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理工大學法學專業

江西理工大學法學專業

江西理工大學文法學院法學專業始創於1988年並自1995年起招收本科生,2007年開始招收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16年來,已有培養了5屆專科畢業生和10屆本科畢業生(92、93停止招生兩年),包括本、專畢業生人數達1100餘人。專業現有在校本科學生300餘人,在校碩士研究生44人。本專業現有專職教師17人,並聘請包括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博士生導師徐孟洲教授、武漢大學環境法研究中心蔡守秋教授和柯堅教授以及暨南大學黃志勇教授等在內的兼職教師近10人。在專職教師中,具有高級職稱者4人,中級職稱者12人,初級職稱者1人。

基本情況

本專業培養適應社會主義建設需要的德智體全面發展,系統掌握法學知識,熟悉我國法律法規,達到全日制高等學校法學專業四年制本科畢業的水平,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能在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的高級套用型法律專門人才.

學科特色及辦學成果

我院法學專業自1988年成立以來,始終堅持黨的教育方針,在學校和學院兩級機構的正確領導下,經過法學教研室全體教師的共同努力,法學專業建設取得了很大的成績並且在某些方面已經形成了自己的特色。

理論教學方面法學專業現已開設法務部和教育部要求的法學本科教育的核心課程(法理學、中國法制史、憲法、行政與行政訴訟法、民法、商法、智慧財產權法、經濟法、刑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濟法),在此基礎上,本專業還開設了一些有利於加強學生的法學理論素養及培養學生科研能力的特色課程,如現代西方法哲學、比較法學等。

實踐教學方面

我院法學專業充分考慮到了中國法學本科教育體制的上述特點,在保質保量完成理論教學的基礎上,十分注重實踐教學。根據本專業的教學計畫,除了安排學生在三年級進行認識實習、在四年級進行畢業實習之外,本專業還開設了專門為培養學生實際操作能力的系列特色課程:模擬法庭課程、刑事審判程式設計課程、民事審判程式設計課程、刑事法律診所課程和民事法律診所課程等。另外,在《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等課程的教學中,還同時安排了實踐環節。

法學專業建成了多功能模擬法庭實驗室,設立了包括贛州中級人民法院、理公律師事務所事務所等在內的多個校外實踐基地,為法學專業學生實際操作技能的培訓提供了堅實的物質基礎。

畢業生就業狀況

本專業培養適應社會主義建設需要的德、智、體全面發展,系統掌握法學知識,熟悉我國法律、法規,達到全日制高等學校法學專業四年制本科畢業的水平,能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能在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從事法律工作的高級套用型法律專門人才。

本專業的學生經過對法學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的學習和對法學思維、業務技能的基本訓練,在畢業時應當具有運用法學理論和法律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基本能力與創新意識,並具有較強的自學能力。

近幾年,法學專業畢業生就業範圍較廣泛,畢業生就業率都在90%以上。可從事立法及司法實踐研究和行政機關相關工作,法學教育工作,司法實踐部門從事檢察工作,審判工作,可在社會法律服務機構從事律師職業,仲裁工作,在公證機構從事公證職業,企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從事法律服務工作,也可在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從事管理和法律工作。

培養目標和業務要求

業務培養目標:本專業培養系統掌握法學知識、熟悉我國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能在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特別是能在立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檢察機關、審判機關、仲裁機構和法律服務機構等從事法律工作的高級專門人才。

業務培養要求:本專業學生主要學習法學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通過法學思維和法律實務的基本訓練,培養學生具有運用法學理論和方法,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和從事法律管理事務的基本能力。

畢業生應獲得以下幾方面的知識和能力:

1、掌握法學各學科的基本知識和基本理論。

2、掌握法學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術。

3、掌握我國法律和黨的相關政策。

4、了解法學理論的前沿動態和法制建設的發展趨勢。

5、掌握運用法學理論和知識認識問題和處理問題的方法,具有較強的實際操作能力。

6、掌握文獻檢索、資料查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學研究能力。

7、具有一定的外語和計算機套用能力。

學科與課程

1、學制:本科四年

2、授予學位:法學學士

3、相近專業:政治學

4、主幹學科:法學

5、主要課程:法理學、中國法制史、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商法、智慧財產權法、經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國際私法。

教學環節

理論教學環節:123周(含考試)

實踐教學環節:31周,實驗216學時

學分要求:

規定畢業總學分:176學分(含實踐教學),其中

必修課:91.5學分,占51%;

限選課:31.5學分,占18%;

任選課:22學分,占12%(其中含綜合素質學分3學分)。

工作適應範圍

可從事立法與司法實踐研究及行政機關相關業務;法學教育工作;法律實踐套用部門從事檢察、審判、仲裁工作;法律服務機構從事律師工作;企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的法律服務工作,亦可在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從事管理和法律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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