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琪,徽商集團金屬股份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
汪琪任蕪湖徽商公司總經理期間,其主導運作的蕪宣福潮、安徽曠能、安徽水安、蚌埠金偉、蕪湖世紀建設、南京萬鼎投資等6個項目,未讓合作方依規辦理有效資產抵押擔保,造成國有資金安全風險,企業應收賬款高達15682萬元;在2016年《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填報中,漏報其兼任下屬2家企業職務,瞞報其配偶名下市值達30多萬元的股票情況。汪琪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降職處理。
汪琪,徽商集團金屬股份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
汪琪任蕪湖徽商公司總經理期間,其主導運作的蕪宣福潮、安徽曠能、安徽水安、蚌埠金偉、蕪湖世紀建設、南京萬鼎投資等6個項目,未讓合作方依規辦理有效資產抵押擔保,造成國有資金安全風險,企業應收賬款高達15682萬元;在2016年《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填報中,漏報其兼任下屬2家企業職務,瞞報其配偶名下市值達30多萬元的股票情況。汪琪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降職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