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動企業增加研發投入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的實施意見

2014年1月2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以冀政辦〔2014〕2號印發《關於推動企業增加研發投入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主要目標、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推進企業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支持以企業為主體建立各類創新平台、鼓勵企業開展技術創新合作、完善支持企業技術創新的金融政策6部分。

基本信息

2014年1月2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推動企業增加研發投入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的實施意見》。  

意見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動企業增加研發投入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的實施意見

冀政辦〔2014〕2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強化企業技術創新主體地位全面提升企業創新能力的意見》(國辦發〔2013〕8號)和省委八屆六次全會精神,鼓勵我省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加快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努力構建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經省政府同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主要目標

到2017年,企業研發投入和創新能力主要指標大幅提高,企業創新能力明顯增強,形成企業技術創新的市場引導機制。

(一)企業研發投入大幅增加。全省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達到0.7%以上。通過提高企業研發投入,帶動全社會研發投入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不斷提升。

(二)企業創新產出明顯提高。全省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新產品產值率達到8%以上。企業自主研發能力顯著增強,自主智慧財產權的擁有量大幅增加,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發明專利申請和擁有量年均增長15%以上。

(三)企業創新平台進一步完善。企業建立的省級以上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工程)實驗室達到300家,企業技術中心達到450家,國家級和省級企業孵化器達到60家,省級產業技術研究院達到10家以上。

(四)企業技術創新能力不斷增強。全省高新技術企業達到1600家;省級以上創新型(試點)企業達到200家;科技型中小企業達到30000家以上,其中規模以上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達到2000家,銷售收入超億元的科技小巨人企業達到1500家以上;省級以上產業技術創新聯盟達到30家以上,主導產業實現全覆蓋。

二、引導企業加大研發投入

(一)健全企業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省科技管理部門要發揮牽頭作用,健全企業技術創新激勵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對技術研發方向、路線選擇、要素價格、各類創新要素的導向作用,促進企業改善研發條件,形成不斷加大研發投入的良性機制。

(二)健全政府科技資源主要支持企業創新機制。省級重大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重大技術改造項目、科技支撐計畫項目、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計畫等,要優先支持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高、產品有市場、研發能力強的企業。

(三)落實國家和省鼓勵企業研發政策。加強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技術轉讓以及高新技術企業等稅收優惠政策的宣傳,簡化辦事流程,建立企業研發費用優惠政策落實情況的跟蹤檢查制度,進一步落實國家支持企業研發的各項稅收優惠政策。

(四)加強企業技術改造和高新技術產業化。鼓勵企業積極申報國家和省級高新技術產業化示範項目,對技術水平達到國內領先以上、市場潛力巨大的項目給予重點支持。加快實施“十百千工程”,鼓勵企業通過技術改造、建立研發機構和技術創新平台,提升產業層次和產品檔次。

(五)建立企業研發投入統計監測與考核機制。省科技部門要會同省統計部門將企業研發投入納入全省統計指標體系,明確統計範圍、調查體系、部門分工,並建立企業研發投入定期發布制度。完善國有企業技術創新的經營業績考核制度,明確研發投入視同利潤的口徑和範圍,落實和完善國有企業研發投入視同利潤的考核措施。

三、推進企業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

(一)支持企業成為轉化重大科技成果主體。省級科技計畫每年重點支持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集成創新項目和高新技術產業套用推廣項目。支持企業引進國內外科技成果進行轉化和產業化。對前景好的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優先列入省級重點項目,在土地和財政政策上給予重點支持。

(二)加快科技創新型企業發展。加快創新型企業和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的認定與發展,到2017年省級以上創新型(試點)企業達到200家以上、技術創新示範企業達到100家。對新認定的國家級和省級創新型企業和技術創新示範企業,省財政給予資金獎勵。加大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與認定,鼓勵企業積極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省、市設立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針對不同階段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採取資助、配套、貼息、周轉金和獎勵等方式支持其發展。

(三)建立技術產權交易平台。創辦集技術交易成果體系、技術(專利)權屬查詢體系、技術交易中介服務體系於一體的產權交易網上平台。落實技術市場稅收優惠政策,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建立實體性的技術產權交易機構。

(四)鼓勵高校和科研院所轉化科技成果。完善科技成果股權、期權等收益分配政策,允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職務發明成果的所得收益,按更高比例劃歸參與研發的科技人員及其團隊擁有。允許和鼓勵科技人員在完成本單位規定任務的前提下,兼職科技創業、從事科技成果轉化及科普活動,其收入歸個人所有。

(五)加強智慧財產權運用和保護。構建智慧財產權創造、套用、保護體系,推動套用技術開發及成果的全面市場化、資本化。設立智慧財產權轉化資金,鼓勵企業積極申請專利。鼓勵企業通過專利許可、聯合研發等途徑獲得自主智慧財產權,推進科技成果的產業化,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鼓勵企業牽頭或參與制定行業或國家標準。

(六)鼓勵企業加快新產品開發和科技成果轉化。對符合條件被列入“省內名優新特產品目錄”的重點新產品,同質同價優先採購。建立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扶持制度,鼓勵企業積極申報國家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項目,爭取國家風險補貼支持。

四、支持以企業為主體建立各類創新平台

(一)鼓勵企業建立研發機構。支持和引導企業採取自建、合建、併購收購等形式,建立各類研發機構,逐步提高企業研發機構比重。省科技支撐計畫優先資助設有研發機構的企業,對民辦科研機構等新型研發組織,在承擔國家科技任務、人才引進等方面與同類國有科研機構實行相同的支持政策。加強以企業為主的研發平台建設,對企業新認定的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工業設計中心,省財政分別給予資金支持。各設區市要制定政策,對新認定的國家和省級創新平台給予資金支持。

(二)支持以企業為主建立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支持行業骨幹企業與科研院所、高等學校聯合組建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產業共性技術研發基地等產學研用合作體。對新認定為國家級戰略聯盟的,省財政給予資金支持。探索建立高校與科研院所、企業深度融合的協同創新模式,建設一批省級協同創新中心。支持行業骨幹企業聯合上下游企業建立集成創意、研發、設計、製造、管理、行銷、物流、服務於一體的產業創新鏈條。

(三)加快科技型中小企業服務平台建設。儘快建立全省統一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服務網路平台,在技術開發、科技政策、投資融資、市場開拓、企業診斷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務。加快建設一批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公共服務機構,到2017年在全省建成100家高標準公共技術服務示範機構,形成較完善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公共服務體系。鼓勵專業化機構通過培訓、示範等方式在科技型中小企業中推廣套用創新方法。

(四)加快建設科技企業孵化器。研究制定加快科技企業孵化器發展的政策,對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的基本建設項目在土地和財政政策上給予重點支持,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省財政給予資金支持。

五、鼓勵企業開展技術創新合作

(一)推進央企、國家級院所、知名民企與我省企業開展科技合作。加強與北京、天津市和其他省(市)的科技合作,積極對接北京中關村等科技園區,合作建立科技特別合作區,承接創新型企業轉移和高新技術產業化。鞏固提升環首都科技成果孵化園區建設,吸引一批世界500強、國際知名企業、央企和大型民營企業入駐園區,提升我省企業整體創新能力。加快與天津濱海新區合作,布局、聚集一批創新能力強的企業,構築沿渤海高新技術產業帶。

(二)鼓勵央企、國家級院所與我省共建創新平台。面向我省的產業需求、企業需求,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勵央企、國家級院所與我省高校和企業聯合共建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增強我省重點產業公共技術創新能力。加強我省企業與省外特別是京津研發機構的合作,支持在環京津地區設立科技創新中心。支持企業主動介入國際研發分工,引進和聯合建立研發機構或設立海外研發中心,鼓勵我省企業與世界500強企業、著名跨國公司、國際知名企業聯合建立研發平台。對企業首次引進國外先進科技成果和外省(市)國內領先的科技成果並產業化的,優先列入省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給予重點支持。

(三)支持企業引進技術創新人才。鼓勵企業共建院士工作站、博士後工作站和省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激勵更多的創新型人才以短期聘用、技術合作、人才租賃等形式到我省進行創新活動。支持企業引進海外高層次人才,引導和支持歸國留學人員創業。設立高層次人才專項資金,用於高層次人才的引進、培育和獎勵。對企業引進的創新型人才優先推薦納入“巨人計畫”、“千人計畫”、“萬人計畫”。對引進國外知名專家到企業進行技術合作的工資和差旅費支出計入企業成本,企業引進創新型人才的購房補貼、安家費、科研啟動經費按照規定比例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六、完善支持企業技術創新的金融政策

(一)大力發展科技金融。鼓勵各類國有和股份制商業銀行在高新區建立科技支行,擴大企業技術創新的融資規模。制定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引導金融機構對市場前景好、處於創辦初期的科技型企業給予信貸支持。支持融資性擔保機構開展科技擔保業務,為新產品研發、試生產和高新技術企業提供融資保證。支持開發適應科技信貸特點的信貸產品和抵(質)押保證方式,促進銀行和融資性擔保機構合作,擴大智慧財產權、專利權、股權、訂(倉)單等抵押品範圍。對科技型企業購買廠房、設備等給予金融支持,在建項目允許以土地、在建廠房、智慧財產權等抵押獲得貸款。積極發展科技保險,探索開展針對新產品研發、科技成果、科技人才的科技保險業務。鼓勵各類資本投資設立科技小額貸款公司,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

(二)支持科技型企業多渠道融資。鼓勵科技型企業上市融資,支持企業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和石家莊股權交易所掛牌融資。探索建立我省科技型企業掛牌上市資源庫和科技型企業上市掛牌獎勵、培訓制度,分類推進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做大做強。設立省級科技股權投資基金,加大對創業投資、科技擔保、科技債券支持,撬動更多的社會資本向企業技術創新聚集。擴大我省創業風險投資引導基金規模,通過階段參股、跟進投資等方式,吸引境內外股權投資基金、社保基金、保險公司等投資機構在我省開展創業投資業務,擴大創業投資規模。

(三)建立企業創新金融服務平台。我省國家級、省級高新區要探索建立區域性、集群性、具有融資功能的科技金融服務平台或一站式服務中心,統籌各類金融機構、金融工具、中介機構為企業技術創新提供綜合金融服務,組織金融產品創新的實驗與推廣。  

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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