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夫數額

清制,各級河官之下,除有額定河兵外,還有額定河夫,以維持各處河道工程的日常管理和修浚。其河夫數額,屢有增減,至光緒年間,定額如下:江南省堡夫二千二百五十八名,閘夫三百二十名;山東省運河徭夫七十五名半,閘夫一千三百三十六名,淺夫一千一百五十三名半,壩夫九十八名,橋夫五十二名,渡夫二名,運河大浚額募夫六千零二十四名半,小浚額募夫一千二百五十五名;河南省堡夫一千三百九十六名,柳船長夫二十六名,埽工長夫三十名,樁埽夫四十名;直隸省三角淀汊夫二百四十名,子牙河津軍廳垡船汊夫各三百名,西淀垡船汊夫二百四十名,北運河汊夫一百八十餘,淺夫五百名,水手四十八名,閘夫八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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