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務員考試

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的有關規定,為滿足工作需要,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決定,為全省省市縣鄉機關招錄公務員。

一、招錄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採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招錄。

二、招錄範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錄範圍、對象

1、全日制高等院校當年普通類應屆畢業生;

2、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學位人員;

3、具有河北省戶籍(或生源)的其他人員。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退役大學生士兵可視為具有其服務地、服役地戶籍。

現役軍人、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含試用期人員)、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類非應屆畢業生,不在招錄範圍。

(二)招錄條件

報考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其中: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要求30周歲以下,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和報考法醫職位的,一般不超過35周歲;報考司法行政部門監獄、戒毒所一線幹警職位的,年齡一般不超過30周歲,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及報考獄醫、心理矯正等特殊職位的一般不超過35周歲。報考森林公安人民警察職位的,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年齡要求。報考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參照公安機關司法行政部門職位的年齡要求。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要求。其中,報考公安機關及司法行政部門監獄、戒毒所人民警察職位的身體條件,除符合上述體檢標準外,還須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具體包括:單側裸眼視力不低於4.8(法醫、物證檢驗及鑑定、信息通信、網路安全管理、金融財會、外語及少數民族語言翻譯、交通安全技術、安全防範技術、排爆、警犬技術等職位,單側矯正視力不低於5.0),無色盲,無紋身,無肢體功能障礙,無嗅覺遲鈍,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癒的皮膚病(如白癜風、銀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觀不存在明顯疾病特徵(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矯正的斜頸、步態異常等),單側耳語聽力不低於5米等特殊標準。報考法院、檢察院司法警察職位的,參照公安機關及司法行政部門體檢標準執行。另外,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須達到國家規定的體能測評合格標準。(以上體檢、體能測評標準附後)

6、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8、具備擬報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招錄職位具體條件要求)。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招錄職位。迴避關係是指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關於“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及近姻親關係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的規定。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三)部分職位招錄條件

1、部分職位要求報考者為“服務基層四項目人員”或“退役大學生士兵”。

2、部分職位對《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要求。報考市級以上法院、檢察院要求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職位,《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須為A類。報考縣(市、區)級法院、檢察院要求“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職位,《法律職業資格證書》須為A類或B類。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C類人員報考的,應在國家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民族自治縣報考。

3、部分職位要求報考者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三、招錄信息發布與查詢

在河北省人事考試網 等網站發布《招錄公告》,公布招錄的部門、職位、人數、條件,報名、考試的安排、考試大綱等;省、市相關媒體和網站發布有關信息。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辦法和時間。

採用網上報名的方式,報名網站為河北省人事考試網。每人只能報考公務員或選調生的一個機關的一個職位。報考選調生的,符合報考大學生“村官”條件的可以兼報大學生“村官”。

特別提示: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需要進行兩次報名。

(二)列印《筆試准考證》。

完成網上報名的考生,登錄河北省人事考試網,自行列印《筆試准考證》。

(三)網上報名注意事項。

考生開始報名前,須完全了解本次的招考政策和擬報考職位條件,認真閱讀《報名須知》並同意《誠信承諾書》,然後參照“考生操作指南”按步驟進行具體操作。

五、筆試和證件審核

(一)公共科目筆試。

報考各類職位均須進行公共科目筆試,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考試時限120分鐘,滿分為100分)和申論(考試時限為150分鐘,滿分為100分)。

(二)專業科目筆試。

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須進行公安專業科目筆試(考試時限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

筆試不指定考試用書,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部門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三)筆試總成績合成方法。

除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外,其他職位考生筆試總成績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滿分為200分。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考生筆試總成績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80%+申論成績60%+公安專業科目成績60%,滿分為200分。

六、面試

(一)面試時間。

全省面試分批有序進行。

參加面試考生人數較多的批次,面試時間可延長一天。

(二)面試通知。

考生須根據面試時間安排,在本人參加面試批次首日的前3天,登錄河北省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列印《面試通知單》,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考點及有關要求等詳見《面試通知單》。

(三)面試地點。

面試考點設在11個設區市的市區,考生面試考點所在市與筆試考區所在市相同。

(四)面試考生分組。

報考同一職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組面試。因招錄人數較多無法分在同組的職位,根據筆試總成績排名順序進行“蛇型”分組,並將招錄計畫合理均分到各組。

(五)計算考生綜合考試成績。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達不到合格線的考生,不得進入此後體檢等招錄程式。

考生綜合考試成績為:筆試總成績÷2×40%+面試成績×60%

綜合考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

(六)確定進入體檢考生名單。

根據錄用計畫和考生綜合考試成績分職位排序(蛇型分組的按組排序),按不高於1:1的比例確定體檢進入考生名單。比例內末位考生綜合成績如出現並列,按以下順序確定進入體檢考生:報考民族自治縣機關的少數民族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學歷(學位)較高者,具有基層工作經歷或基層工作經歷較長者,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較高者。如果以上條件均相同,都進入體檢、考察,根據體檢、考察結果擇優錄用。

(七)查詢考試結果及體檢安排。

每批面試結束後第3天,考生上網查詢綜合考試成績及是否進入體檢。報考省直各部門(含省地稅局系統,省司法廳所屬監獄)的考生,報考定州市、辛集市及以下機關的考生,在河北省人事考試網查詢;報考各設區市及以下機關的考生在本市網站查詢。

七、體檢

(一)報考省直各部門(含省地稅局系統、省司法廳所屬監獄、戒毒所)的考生,報考定州市、辛集市及以下機關的考生,在面試結束後的第一個周五進行體檢。

(二)報考各設區市及以下機關的考生,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安排由各設區市在本市網站公布,考生請及時查詢,按要求參加體檢。

體檢合格的列為考察對象。

八、調劑補錄

體檢結束後,對出現空缺的招錄職位進行調劑補錄。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在新聞媒體和河北省人事考試網進行公布,參加本次考錄筆試成績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考生,可再次進行網上報名。經資格審查合格的,按照本次招錄規定的辦法和程式,確定面試考生人選,進行證件審核、面試、體檢、考察、公示、錄用等程式。

九、考察與公示

根據公務員錄用的素質能力要求和招錄職位的具體資格條件要求,採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迴避的情況等;對其報考條件進行資格複審。其中,對報考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考生,進行心理素質測評,測評結果作為參考,心理素質測評安排另行通知。

對考察合格的考生在網上進行公示。其中,省直各部門在本部門網站公示;省地稅局在省地稅局網站公示;省司法廳所屬監獄、戒毒所在省司法廳網站公示,各設區市、定州市、辛集市及以下各級機關,在本市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

十、審批錄用、通知報到、部分職位最低服務年限

對符合錄用條件的考生進行審批錄用,並簽發公務員錄用通知書,考生和有關部門及單位憑公務員錄用通知書辦理行政、組織、工資、畢業生報到、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住房公積金等各種關係及個人檔案的遷出、遷入手續,按要求報到。

錄用到鄉鎮機關的公務員,除上級機關公開選拔外,在鄉鎮機關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在此期間,不得轉任交流到上級機關。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證件審核、面試、體檢、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考錄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弄虛作假不符合招錄條件的,均取消考錄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如發現考生和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違法行為的,要依規依法嚴肅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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