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

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

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主要是提高污水排放標準,對污水中的COD、氨氮、總氮、總磷等等的排放指標提高。要達到這些要求,就要對污水處理設施進行重新設計、儘量少改動,提高污水處理能力,使出水達到標準的要求。

基本介紹

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及工業的加速發展,環保問題,特別是城市污水處理已成為各國研究的熱點。然而隨著大量的生活與工業污水流入江河、湖泊或地下水中,給水體造成嚴重污染,對漁業用水、生活用水等產生影響。城市污水污染已成為制約國家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國家對污水處理廠的排放標準也愈發嚴格。越來越多的城市污水處理廠為回響國家節能減排號召,排放標準由原來的《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中的一級B標準提升為一級A或者更高標準。為達到更高的排放標準,許多水廠由於設計原因,原有的處理單元已無法滿足現有要求,所以對污水處理廠的提標改造 也不得不提上日程。

改造目的

提標改造的目的主要是污水廠的排放標準由一級B標準提升為一級A標準,對污水中的COD、氨氮、總氮、總磷等等的排放指標提高。要達到這些要求,就要對污水處理設施進行重新設計(儘量少改動),提高污水處理能力,使出水達到標準的要求。

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是一個綜合性極強的系統工程,涉及的學科多,相關部門多,其中任何一個環節不合理都會給工程改造帶來影響和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失。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直接關係到建設費用和運行費用的多少、處理效果的好壞、占地面積的大小、管理上的方便與否等關鍵問題。因此,在進行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時,必須做好方案的比較,以確定最佳方案。

改造基本條件

進水水質

污水處理廠進水水質主要與下列因素有關:

城市性質及經濟水平 如處理規模部分中所述,由於城市所在地域及經濟發展程度不同,污水的水質亦不相同。例如沿海發達城市和南方城市用水量較大,污水濃度較低;北方城市特別是西部地區用水量較少,相對濃度較高;工業比重大的城市,由於工業廢水排入下水道的濃度較高,致使城市污水濃度較高等。

工業廢水水質

原則上工業廢水必須經過廠內處理後達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後才可納入城市管網,最終進入污水處理廠。但由於目前我國對點源污染的管理體制和手段尚未健全,工業廢水不經處理後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的現象屢有發生;因此在確定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進水水質時,必須充分考慮該因素的影響而留有餘地。

其它污染源

除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污染源外,常常還有農牧業污染和城市垃圾衛生填理場內滲濾液的納入等因素。因此在確定污水處理廠進廠水水質,應對上述水量及水質進行綜合平衡計算。

排水體制

當排水體制採用全部或部分截流合流制時,應注意由於截流倍數、截流水量而造成的污水濃度的變化給進水水確定帶的影響。

出水水質

污水理廠出水水質應根據排入受納水體的環境功能要求,水體上下游用途及水體稀釋和自淨能力等,使出水口水質符合國家或地方有關標準。當排入封閉或半封閉水體(包括湖泊、水庫、江河入海口)時,為防止富營養化發生,應注意控制出水中TN和TP的濃度。

我國北方地區一些河流常年沒有補給水源,基本屬排污河,排入該河流的污水處理廠處理水應執行的標準需與環保部門研究商定。

由於水資源嚴重不足,各城市都在積極推廣污水回用,如果二級處理後出水作為回用水輸送至用戶時,應根據用戶對水質要求及國家或地方的相關標準等制定污水處理廠出水水質。

污水、污泥資源化

選擇技術工藝方案時應同時考慮污染和污泥綜合利用。污水作為水資源已逐步被排水領域業內人士所接受,污水回用勢在必行。新建污水處理廠時,應將污水淨化和污水回用一併考慮,根據回用水用戶對水量和水質的需求,按照國家和地方回用水水質標準,進行包括回用水處理工藝在內的全流程工藝改造。

同時,隨著污水處理設施的完善污泥產量呈增加的趨勢,特別是大型污水處理廠,污泥的處置已成沉重的包袱,因此污泥利用也逐漸受到重視。在達到穩定化無害化標準的前提下,優先考慮制肥,利用於農田或綠化,或可作建築材料及能源作用。為此污泥利用也要進行用戶需求和市場調查。

規模與工藝

選擇主要原則首先應採用能夠保證處理要求和處理效果的技術合理、成熟可靠的處理工藝。同時可結合處理廠所在城市的具體情況和工程性質,積極穩妥的採用污水處理新技術和新工藝,對在國內首次選用的新工藝、新技術、必須經過中試或生產性實驗,提供可靠的改造參數後方可採用。

工程造價低,省能耗,省運行費及占地少。

運行管理簡單,控制環節少,易於操作。

因地制宜,結合處理廠所在地區特點,污水處理可分期、分級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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