(十)採購辦
採購辦:負責對符合《河北省集中採購採購目錄及限額標準》的貨物、工程及服務實施政府採購;根據《河北省集中採購採購目錄及限額標準》審核、彙編本市政府採購計畫;負責對定點採購(主要有車輛維修、保險、用油)的管理,與定點單位簽訂定點契約,對定點單位契約履行情況、行政事業單位定點採購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政府採購信息的統計、匯總、分析、上報工作。
採購中心: 負責具體組織納入政府採購目錄範圍的採購事宜;建立政府採購信息資料庫、供應商信息庫、專家信息庫;通過河北省政府採購網發布政府採購信息;向採購辦報送政府採購信息情況;
控 辦:負責全市行政事業單位公務車輛編制、購置工作。
(十一)評審中心
對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設項目預算草案的準確性、規範性進行評價審查;對已安排建設項目的前期費用、工程招投標底、重大設計變更及預算調整進行評價審查;對建設項目竣工財務結(決)算進行評價審查。
(十二)城建科
審核並辦理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城市管理、城鄉規劃等城建歸口單位的城建項目資金;負責與城市建設、維護、管理有關的上級專項資金、政策性補貼資金、本級安排的預算內外資金以及以政府名義籌措的各種資金的管理和監督工作;建立城市資產台帳;監督管理資產交付使用或移交手續;掌握全市城建工程資金欠帳底數,登記城建支出明細台帳;負責市本級土地出讓金收支管理工作;指導市鄉城建資金管理工作。
(十三)稽查大隊
按上級要求完成好一年一度的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工作並上報;做好專項資金綜合治理工作;做好第二年度的“小金庫”檢查工作;做好對各鄉鎮財政所的檢查工作。
(十四)會計科
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負責全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管理和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會計技術專業資格和會計從業資格管理工作;負責註冊會計師管理及會計人員考試報名工作;負責全市代理記賬機構的初審上報工作;負責農村財會人員財政支農政策宣傳、培訓、業務指導工作;負責企業一般納稅人會計認定工作。
(十五)財務室
負責局機關行政經費的收支、核算和各科室非專項資金的統收統支、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婦聯和計生工作;負責機關辦公用品的採購和領用;臨時負責河間市城鄉建設投資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
(十六)信息中心
按照省市財政部門部署進行“金財工程”建設方面的具體實施工作;負責縣鄉財政網路維護、機房設備及局機關辦公設備維護、修理;負責指導局內各科室及鄉鎮財政所進行財政軟體系統的推廣套用;負責定期對財政資料庫進行備份;協助辦公室做好計算機系統保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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