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河北省
【發布文號】冀政 2001 13號
【發布日期】2001-01-01
【生效日期】2001-01-0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意見
(冀政 2001 13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進一步落實科教興冀戰略,加快普及高中段教育,特提出以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1、以鄧小平理論、江澤民總書記“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五大精神 為指導,在全面普及九年義務教育並確保鞏固提高的基礎上,按照全面啟動、分區 規劃、分類指導、分步實施的方針,充分調動各級政府和全社會的積極性,加快發 展高中段教育,為建設經濟強省和現代化河北奠定勞動者素質基礎。
2、普及高中段教育要以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總攬全局,堅持五 個原則:內涵發展與外延發展相結合,規劃、結構、質量、效益相統一;“普九” 鞏固提高與普及高中段教育相互銜接、同步推進;普通高中教育與中等職業教育相 互融通、協調發展;與城鎮化進程相適應,合理布局、集中辦學;以公辦學校為主 體,公辦學校、民辦學校、“公辦民助”學校、“民辦公助”學校共同發展。
二、發展目標和任務
3、總體目標和任務。到2005年,全省高中段教育和國中後職業培訓在校 生規模達到260萬人(其中高中段學歷教育在校生達到230萬人),高中段毛 入學率達到60%左右;到2010年,全省高中段教育和國中後職業培訓在校生 規模達到280萬人,高中段毛入學率達到85%;全省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形 成與初等、高等教育相銜接,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相融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的高 中段教育體系。
4、各類教育發展目標和任務。普通高中教育:2005年在校生由2000 年的70.9萬人增長到115萬人;2010年增長到125萬人,校均規模達 到1200人,重點普通高中校均規模達到2000人以上。其中,社會力量辦學 2005年在校生由2000年的3.5萬人增長到7萬人,2010年增長到1 4萬人。中等職業教育及國中後職業培訓:2005年在校生由2000年的8 1.7萬人增長到145萬人;2010年增長到155萬人,中等職業學校校均 規模達到1000人,重點中專和職教中心校均規模達到3000人。其中,社會 力量辦學2005年在校生由2000年的3萬人增長到8萬人,2010年增長 到16萬人。
5、區域發展目標和任務。唐山、石家莊、秦皇島三市除貧困縣外2005年 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保定、廊坊、衡水三市除貧困縣外2007年基本普及高中 段教育;其他市2010年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1995年以前實現“普九”的 縣(市、區)2005年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1998年以前實現“普九”的縣 (市、區)2008年基本普及高中段教育,其他縣(市、區)2010年基本普 及高中段教育。
三、組織領導
6、加強組織領導。隨著基本“普九”目標的實現,加快普及高中段教育已經 成為進一步提高全民素質的一項戰略性任務。各級黨委、政府要把加快普及高中段 教育,作為建設經濟強省和現代化河北的一項基礎性工程來抓,列入重要議事日程, 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切實加強領導,自覺做到思想認識、領導責任、 政策措施和資金投入四到位。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大統籌協調力度,制定規劃, 精心實施,加強管理,強化督導。各級計畫、財政、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物價、 建設、土地、金融等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認真制定、完善和落實各項政策措 施,積極為普及高中段教育創造條件。
7、制定整體規劃,認真抓好落實。普及高中段教育工作在省政府統一領導下, 由省教育廳會同市、縣兩級政府具體組織實施。省教育廳及各市、縣(市、區)要 認真研究制定普及高中段教育的總體方案,對高中段教育的規模、結構、學校布局、 辦學條件改善及師資隊伍建設等進行全面規劃,明確階段性及年度工作目標任務。 要在積極擴大當前高中段招生規模的同時,下大力抓好學校布局結構調整和薄弱學 校改造,抓好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結構的調整,進一步最佳化教育資源配置,切實提高 現有教育資源的使用效益。加強重點學校建設,充分發揮高中段重點學校的辦學資 源優勢,擴大招生規模。深化高中段辦學體制和辦學模式改革。有計畫、有步驟地 搞好新校建設。實施以發展高中段教育為重點的“教育強縣計畫”,建立教育強縣 評估制度,鼓勵經濟、教育發達的縣(市、區)率先普及高中段教育。
8、建立雙向目標管理責任制,加強考核評估工作。發展高中段教育的主要責 任在市、縣兩級政府。從2001年開始,省政府將對各市、縣高中段教育經費投 入、學校建設、教育質量、辦學效益、在校生規模等進行考核。省、市、縣各級教 育行政部門要逐級簽訂階段性及年度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省教育廳要加強對市、 縣兩級普及高中段教育的督導、檢查和評估。
四、主要措施
9、積極推進辦學體制改革。認真制定和落實鼓勵、支持社會力量辦學的優惠 政策,引導社會力量重點興辦高中段學校。積極穩妥地開展公辦學校改制試驗,發 展“公辦民助”高中段學校。允許各地依託重點普通高中和重點中等職業學校舉辦 獨立設定的“公辦民助”學校。鼓勵高中段各類學校之間,職業學校與企業、行業 之間採取多種形式聯合辦學。加強對民辦學校、“公辦民助”學校和聯辦學校的管 理,確保教育質量。
10、深化管理體制改革。擴大設區市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對高中段教育的 統籌決策權。從2001年開始,除省屬學校外,高中段學校的設定、招生計畫、 學籍管理、畢業證書發放、畢業生就業指導,由設區市有關主管部門管理。進一步 深化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積極推行校長負責制、教師聘任制、崗位責任制、結 構工資制,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積極推進高中段學校後勤社會化改革。
11、擴大高中段學校辦學自主權。從2001年開始,職業中專、職業高中、 技工學校、成人中專實行自主招生、註冊入學、上級備案制度。普通高中、普通中 專也要逐步實行這一制度。行業、企業舉辦的高中段學校可以面向社會自主招生。 從2002年開始,普通高中、普通中專招生錄取分數線由學校確定,招生管理部 門監督。
12、加快高中段學校辦學模式改革。淡化普通中專、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和 成人中專的界線,實現各類學校之間的相互融通。有條件的中等職業學校經省教育 廳、省計委批准,可以與有關高校聯合舉辦“3+”形式的職業教育。鼓勵普通高 中和中等職業學校舉辦普通教育與職業教育相互融通的綜合高中。加強綜合高中、 特色高中、外國語高中建設。積極創造條件,推進完全中學的初、高中分離,擴大 高中招生能力。
13、進一步加大對高中段教育經費投入。各級政府要採取有效措施,依法保 證教育經費的“三個增長”。依法徵收的城鄉教育費附加,可以安排一定比例用於 高中段教育。加大專項資金投入力度,從2001年開始,各級政府要視財力情況 設立專項資金,用於支持高中段教育和學校建設。
14、進一步完善有關扶持政策。各級土地管理部門對包括社會力量辦學在內 的高中段學校新建、擴建、改建用地,要按行政劃撥的方式提供。各級城市規划行 政主管部門要把高中段學校建設納入城市建設規劃。各級財政部門要加強高中段學 校預算外資金管理,確保全部用於教育,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平調、挪用。 各級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和企事業用人單位要積極為高中段畢業生就業創造 條件。
15、多渠道籌措發展資金。進一步完善高中段教育成本合理分擔制度,在充 分考慮當地民眾承受能力的基礎上,適當調整學費標準,提高個人分擔比例。高中 段學校收費標準和普通高中自費生比例,由設區市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意見,經 同級物價、財政部門同意後報市政府批准。社會力量舉辦的高中段學校可以根據生 均培養成本確定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標準,並報物價部門批准。金融部門要大力支持 高中段教育發展,積極開展教育貸款業務。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投資 辦學、集資辦學和捐資助學。
16、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在努力辦好現有本科師範院校的基礎上,選擇條件 較好的師專改建本科師範院校,擴大本科師資培養規模。繼續加強非師範類本科院 校培養培訓高中段教師工作。實行教師資格制度,面向社會招聘符合條件的人員到 學校任教。通過脫產進修、函授與自學考試相結合等形式的繼續教育,不斷提高在 職教師的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
17、大力發展現代遠程教育。加快市、縣區域網路和校園網建設,積極發展多 樣化的電化教育和計算機輔助教學,提高教育技術裝備的現代化水平和教育信息化 程度。2005年高中段學校基本建成校園網並與國家教育科研網連通。積極舉辦 網上高中。
18、進一步深化升學、就業制度改革。允許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報考普通高 等學校;允許普通高中和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當年報考成人高校;允許專業知識、 技能考核合格的綜合高中畢業生對口報考高等職業學校。積極推行勞動預備制度。 落實就業準入制度,實行學業證書、職業資格證書並重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