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歷
汪梅琴,曾任無為縣人民政府副縣長,負責招商引資、商務(糧食)、供銷、工商、廣播電視、旅遊、民族宗教、對台事務、菸草等方面工作。分管招商局、商務局(糧食局)、供銷社、廣播電視台、旅遊局、宗教局、台辦。聯繫共青團、婦聯、工商局、菸草局、鹽務局。
系無為縣第十六屆人大代表。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14年5月 ,安徽省紀委監察廳網站訊息,汪梅琴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案件處理
2014年6月6日,蕪湖市檢察院以受賄罪對其立案偵查,同日被依法刑事拘留,同年6月20日依法執行逮捕。該案由蕪湖市檢察院立案並偵查終結,交由鏡湖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一審宣判
2015年4月,經蕪湖市鏡湖區檢察院提起公訴,該區法院一審以受賄罪、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數罪併罰判處汪梅琴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該判決認定,汪梅琴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折合人民幣92萬餘元,還倒賣土地非法獲利80萬元 。
雙開處理
2015年6月,經中共蕪湖市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市委批准,給予汪梅琴開除黨籍處分,由所在單位辦理開除公職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