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玲[涇縣審計局局長]

汪玲,中共宣城市首屆黨代會代表,涇縣第十三 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涇縣審計局黨組書記、局長。

介紹

汪玲,中共宣城市首屆黨代會代表,涇縣第十三 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涇縣審計局黨組書記、局長。由於她及其所領導的集體近年來成績卓著,1997年12月,汪玲同志作為全省唯一一名全國審計系統先進個人,應邀進京出席了全國審計工作會議並受表彰;2000年10月,她又作為全省唯一一家、全國四家縣級審計局局長光榮出席了全國第一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會議,並向與會領導介紹了涇縣開展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做法。2001年2月,經省審計廳安排,她再次作為全省唯一的縣級審計局局長,在全省審計工作會議上向與會同仁就經濟責任審計作了經驗交流。1997年以來她所領導的涇縣審計局連續被評為全省黨政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先進單位;在崗位責任制考評中連續被原宣城行署審計局和縣委、縣政府評為先進單位。她本人除一次榮獲全國審計系統先進個人外,還曾兩次獲全省審計系統先進個人;一次被原宣城地委評為“優秀共產黨員”;多次被縣委、縣直機關工委評為“優秀共產黨員”;三次獲得縣政府晉升一級工資獎勵;同時被縣委、縣政府授予首屆“優秀知識分子”。

事跡

汪玲同志雖在大學學的是財經專業,但面對共和國嶄新的審計事業,她仍利用一切業餘時間刻苦鑽研審計業務知識,並從大量的審計實踐中不斷提高、豐富自己的審計理論水平。1990年8月,汪玲同志作為業務骨幹抽到省局組織的赴和縣財政審計組。她清楚年僅4歲的女兒離不開她,但她更珍惜這次大開眼界、向省內同行學習實務的極好機會。於是她稍做安排,第一次遠離女兒,懷著一顆強烈的求知慾望踏上了去和縣的路,一去就是一個月!1993年,她通過了全國首次審計師專業技術資格考試,1999年,她又參加並一舉通過了高級審計師考試,成為為數不多的全省審計系統“一把手”通過者。同時,她勤于思考,善於總結,並結合自己的工作經驗和體會,積極參與審計理論探討,先後撰寫了十餘篇論文在國家和省級審計報刊上發表。她還不斷提高自己的政治業務素質,增強政治敏銳性、洞察力,在全縣農村“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教育活動中,身體力行,撰寫了一萬多字的學習筆記,寫出了數篇調研文章和心得體會。她進農村、下基層、訪農戶,並和廣大幹部職工就如何在審計工作中實踐“三個代表”開展大討論。正是在她的感召和帶動下,她所領導的涇縣審計局多次被涇縣縣委、政府評為“文明機關”。

十幾年的審計實踐使汪玲同志深深體會到,作為一名審計幹部,要想履行好職責,不負時代的使命,就必須敢于堅持原則,不怕得罪人。只要積極主動爭得領導和民眾的支持,就沒有克服不了的困難,就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

1998年,在對縣某集團公司進行審計時,該集團負責人認為對縣財政貢獻大,拒絕審計。汪玲同志以其人格魅力,三番五次找該負責人說之以法,曉之以理,以執著的敬業精神,使其心悅誠服地接受了審計,並如數上繳了7.5萬元違紀款。

1998年,該縣被確定為全省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試點縣。試點期間,她帶領審計人員在省廳和行署局的指導下,會同縣委組織部、紀檢會,從任期審計的立項程式、方式方法、審計內容到成果運用等方面積極探索,形成了一套較有特色的做法,整理編纂了近七萬字的《任期審計材料彙編》,得到了時任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陳光琳同志的高度讚揚。1998年以來,在全縣實施的57例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中,有10人得以重用, 13人分別被降職或免職使用,3人受黨紀政紀處分。該項審計工作得到了縣委縣政府及上級審計機關的肯定。

評價

汪玲同志被評為全省審計系統先進工作者後,她的先進事跡在全省審計系統引起很大的反響。《審計導報》讚揚道:“汪玲的事跡雖不是驚天動地,但確有扣人心弦的地方”。是的,已經不惑之年的她,雖沒做出什麼驚天動地的大事,但她已在審計崗位上默默耕耘了17個春秋,她最美好的青春年華在審計事業中閃光,這閃光也為審計事業增添了一份絢麗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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