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沈沅工作認真負責,不徇私情。1939年,任雲南省高等法院第一分院(大理分院)院長。初到大理,即查知各推事積案數百件。沈斥責推事道:“如此辦案不知坑害多少人民!”飭令兩個月內清理積案。一次,發現一塊桌布丟失後,立即追問下落,當得知是被崔首席檢察官拿去做法衣襯裡後,立令由他賠還,崔不得已作了賠償。
人物事例
鶴慶縣縣長周繼福因貪污被告發。周親到大理拜望瀋撫,暗示沈如能庇護,則願以重金相酬;若沈一意孤行,仕途定遭不測。沈沅領會周的來意,頂住了來自上下各方的壓力,迅速立案,查明事實後,馬上拘押了周繼福。
沈沉查獄時,發現在押人犯多出一人,即向看守所長查問。原來多出之人名叫楊阿娣,因被麗江大商號鴻興源小掌柜搶去同居,翌年回喜洲。楊阿娣親屬發現後,向警察局控訴,該局不但不受理此案,反將楊阿娣關押起來,在喜洲不便,又轉送大理看守所寄押。沈沉傳案對質,查明事實後,即將“鴻興源”小掌柜關押在案。“鴻興源”憑家大業大,立即派人到昆明四處活動,不惜重金買通權勢,為之開脫罪責。連富滇新銀行協理嚴寶成兄弟亦親自來到大理說情,並施加壓力。沈沅不畏強權,迅速提審結案,判“鴻興源”小掌柜有期徒刑15年。嚴家兄弟不肯甘休,仍然在昆明八方奔走,四處活動。不久,沈沅即被解職,調往昭通。
沈沅剛到昭通,不少好心人就登門相勸,要沈沉即刻去拜望盧、龍兩家望族,向他獻上“護官符”。沈沅對此嗤之以鼻,不屑一顧。不久終於遭饞被黜,流落昆明。此時,“鴻興源”小掌柜已宣布無罪釋放;周繼福另調他處,仍然堂而皇之地當縣長。沈沅不禁哀嘆:法度不過如此!憤然登報,聲明退出國民黨。
人物評價
沈沅居官多年,兩袖清風,被黜後生計無著,只好回楚雄變賣家產,將東門街4號房屋賣給劉姓鄉紳。楚寧師管區總幹事鄒某得知,願以現金奉送。沈沉說:“怎受無功之祿?”仍將房產變賣,寓居昆明,艱難度日。抗戰勝利後,得友人資助,轉赴上海,以律師為業。時值選舉立法委員,沈遂被選為候補委員,繼又當選為立法委員。解放前夕,隨立法院飛往台灣,在台灣高等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任職,後病逝於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