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農村水電電氣化發展局

3、負責擬訂全省農村水電及電氣化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5、負責農村水能資源開發項目建設管理,組織實施項目開工許可審批及工程驗收工作。 7、負責全省農村水電統計和信息化工作。

主要職能

江西省農村水電電氣化發展局的是要職能是:
1、負責農村小水電的管理和監督,指導農村水電體制改革,研究擬定相關政策、法規和行業規章並監督實施。
2、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組織開展水能資源調查工作。
3、負責擬訂全省農村水電及電氣化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4、組織實施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
5、負責農村水能資源開發項目建設管理,組織實施項目開工許可審批及工程驗收工作。
6、負責農村水電建設市場監督管理,指導農村水電站安全管理和技術進步、技術培訓工作。
7、負責全省農村水電統計和信息化工作。
8、承辦省水利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農村水電電氣化發展局設綜合科、建設管理科、電氣化科3個正科級機構。

人員編制

省農村水電電氣化發展局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0名。

領導職數

江西省農村水電電氣化發展局有局長1名,副局長2名;正科3名,副科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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