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安高等專科學校

江西公安高等專科學校

江西公安高等專科學校是一所全日制公安高等院校,隸屬江西省公安廳。

學校概況

學校現地處南昌市新建縣灣里雲灣公路中段,占地2203.7畝,環境優美,景色怡人,設施先進,設有教學樓、圖書館、實驗大樓、警體訓練館、行政樓、警官培訓中心、會場、學生公寓、食堂等風格各異的校區建築。其中,警體訓練場所包括障礙訓練場、習警街區、山林戰術訓練場、駕駛培訓中心、查緝戰術訓練場以及搏擊館、射擊館、攀登塔樓等。田徑運動場和各類風雨球場、游泳池也都將配備齊全,其完備的硬體設施將為滿足公安教育教學的實驗實戰需要,培養綜合型的高素質警官提供良好條件。

江西公安高等專科學校江西公安高等專科學校

學校現有教職員工406人,其中專任教師264人。現有教授21人,副教授75人,國家教學名師1人,省級學科帶頭人2人,省級中青年骨幹教師10人,江西高職(高專)院校教師名師4人,受聘擔任南昌大學、江西財經大學碩士研究生導師3人。學校現有25個校直二級單位,其中8個教學系部。開設法學本科專業,偵查、治安管理、物證技術3個本科專業方向。專科層次有7個公安專業,8個普通專業。省級專科示範專業4個,省級優質課程七門,《偵查措施與策略》、《公安實用法學概論》被教育部評為國家級精品課程,《手槍射擊》、《經濟犯罪偵察》被公安部評為精品課程。學校現有全日制學生5700餘人。建校以來,為省內外公安政法部門輸送2萬多名畢業生,培訓各級警官2萬多人,被譽為江西警官的搖籃,公安人才的基地。

學校簡史

1951年江西省公安學校創立,負責全省公安機關股、所、科、局級在職幹部的輪訓,校址設在南昌市系馬樁。

1958年,省人民委員會決定將江西省公安學校改建為江西政法學院(江西行政學院一部劃歸該院)為省屬普通高校,副省長王卓超兼任院長和黨委書記,校址遷到至南昌市文教路。學院設立馬列、公安和政法3個教研室,開設政法專業,學制兩年。當年招收普通大專生兩個班146人。同時,舉辦一年制非學歷教育,輪訓公、檢、法、民政機關科、局級在職幹部。

1961年貫徹執行黨中央“調整、鞏固、充實、提高”的八字方針,江西政法學院改為江西政法幹部學校、公安機關的在職幹部,教學內容視教學對象而定,有時偏重政治理論、有時偏重業務知識,輪訓時間根據實際需要確定

1968年“文革”動亂,學校被迫停辦,校舍改作工廠,教職工絕大多數下放到農村參加勞動。

1972年10月省委決定恢復江西政法幹部學校,教職工陸續調回。由於原校址被其他單位占用,1973年省革命委員會決定江西政法幹部學校在南昌市青雲譜岱山重建。

1978年1月,省革命委員會批准成立江西省政法學校,與江西政法學校合署辦學,兩塊牌子,一套人馬,為全日制普通中等專業學校,設公安、司法兩個專業,學制兩年,面向社會招生,原定規模160人。同年4月,國家計委、教育部、公安部、財政部下發《關於各級公安學校增設中專班培訓新幹警的聯合通知》,分配給我省每年招生150人,當年實際招生235人,其中公安專業194人,司法專業41人。招收普通中專生後,由於經費短缺,校舍緊張,在職幹部輪訓工作暫時停止。1979年,江西省政法學校增設檢察專業,當年招生51人。1980年根據國家計委、教育部、糧食部、財政部《關於設立各省、市、自治區人民警察學校的聯合通知》,省人民政府決定,江西省政法學校同時掛“江西省人民警察學校”校牌,同年10月,省政府同意將江西省政治學校公安班改為江西省人民警察學校公安專業。1981年江西省人民警察學校增設勞改工作專業,學制兩年,當年招生100人,由省勞改幹部學校負責組織教學。

1981年以後,學校同時掛三塊牌子,即:江西政法幹部學校、江西省政法學校和江西省人民警察學校,共設公安、檢察、司法和勞改工作四個專業,這是中專辦學的鼎盛時期。

1983年,省人民政府決定撤銷江西省政法學校(後由省司法廳成立省司法學校)江西政法幹部學校劃歸省司法廳領導,另擇地址新建。省人民警察學校中的勞改工作專業劃歸後成立的江西省勞改工作警察學校。成立江西省公安幹部學校,與江西省人民警察學校合署辦學,擔負訓乾和招收普通中專生的雙重任務,歸省公安廳領導。

1984年9月,省人民政府決定將江西省公安幹部學校改建為江西公安專科學校,歸省公安廳和省教育委員會領導,由省公安廳主管,廳黨組成員張景和任黨委書記,粱立棟任校長,校址設在南昌市青雲譜路79號。開刑事偵察、治安管理3個專業,設刑事偵察學、治安管理學和公安管理學3個系。1985年首屆招生191人(其中幹部專修科86人)。江西公安專科學校的成立,標誌著適應省公安事業發展的多層次、多渠道的公安教育體系的形成,為培養輸送公安高級專門人才開闢了一條重要途徑,開創了江西公安教育的新局面。

歷任領導

姓名:屈紹建

職務:原任江西省公安學校校長

姓名:張阜民

職務:原任江西省公安學校校長

姓名:王卓超

職務:原任江西政法學院黨委書記、院長

姓名:李 斌

職務:原任江西政法幹部學校校長

姓名:董殿生

職務:原任江西政法幹部學校校長

姓名:張景和

職務:原江西省人民警察學校黨委書記、校長、江西公安高等專科學校黨委書記

姓名:梁立棟

職務:原任江西公安高等專科學校校長

姓名:甘炳朗

職務:原任江西公安高等專科學校黨委書記

姓名:陳文治

職務:原任江西公安高等專科學校、省人民警察學校校長

機構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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