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農機專業合作社規範建設指南

法規頒布

江蘇省農機專業合作社規範建設指南(試行)

農林水利

蘇農機管15號

江蘇省農業機械化管理局

2011-5-10

法規內容

一、統籌安排

統籌考慮服務區域農作物品種、面積、機械化水平等情況,結合本社作業服務能力,制定階段性計畫。處理好農機服務能力與作業面積、主機與配套農具、農機使用與維修和油料及零配件供應之間的關係。

二、合理組織

(一)統一簽訂作業契約。充分發揮分工協作優勢,主動與鄉(鎮)、村組、農場等協調,簽訂農機作業契約,明確作業項目、時間(季節)、價格、質量和付費時間方式等內容,並遵守承諾。

(二)統一安排作業分工。根據確定的農機服務領域和範圍等情況,結合機具類型、機手情況和作業能力,合理安排農機手作業分工,商定服務價格,確定相對集中的作業區域、順序,儘量避免或減少機具轉移帶來的各種消耗。

(三)統一購買生產資料。發揮合作社採購量大、議價能力強等優勢,選擇資質合法、誠信服務的供貨商,採購質優價廉的生產資料,節約成本,增加收益。

(四)統一質量和服務。依據《農業部農機作業技術要點》,結合農機作業現狀,確定雙方滿意的作業質量和服務標準,根據作業質量和服務標準對農機手進行培訓,增強質量意識,提高服務素質。採取農機手自查和專人抽檢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查驗整改,保證適時、優質、高效和安全地完成分工任務。

(五)統一機具維修保養。採取多種形式提高維修能力,為本社農機具開展及時、有效、質優、價廉的維修保養。對無能力維修的農機具,可送至專業維修點(廠)維修或邀請生產廠商的技術人員上門維修。

(六)統一收費標準和核算分配。商定合理的作業價格,統一收費、核算和分配,切實保障經營與服務各方的經濟利益。

三、分工協作

(七)明確職責。根據生產實際,在管理、維修和油料保障、物資採購、質量檢查指導、收費結算和分配等環節,明確分工,相互配合。

(八)檢查糾正。要及時對作業質量和完成時限等情況進行檢查,對不符合標準以及未按時完成作業的要及時予以糾正(返工或者賠償等)。

江蘇省農機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指南

一、基本條件

(一)財務制度健全。應建立相應的資金結算、盈餘分配、審批報賬、審計監督等財務管理制度。

(二)崗位職責明確。應配備必要的會計人員(可兼職或委託代理),根據《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要求進行會計核算,編制財務會計報表,並熟練掌握農機使用成本核算和作業條件影響的係數等。

(三)財務資料齊全。應配備財務專用檔案櫃(有條件的可配備財務專用電腦),用來存放財務賬冊、作業契約、成本核算等資料。

二、完善管理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平調和挪用合作社資產。

(五)要建立社員賬戶,詳細記載社員的出資額、應享有的公積金份額、國家財政扶持資金和接受捐贈份額量化到成員、交易量和交易額等。

(六)年度盈餘分配順序依次是:(1)彌補虧損;(2)計提積累,包括提取公積金、公益金、風險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規定;(3)向社員進行盈餘返還。

(七)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的可分配盈餘,按成員與本社交易量(額)比例返還,返還總額不得低於可分配盈餘的60%。

(八)理事長或理事會應當按照章程規定,組織編制盈餘分配、虧損處理以及財務會計報告,於成員大會召開前公開。

(九)財務要按規定執行內部審計,或委託審計機構對財務進行審計,審計結果應當向成員大會報告。

(十)應當根據農作物種類、機具類型對農機作業收入及成本進行核算。農機作業成本項目,主要包括油料費、維修費、機具折舊和轉移費、生產和經營管理人員合理勞動報酬等。

江蘇省農機專業合作社機庫建設指南

一、設施條件

(一)機庫平面布局視建築面積大小及地形情況而定(一般農機庫外場地面積應大於建築面積),機庫和場地功能布局合理,有利於功能延伸。

(二)主體為封閉式結構,採光、通風條件良好。地面平整、壓實,可硬化。防火、防盜、防塵、防垮塌等安全設施達到要求。

(三)牆體最低處高度不低於3米(存放輪式自走式全餵入收割機、大型拖拉機等機具的大門淨高不低於3.5米)。為充分利用空間,步進式插秧機等小型機具可分兩層存放,機庫邊牆高度不低於4米。

(四)機庫可統一色彩,機庫外牆為白底或黃底,在機庫正面或側面總高度2/3以上塗30厘米寬藍色橫條;機庫外牆為藍底的,塗白色橫條。

(五)統一懸掛標識:在機庫大門正上方(或左上方)懸掛江蘇省農機專業合作社標識(樣式附後),在機庫大門右側懸掛有關標牌等。

二、功能完善

(六)機庫使用功能可按“三庫一間”(機庫、配件庫、油庫、維修間)配置。

(七)停放機具的庫房應儘量為無隔牆統間,以提高機庫利用率。

(八)維修間可獨立或在機庫一側,根據維修機具數量等情況,合理確定使用面積。

(九)配件庫緊靠維修間,或二者合併,配件應上架分類存放。

(十)油料罐必須單獨設定。在安全許可的前提下,可配備3噸以上10噸以下鋼鐵或耐火工程塑膠標準柴油儲油罐,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十一)機庫外場可設有農機具清洗場。

三、合理使用

(十二)不得改變機庫用途。享受財政補貼和以農機庫名義爭取用地建設的農機庫,必須用於合作社成員農機具存放、維修保養等用途,不得改變用途性質。

(十三)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機庫使用管理工作,並明確管理責任。農機安全管理、維修保養等制度要上牆懸掛。

(十四)定點停放機具。拖拉機、收割機等大中型農機具按不同種類統一編號,庫內地上劃好停機位並標出停放機具編號,大中型機具對號停放。小型農機具分類分區域存放。各農機具停放整齊,場所清潔。

(十五)維護保養。合作社負責人應遵循互惠互利、資源共享的原則,儘量實行全體成員農機具統一維護保養。

附:江蘇省農機合作社標識(高×寬:50cm×50cm),顏色具體見樣圖。

江蘇省農機專業合作社維修間(配件庫)建設指南

一、設施較好

(一)維修間的結構、設施應滿足維修作業要求,水、電、氣符合安全、環保和消防等規定。房屋面積應不少於25平方米,配件庫面積應在10平方米以上。主要總成和零部件修理、裝配、磨合、試驗、檢測作業應在室內進行。

(二)維修間應由磚牆、鋼(木)屋架、平瓦(彩鋼)屋面、水泥(輔磚)地面建成;停機場地應為水泥(砂石)路面,表面平整,不積水。維修間應配備檔案資料櫃、零配件貨櫃(架)、工具儀器櫃(箱)等設施。

(三)農機電器修理的充電間應與作業間分隔開,其地面和水池套用耐酸材料建造;若建有噴油泵、噴油器修理的作業間應潔淨,有防塵保溫措施。

(四)配件庫具備防火、防雨、防塵、防盜等功能。配件庫有分層存放貨架或貨櫃,零配件分類、統一標號後,碼放整齊。配備專兼職保管員,設立出入庫台帳。

二、設備完善

(五)維修間配備維護保養及換件維修所需設備、工具及計量器具。如外徑千分尺、內徑百分表、遊標卡尺、千斤頂、扭力扳手、常用扳手、拆裝工具、手電鑽、舉升裝置、搬運裝置及清洗設備等。有條件的合作社還可以根據自身維修作業規模和工藝需要選配焊接、金屬加工、噴油泵調試等設備。

(六)設備的規格範圍和數量應滿足維修作業規模和工藝需要,根據實際,在上述所列設備的基礎上適當調整。

(七)設備應滿足加工、檢測精度和使用要求。檢測設備及計量器具應經有資質的計量鑑定機構檢驗合格。

(八)經營農機維修的合作社應按照農業部《農業機械維修業開業技術條件》(ny/t1138-2006)配齊相應的維修設備和辦理相應的證照。

三、專業資格

(九)有專兼職人員負責維修技術管理工作,有1名以上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維修技術工人。

(十)從事噴油泵和噴油器修理、農機電器維修等部件及總成、整車修理的維修間應有1名中級工(可聘請有關技術人員兼任)。

(十一)取得維修技術等級證書的維修點,需配備相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四、有效管理

(十二)做好農機具作業前的檢修保養,作業時的搶修和換件供應,作業後除塵、除銹、注油等維護保養工作。

(十三)維修要規範操作,執行農機具維修前故障診斷、維修中配件更換明示、維修後試車驗收等程式,保證質量。

(十四)應制定維修工時、計費和維修質保期等標準,搞好成本核算,提高維修效益。

(十五)嚴格入庫檢查,庫存應合理。進庫時須核對數量、質量、價格,對新進配件建立配件卡,經手人需簽字,領取時確認數量等,領料人應簽名。

(十六)應適時盤查配件,做到物卡、帳卡相符。對質量差和過時而不能用的配件,應清理報廢。

五、注意事項

(十七)應明確維修有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並配備安全帽、工作服、手套等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十八)使用有毒、易燃、易爆、腐蝕劑、壓力容器等物品,應存放在“危險品庫”,明確專人管理,並有防護措施。

(十九)應配備符合消防要求的滅火器等器材,有安全防火措施。

(二十)對廢油、廢液、廢蓄電池、廢輪胎等有害物質的收集與處理,應符合環保部門要求。

江蘇省農機專業合作社儲油設施建設指南

一、設施條件

(一)合作社建設儲油罐及大小,需經相關機構批准同意,不具備許可條件的不得建設。可按照安全要求建設地下、半地下柴油儲油罐,並加以封閉。不得建汽油儲罐,柴油罐原則上不超過10噸。

(二)應根據儲油量和火災危險等級,儘量選擇遠離易燃易爆的危險物及場所,道路與圍牆(欄)的間距保持規定距離,符合消防要求。

(三)儲油間內設備、儲油罐(桶)、建築物的防火間距及布置應當符合相關規定,儲油區應保持整潔,無乾草、油污、可燃物等。

(四)儲油罐(桶)要由有專業生產資質的廠家製造和檢驗,具有良好的密封性、耐腐性、耐壓性等性能,常壓下具有較長的使用壽命。

二、防火防爆

(五)儲油罐區根據規定,裝備完整的防火、防雷、防靜電設施和設備,並保持完好、有效;配備石棉毯、沙袋、乾粉或泡沫滅火器等消防器材;設定“嚴禁菸火”、“熄火加油”等警示標誌。

(六)儲油罐進出油管線、閥門應採取保溫、阻火措施,儲罐區內油管線動火、清罐作業應執行行業規定。

(七)儲油區內嚴禁吸菸、動用明火。儲油罐著火,應立即報告並停止著火油罐的一切作業,組織滅火併按應急方案施救。

三、環保事項

(八)儲油罐、加油機、油氣管線等設備設施應完好,無滲漏、滴漏,採取防滲漏擴散的保護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柴油應當沉澱後使用。

(九)對臥式金屬儲油罐進行排水、清雜,定期進行油罐清洗。設定油污水分離池(槽),防止含油污水污染。

四、嚴格管理

(十)儲油設施建設及使用要接受消防、安監、農機等部門監督檢查。

(十一)負責儲油設施的專業或兼職油料保管人員要接受相關部門的安全操作培訓,掌握必備的安全操作技能。定期學習安全、消防知識,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十二)建立消防組織,每個社員都是義務消防員。制定滅火預案,抓好訓練,做到人人熟悉。

(十三)加強明火管理,認真做好動火和臨時用電的監護和各種設備及靜電裝置的維護保養工作。

(十四)理事長應抓好日常檢查,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全面安全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

江蘇省農機專業合作社機務管理指南

一、農機作業前檢修

(一)認真做好農機具的檢測,進行必要的試車和檢查,達到技術狀態等級的可貼上相應標識。

(二)對不符合技術狀態要求的要進行檢修,恢復其技術狀態。

(三)及時與生產廠商和相關服務機構聯繫,爭取免費或優惠進行使用操作及維修技術培訓,提高保養和維修的能力,獲得專用工具和優惠配件。

二、作業過程中搶修

(四)根據農機作業需要和機具技術狀況,提前儲存一定量的農機具易損件和油料,準備必要的備用機具,有條件的可配備專用維修和配件服務車。

(五)農忙前期,公布搶修電話,配備和聘用技術人員和維修服務車現場搶修。

(六)對無法及時排除故障的,可換備用機具替代作業,及時聯繫有關廠商搶修,或者送到維修網點修理。

三、作業後維護保養

(七)按照使用說明書進行維護保養。機具的高號保養應在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

(八)各種動力機械要做到四不漏(油、水、氣、電),五淨(油、水、氣、機器、工具),六封閉(柴油箱口、汽油箱口、機油加注口、機油檢視口、汽化器、磁電機)。

(九)及時檢修農機具,達到三靈活(操作、轉動、升降)、五不(不松曠、不鈍刃、不變形、不鏽蝕、不缺件)。

(十)做到機具保管有庫,農具有棚(場),並做到防火、防潮、防腐、防曬。入庫、棚(場)前應當保養。

(十一)準備長期停放的農機具,應技術狀態完好,排列整齊,塗油墊起,不亂拆亂卸。容易變質、變形、鏽蝕的部位,如電器、膠製品、紡織品、鏈條、刀片等應清潔後入庫保管。

四、注意事項

(十二)油料要分清牌號,按類存放,裝油容器和加油工具要保持清潔,搞好廢油的回收和再利用,推廣節油經驗。

(十三)油料、配件、材料的入庫和領發,應辦理檢驗登記手續,做到賬物相符。配件、材料可根據保管技術要求,擺放整齊,定期維護,防止腐蝕生鏽、受潮變質或受壓變形等現象。

(十四)機具送修、竣修時,交接雙方要共同檢查驗收和填寫技術檔案,清點工具、備件及附屬設備,辦好交接手續。

江蘇省農機專業合作社安全管理指南

一、主要目標

(一)明確責任分工。合作社理事長負責合作社安全管理的組織、協調和監督,自覺接受政府及相關部門的指導、檢查、監督,並與社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明確責任分工。合作社設安全員,負責安全宣傳教育、實地檢查、安全情況收集等。

(二)嚴格場庫管理。合作社“三庫一間”等場所安全管理規範,符合相關部門規定的安全技術要求,具備良好的“防火、防盜、防傷人”等功能。合作社場庫等場庫設施建設布局合理、便於安全通行。

(三)搞好教育培訓。採取多種形式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和安全操作技能培訓。增強教育針對性、有效性。宣傳教育、安全檢查、事故記錄、人機台賬資料齊全,保存完好。

(四)提高管理效果。合作社農機掛牌率、檢驗率和駕駛人員持證率達到90%以上。合作社成員“優先優惠加油卡”的持卡使用率達60%以上,“平安農機通”的普及率達70%以上,防止和避免安全責任事故。

二、相關要求

(五)配合有關管理部門和機構,按照有關要求,做好本社的安全管理工作,並為當地農機安全生產帶好頭,做示範。

(六)拖拉機、聯合收割機應領取號牌,並參加年度檢驗,駕駛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的人員應持有效的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證,方可參加作業。

(七)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原則上應定機到人,實行定機定人作業,須調整駕駛人員的,要經安全員同意,並做好交接。

(八)駕駛操作人員應經過培訓,並履行安全生產責任狀的責任。道路外發生事故,應立即停機,保護現場,及時救人,立即報告。

(九)拖拉機、聯合收割機駕駛人負責其駕駛機具的維護保養工作,禁止機械帶病作業和駕駛人疲勞駕駛,機具出現故障時,應及時修復並向安全員反映。

(十)機庫、儲油設施等地應當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明確防火、防爆、防盜等安全職責。

江蘇省農機專業合作社培訓能力建設指南

一、設施條件

(一)應根據發展需要建設培訓室和操作技能訓練場地。教室面積一般不小於25m²,採光、通風、照明、消防等條件良好,可與會議室合用。操作技能培訓面積不小於150m²,地面堅實、平整,可與其它場地共用。

(二)教室應有課桌椅等,有條件的可配備電腦、投影儀等設備。

二、主要方式

以練習操作和自學輔導為主。主要採取現場培訓和理論引導方式。在作業現場分機具類型實施操作與維修技能培訓,可進行合作社經營和管理等培訓。實行以老帶新或聘請相關部門、機構學校和廠家技術人員授課指導。

三、注意事項

(三)做到“五有”:有場地、有輔導、有練習、有交流、有評比,吸引更多的農機手參加練習與交流。

(四)及時了解培訓需求和意見,因人而宜採取易於接受的方式,增強教學的針對性、實用性。

江蘇省農機專業合作社試驗示範建設指南

在有利於合作社發展和具備試驗示範條件的前提下,可協商接受有關單位試驗示範工作。

(一)具有試驗新技術、新機具所需要的自然條件(包括氣候、地勢、土壤、水肥等)和經濟、技術條件(包括農作物的品種、道路交通條件等)。

(二)有廠家或試驗方提供試驗用的新機具及其必備的設備,且性能完好,並有測試記錄人員。

(三)協助調研論證,分析項目實施的目的意義、技術經濟可行性、預期結果以及推廣方法等。

(四)選擇有代表性的試驗示範地點,對其適應性、可靠性和經濟性進行考核。

(五)積極做好“企社共建”,通過試驗和摸索為企業提供農機具使用質量、作業能力、售後服務等情況以及改進意見。

(六)選擇好“對照田”,“對照田”除所示範技術和機具不同外,其他條件都相同,具有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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