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佺期(約656~約714或715)
正文
唐代詩人。字雲卿。相州內黃(今屬河南)人。上元二年 (675)進士及第。由協律郎累遷考功員外郎。曾因受賄入獄。出獄後復職,遷給事中。中宗即位,因諂附張易之,被流放州。神龍三年(707),召拜起居郎兼修文館直學士,常侍宮中。後歷中書舍人、太子少詹事。沈佺期的詩多宮廷應制之作,內容空洞,形式華麗。但他在流放期間諸作,多抒寫淒涼境遇,詩風為之一變。如《初達州》、《嶺表逢寒食》、《州南亭夜望》等詩,思念京華和家室,情調悽苦,感情真實,與應制之作迥異。代表作《雜詩》三首,寫思婦與邊塞征人的兩地相思,有反對窮兵黷武的意義。他還創製七律,被胡應麟譽為初唐七律之冠(《詩藪·內編》卷四)。其中《古意呈補闕喬知之》(一名《獨不見》)一首,語言流暢,氣勢充沛,沈德潛《說詩晬語》評為“骨高氣高,色澤情韻俱高”。
沈佺期與宋之問齊名,並稱“沈宋”。他們的近體詩格律謹嚴精密,史論以為是律詩體制定型的代表詩人。中唐元稹《唐故工部員外郎杜君墓系銘序》說:“沈宋之流,研練精切,穩順聲勢,謂之為律詩。由是而後,文體之變極焉。”錢良擇《唐音審體》說:“律詩始於初唐,至沈、宋而其格始備。”
原有文集10卷,已散佚。明人輯有《沈佺期集》。事跡見新、舊《唐書》本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