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投資集團公司

江西省投資集團公司

江西省投資集團公司是經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江西省投資公司和江西華贛企業有限公司基礎上組建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國有獨資公司,是江西省人民政府授權的政府投資主體和國有資產經營主體,公司的經營範圍是江西省基礎設施、基礎產業項目的投資建設以及支柱產業、高技術產業項目的投資與開發,現由江西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直接監管,截止2007年年底,公司總資產達170多億元,淨資產60多億元。

基本信息

主要職責

省投資公司是省政府投資主體,是省政府授權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國有資產經營主體。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經營管理公司資本金、財政預算基本建設有償使用資金、納入財政預算及預算外管理的電力“兩金”、郵電基金、能交基金、大化肥獎券等政府專項基金,並使其保值增值、滾動發展。

(二)按照省經濟發展規劃,對基礎產業、支柱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等社會、經濟效益好的建設項目進行參股、控股投資,引導國內外資金參與項目建設。

(三)積極探索和開拓融資渠道,培育優質企業上市,為投資企業爭取國家計畫發行的企業債券,採取多種方式為重點建設項目籌集資金。

(四)按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明晰項目投資產權,先例股權項目的控股和參股管理權,加強資本運營,確保投資收益;加強債權項目監管,保證本息回收。

(五)加強控股企業的管理,健全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三會制度,依法行使股東權利,強化對控股企業的財務監管。

(六)積極參與市場競爭, 加強與各種經濟成份的經濟組織的合作, 充分發揮投資導向作用;積極盤活存量資產,讓國有資產流動增值。

(七)承辦省政府、省計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職責

根據上述職責,省投資公司內設10個副處級部(室)。

總經理辦公室

負責內外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秘、督辦、檔案、信息、信訪、宣傳、機要、保密、保衛、固定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工作。

企業發展部

負責公司經營發展戰略和項目管理策略的研究,擬訂公司發展規劃;了解和匯總投資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定期分析和預測投資企業的經濟形勢,並提出指導性意見;研究提出子公司和控股企業的經營目標;研究提出子公司和控股公司提請公司審定的重大事項的解決方案,並進行年度業績考核;組織研究投資企業的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重大決策事項。

財務部

負責資金的管理、平衡、統計工作;負責公司財務的綜合管理及控股(參股)企業的財務監管;負責企業債券發行等融資工作;負責各項財務指標的綜合分析、預測工作;負責對子公司和控股企業的會計委派工作;配合業務部門做好資金髮放和基金回收工作。

投資開發部

負責收集國內外投資動態和信息,了解掌握國內外投資政策;研究提出公司新投資項目(電力項目除外)的前期方案,做好項目的諮詢、評估、論證等工作,並組織實施投資;負責做好新投資項目的管理和項目退出工作。

電力事業部

負責公司電力項目的產權管理及公司電力項目的生產、經營和開發;負責新開工電力項目的前期工作和項目建設期工程造價、工程質量、工程進度、招投標等基建管理工作,參與組織項目竣工決算和驗收;測算編制和上報各控股發電公司年度發電量計畫、上網電價,並協調電費結算;負責制定和考核控股發電公司年度生產經營目標,審核控股發電公司年度技改項目和設備大修計畫,並對控股發電公司的安全生產、多種經營進行監管;積極參與參股發電公司的基建、生產、經營的管理;掌握和了解國家電力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法規,研究制訂公司電力項目的改制、重組工作,並組織實施;提出地方電力體制改革的方向和對策;負責組織召開控股發電公司的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並做好會議決議的督辦工作。

資產經營部

負責管理除電力項目以外的所有投資項目的債權股權;調查了解歷年投資的債權項目的財務狀況,負責回收貸款本息和資產保全工作;負責投資項目的改制工作,研究和提出對投資項目實行兼併、收購、重組、置換的方案,並負責組織實施和進行管理,確保資產保值增值;負責改制後項目債權、股權的轉讓和出售等工作;負責管理省計委下達的經營性項目的投資,並對項目單位的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負責歷年撥改貸項目的債轉股工作。

法律事務部

負責公司的法律訴訟、執行等工作;審核公司各項契約、協定文本工作;負責公司法律文書的起草,提供法律諮詢;研究和提出公司在經濟活動中防範風險的政策措施。

審計部

負責公司內部財務審計工作,對違反財經制度的現象提出整改意見,並抓好落實;負責子公司、控股企業經營者任期審計和工作目標審計等工作;配合有關審計、稅務機關做好財務檢查工作。

人力資源部

負責公司及下屬單位的人事、勞資、保險、職稱評聘工作;負責員工的教育培訓和智力開發;負責員工德能勤績和崗位目標責任制的考核;負責控股企業班子成員培養、配備、考核、培訓工作;負責公司對控、參股企業董事、監事及經營人員的派出和管理工作;負責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

黨委辦公室

負責公司、下屬單位及控股企業的黨群工作。

紀委:負責公司、下屬單位及控股企業的黨風廉政工作。

工會:負責公司、下屬單位及控股企業的工會工作。

地址:省發改委綜合樓13、14樓

集團概況

江西省投資集團公司是經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原江西省投資公司和江西華贛企業有限公司基礎上組建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國有獨資公司,是江西省人民政府授權的政府投資主體和國有資產經營主體,公司的經營範圍是江西省基礎設施、基礎產業項目的投資建設以及支柱產業、高技術產業項目的投資與開發,現由江西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直接監管,截止2007年年底,公司總資產達170多億元,淨資產60多億元。

業務領域

基礎設施領域,集團公司參與了江西省10家電廠的建設。集團公司現控股6家發電公司,擁有控股裝機容量296萬千瓦,占全省統調內總容量的1/3,已成為江西省發電領域的重要力量。目前,投資近50餘億元的由集團公司控股建設的豐城發電公司二期兩台70萬千瓦超臨界燃煤發電機組圓滿完成168小時滿負荷試運,順利投產發電;投資近4億元的贛能公司居龍灘水電廠兩台3萬千瓦機組已順利建成投產,進入商業化運行。

集團公司投資建設了九江長江大橋項目,參股建設了贛粵高速公路昌傅段項目。如今,公司進一步加大了基礎設施建設力度,控股建設投資近20餘億元的康大高速公路項目;瑞金—尋烏高速公路項目的可研已經完成。此外,“川氣東輸”江西總管網建設項目正有序推進,已與中石化組建合資公司,“天然氣入贛”項目取得重大進展。

高新技術領域,集團公司下屬控股企業投資1.5億元建設的高技術孵化中心大樓二期工程已完成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準五星級涉外大酒店園中源大酒店已正式開業運營;中國江西留學人員創業園已成功在該中心掛牌運作,目前在該孵化中心創業的高新技術企業有33家;江投網新機電公司全面開拓火力發電企業煙氣脫硫等環境保護工程市場;此外,集團公司加大了對一批高新技術企業的投資力度,通過集團公司下屬風險投資公司投資了軟體產業、三維變壓器等項目。

房地產投資領域,集團公司房地產業務蒸蒸日上,完成投資近3.5億元的南昌紅谷灘“紅谷春天”項目;南昌象湖周邊的“上林春天”項目正在開發建設中。

能源物流領域,集團公司控股企業江西投資電力燃料公司年電力燃煤吞吐量近400餘萬噸,並將進一步提升吞吐量;公司成品油業務倉儲能力也將擴大到30000平方米,銷售收入達10餘億元。

準金融領域,公司作為第一大股東牽頭組建的江西金融租賃有限公司有關組建方案已報中國銀監會待批。

權屬企業

下轄全資子公司有江西省投資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江西省投資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江西省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江西省國際廣告公司;控股的大型企業有上市公司江西贛能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豐城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江西東津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康大高速有限責任公司、江西高技術產業發展有限責任公司、江西高技術產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江西省投資電力燃料有限責任公司、南昌中油興能有限公司、江西省天然氣有限公司等;參股的大型企業有江西九江三期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江西景德鎮發電有限責任公司、江西萬安水電廠、江西亞東水泥有限公司、江西貴溪化肥有限責任公司、江西長運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昌九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

總部機構

總經理辦公室、黨委辦公室、監察審計部、人力資源部、計畫財務部、法律事務部、投資開發部、企業管理部、安全生產部、電力經營部、工會辦公室、資產管理部等。

管理團隊

姚迪明:江西省投資集團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

羅筱玉:江西省投資集團公司黨委書記、副總經理。

關 鍵:江西省投資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

羅積志:江西省投資集團公司紀委書記、黨委委員。

陳云:江西省投資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委員。

唐先卿:江西省投資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委員。

劉 鋼:江西省投資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委員。

何國群:江西省投資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委員。

郭小莉:江西省投資集團公司工會主席、黨委委員。

姚曉明:江西省投資集團公司總法律顧問、黨委委員。

張惠良:江西省投資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委員。

李忠清:江西省投資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委委員。

原書記父子分別受審

近日(2018年12月),江西省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總經理姚迪明受賄案及其子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原副行長、黨委委員姚蔚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案在新余市分別公開開庭審理。

兩案均由新余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熊春安擔任審判長,新余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施兆榮出庭支持公訴。

新余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2年至2017年,被告人姚迪明在擔任江西省投資集團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江西省投資集團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黨委書記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與其子姚蔚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總計人民幣2090.047萬元、美元0.9萬元、港幣131萬元;其中姚迪明與姚蔚共同收受他人財物總計人民幣1411.17萬元、港幣130萬元。被告人姚蔚除與姚迪明共同受賄外,還利用姚迪明職務上的影響,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總計人民幣15.2萬元。

受理該案後,法檢兩院分別做好提審被告人、審查起訴和庭前會議等工作,處理有關程式性事項,進行了證據展示,明確了法庭調查重點及舉證、質證順序和方式。被告人姚迪明、姚蔚均當庭認罪、悔罪。

新余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有關單位人員共100餘人旁聽了被告人姚迪明受賄案的庭審。最後法庭對兩案宣布休庭,擇期進行宣判。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