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豐城電廠事故

江西豐城電廠事故

2016年11月24日,江西省豐城市一電廠在建冷卻塔施工平台發生倒塌,截止25日7點左右,事故已致74人遇難,2人受傷。2016年11月28日凌晨,公安機關將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9名責任人依法刑事拘留。2017年,最高檢依法組織查辦江西豐城電廠“11·24”特別重大事故,截止到9月22日,25人涉嫌職務犯罪被立案偵查。 2018年1月,江西廳級幹部姚迪明因對豐城發電廠事故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被追責。2018年3月住建部公布了處罰決定,承包商被罰停業整頓1年。

事件詳情

2016年11月24日7點左右,江西省豐城市一電廠在建冷卻塔施工平台發生倒塌。事發後衛生、消防等救援人員已到達現場。

事發地點

江西豐城電廠位於豐城市西面石上村銅鼓山,廠區距豐城市區8公里,距南昌市約60km,南臨贛江約0.5km,東距豐高公路約0.6km,北距豐城水泥廠2.8km。

發生事故的工地全稱是“豐城電廠三期擴建工程”,總投資額達76.7億元,是江西省電力重點建設項目,建成投產後,將成為江西全省發電量最大的火力發電廠。江西省發改委去年7月核准該項目。項目主體施工單位由4家公司分別中標建設。發生事故的是由河北億能煙塔工程有限公司負責的D標段工程,冷卻塔項目已施工完成70多米。

人員傷亡

截止2016年11月24日10點許,已確認死亡22人,傷2人,事故現場仍有人員被困。衛生、消防等救援人員已到達現場。

截止2016年11月24日11點許,豐城電廠三期在建冷卻塔施工平台倒塌事故死亡人數已上升至40餘人。

截止2016年11月24日17點左右,江西電廠高塔倒塌事故已致67人遇難,2人受傷,另有1人正在搜救中。

截止2016年11月25日7點,確認事故現場死亡74人,受傷2人。

重要指示

2016年11月24日,習近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江西省和有關部門組織力量做好救援救治、善後處置等工作,儘快查明原因,深刻汲取教訓,嚴肅追究責任。近期一些地方接連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國務院要組織各地區各部門舉一反三,全面徹底排查各類隱患,狠抓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切實堵塞安全漏洞,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和財產安全。

2016年11月24日,李克強作出批示,要求爭分奪秒搶救被困人員,全力以赴救治傷員,盡最大努力減少傷亡。11月24日下午,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局長楊煥寧,已率國務院工作組趕到事故現場,勘查坍塌情況,指導人員搜救等工作。

事故調查

2016年11月26日上午,國務院江西豐城發電廠“11·24”冷卻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組在江西省豐城市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安排部署調查工作。會議要求國務院事故調查組全體同志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重要批示精神,切實增強做好事故調查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秉持嚴肅認真、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細緻準確地查找事故原因,客觀公正地認定事故責任,深入全面地總結事故教訓,嚴肅認真地追究責任,給遇難者家屬、給全社會一個負責任的交代。

刑事拘留

2016年11月28日凌晨,豐城市公安局將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張某某(男,河北億能煙塔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尹某某(男,河北億能煙塔工程有限公司豐電三期擴建工程項目部總工程師)、吳某某(男,河北億能煙塔工程有限公司豐電三期擴建工程項目部常務副經理)、宋某某(男,河北億能煙塔工程有限公司豐電三期擴建工程項目部工程部部長)、劉某某(男,河北億能煙塔工程有限公司豐電三期擴建工程項目部安檢部部長)、郭某某(男,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中南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豐電三期擴建工程項目部安健環部經理)、顧某(男,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中南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豐電三期擴建工程項目部工程管理部經理)、胡某某(男,上海斯耐迪工程諮詢有限公司豐電三期擴建工程項目部工程監理部總監)、繆某某(男,上海斯耐迪工程諮詢有限公司豐電三期擴建工程項目部工程監理部安全副總監)等9人依法刑事拘留。

2016年11月29日,經偵查,公安機關又將王某等4名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的責任人和顧某某等2名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的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

立案偵查

2016年12月,檢察機關依法對鄧勇超等9人以玩忽職守罪立案偵查,同時還依法對一名涉嫌行賄犯罪人員立案偵查。

2017年3月1日,在最高檢舉辦的“看得見的正義”高端網路訪談中,最高檢反貪總局二局局長馬海濱透露,針對江西豐城發電廠“11·24”特大事故,檢察機關已對18名職務犯罪嫌疑人立案偵查。

決定逮捕

2016年12月,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檢察院經審查決定,依法對豐城二期發電廠副總經理楊飛雲、豐城二期發電廠總工程師杜成剛、豐城二期發電廠土建管理員廖輝壽以涉嫌玩忽職守罪決定逮捕。

2017年5月,經中國駐馬來西亞使館積極協調和中馬兩國警方攜手努力,江西豐城電廠冷卻塔坍塌事故串通招投標犯罪嫌疑人劉某已於本月中旬被順利抓獲,並被遣返回國。

2017年9月22日訊息,最高檢依法組織查辦江西豐城電廠“11·24”特別重大事故25人涉嫌職務犯罪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

事故追責

2018年1月,江西廳級幹部姚迪明因對豐城發電廠事故負有主要領導責任被追責。

2018年3月,住建部公布了對豐城電廠三期擴建工程總承包單位中國電力工程顧問集團中南電力設計院有限公司的處罰決定,由於該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對住建部的處罰意見要求聽證或提出書面陳述、申辯,被處以停業整頓一年的行政處罰。

事故理賠

作為項目投資方,江西省投資集團公司總經理姚迪明表示,集團已挑選150多名幹部職工到現場參與善後工作。同時,投資方也在強力督促施工單位依法依規,按照從優的原則、就高的標準研究制定補償方案,全力督促施工單位迅速組織補償資金到位。

2016年11月27日,豐城電廠三期冷卻塔項目施工方湖北億能煙塔工程有限公司公布了“11·24”事故中每一名遇難者的理賠標準為120萬元。根據相關政策和規定,並與家屬充分協商,最終確定數額為120萬元,家屬在殯儀館所支出的費用也會承擔。

2016年11月30日,經過7天6夜的緊急工作,公安部門已完成所有遇難者的DNA比對,與家屬辨認結果一致。目前遇難者家屬已全部簽署賠償協定,遺體全部完成火化,所有遇難者家屬已離開事發地返回家鄉。

遺體認領

截至2016年11月29日上午11時,家屬對遇難者遺體的認領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安部門在對最後2名遇難者遺體做DNA比對確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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