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濮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濮陽市位於河南省東北部,河南、河北、山東三省交界處,是著名的石油化工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國家園林城市、全國創建文明城市活動先進城市、中國優秀旅遊城市、國際花園城市,中國人居環境範例獎、杜拜國際改善居住環境良好範例獎獲得市。濮陽歷史文化源遠流長,是中華民族的重要發祥地之一,河南省歷史文化名城。上古時代,這裡是五帝之一顓頊及其部族的活動中心,故有“顓頊遺都”之稱。1987年在這裡出土了距今6400多年的珍貴文物—蚌塑龍型圖案,把中華民族5000年文明史向前推進了1400多年,被國內外考古界譽為“中華第一龍”,中華炎黃文化研究會據此命名濮陽為“龍鄉”。全市土地面積4188平方公里,人口約360萬。 1949年,濮陽專區設平原省人民法院濮陽分院。1952年11月,平原省撤銷。1954年9月,濮陽地區與安陽地區合併,撤銷濮陽地區分院。1958年3月,安陽地區與新鄉地區合併,撤銷安陽地區分院。1961年12月,原安陽分院恢復並更名為安陽地區中級人民法院。1983年,撤銷安陽地區組建濮陽市,安陽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更名為濮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近年來,濮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市委的領導、人大的監督和上級法院的指導下,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三個至上”指導思想,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各項工作都取得了新的進展。被省政府、省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表彰為“維護婦女兒童權益示範崗”,被省委、省政府評為“省級文明單位”,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表彰為“全省法院思想作風整頓活動先進單位”,被省委政法委表彰為“全省清理執行積案工作先進市”,被濟南軍區政治部、河南省高院表彰為“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先進單位”,被省委政法委表彰為“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活動先進單位”,被省高院表彰為“全省法院涉訴信訪工作先進集體”、“全省法院執行工作先進集體”、並被省高院榮記集體二等功,被市委、市政府表彰為“平安建設先進單位”,被省委政法委、省人事廳表彰為“河南省政法系統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先進集體”,連續兩年被市政府表彰為“國企改革工作先進單位”。
當前,濮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市委的正確領導下,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中心,落實“從嚴治院、公信立院、科技強院”工作方針,服務大局、一心為民,不斷增強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規範司法行為,團結拼搏,銳意進取,為保障濮陽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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